最近连续剧《离婚律师》在电视上热播,除了看姚晨、吴秀波两大主演外,观众更关注的是离婚打官司的新颖题材。在《离婚律师》收视率持续上升同时,网友质疑剧中法律的声音也不断上升。 “这部剧简直侮辱法律,误导公众啊,律师空洞浮夸可笑至极。”“还说这是喜剧,喜剧就可以不负责任吗?这样广而告之,只会误导更多观众突破道德底线。”众多网友直呼太可怕,有人看完两三集剧情,就有看不下去的节奏。针对观众质疑,重庆晚报记者邀请本报律师团成员结合现实案例,对剧中部分夸张、误导情节作对比解析。 律师私下偷录甜言蜜语 ■剧情:偷录隐私法庭上播放 《离婚律师》剧中律师多次在被告方不知情情况下,偷录其电话、微信等个人隐私取证,并在法庭上公开播放甜言蜜语,作为夫妻一方出轨证据。
■说法:这是非法取证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重庆律师事务所李新锋说,剧中律师偷录被告方隐私行为,属非法取证,绝对不可行。 ■现实:故意吵架录音拿把柄 曾有当事人向李新锋律师提出偷录要求,出于职业道德他回绝了。在接触离婚案件中,有名王女士刻意趁丈夫晚归,激怒对方大声争吵,期间偷录丈夫出轨把柄。
■说法:声音可嫁接,不好认定 李新锋表示,网络软件可辅助嫁接声音,所以法官一般不会认定录音有效。如能鉴定录音真实,会当作定案综合依据之一。 丈夫不忠最后净身出户 ■剧情:男方出轨离婚分文不要 剧中金牌律师池海东拥有200多万元资产、一套公寓、一套别墅,发现妻子出轨后上诉离婚。在离婚过程中,池海东也被发现曾出轨。妻子代理律师罗鹂现场出示两人电话录音、邮件内容作婚内忠诚协议:男方出轨离婚分文不要。最后池海东一无所有,净身出户,搬入普通公寓。
■说法:纯属吸引观众 李新锋直言,剧情中男主角净身出户,纯属吸引观众。这种情况出现在极个别人身上,比如男方追求尽快离婚,自愿放弃财产分割。通常情况下,法庭会根据犯错方过错情况作判决。 ■现实:签净身协议但得了财产 李新锋曾接触到类似案例,丈夫做生意应酬很多,时常不回家,黄女士在家当全职太太。双方拟定忠诚协议签字:合法婚姻期间,任何一方违反忠诚义务,离婚时犯错方不得提任何要求,净身出户。多年后,男方出轨,两人上法庭离婚。但法庭判决,男方得了部分财产。
■说法:不应用法律强制力介入 婚内忠诚协议有效吗?李新锋解释,协议内容属道德约束范围,个人隐私权、人格权、人身自由权高于道德忠诚原则,尽管婚姻法规定夫妻有忠实义务,但法院不应用法律强制力介入。 婚内老公欠债老婆不承担 ■剧情:离婚不分担债务 剧中郑天涯和妻子白手起家,婚后资产由妻子管理,郑天涯在外工作出轨,夫妻写下离婚协议书,房子和车归女方,公司归男方,但未办理离婚。10年后,郑天涯生意困难欠债,妻子提出离婚。女方律师罗鹂称郑天涯生意失败,与女方毫无关系,要求无条件离婚,不分担债务。
■说法:肯定要担责任 重庆律师邓宇宏表示,女方肯定要担责任。离婚协议属双方意愿,没解除婚姻前,两人还是夫妻。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提起损害赔偿,不影响正常财产分割。剧中律师浮夸台词,邓宇宏认为有背公正。 ■现实:女方要求多分财产 重庆华立万韬律师事务所陈艇2012年代理一起离婚案,7年前双方一时冲动,签过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资产女方占大头。由于感情没破裂,两人没办离婚。7年后过不下去,到离婚时,女方拿出协议书,要求大部分财产归她所有,这时两人共同资产达到300万元以上。
■说法:原则上夫妻对半分 陈艇称,经过多年共同奋斗,夫妻双方共同资产房子、车子及现金发生很大变化,尤其资金数目较大。在一方没特殊情况下,比如患重病,原则上夫妻对半分,法律不会取纳离婚协议内容,按正常法律程序判决。 别误导 观众 网友“th”:作为一个法学专业的学渣都看不下去了。
网友“牙牙”:不谈剧情,只看大叔,这部电视剧还能跳着看。剧情毫无逻辑外,连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具备,不建议法盲和心理不成熟的观众看。
网友“han”:不能容忍以律师为职业的剧本里,处处显示法盲倾向,这真的会误导大量观众对《婚姻法》的认识。 奇葩离婚协议 看孩子一次 付500万 《离婚律师》热播,离婚问题引起市民热议。昨天,重庆晚报记者采访大渡口区、南岸区等婚姻登记处,发现离婚年轻夫妻中,子女抚养纠纷较多,提出奇葩要求而上法庭的有所增加。 要求断绝父子关系 本周星期二上午,南岸区婚姻登记处婚姻咨询室传来吵架声。25岁的吴小姐和丈夫办理离婚,除了提供相关证件外,还需要交离婚协议书。“女方要求儿子跟她,男方不能见孩子,而且还要求男方要和孩子断绝父子关系。“咨询员刘媛说,男方签字时极不情愿。女方不想在离婚后和男方有牵扯,属于自私行为,所以登记处不受理离婚,建议两人上法庭解决。 律师说法:陈艇称,根据法律规定,断绝父母与孩子关系的约定,属违法。血缘关系不可割裂,离婚协议法律不会认可。 见孩子一次要500万元 23岁小陶结婚不到一年,肚里孩子还没出生,由于婆媳关系紧张小陶提出离婚。“女方挑剔男方,婆婆一味护着儿子,将来孩子出生后吃什么奶粉、穿什么样的衣服,都成为婆媳争执话题。”咨询员刘媛说,她尝试劝和,但男方无力经营这份婚姻。女方不解气,在离婚协议上要求孩子归她,并注明“离婚后男方见孩子500万元一次”,男方不答应,因此,刘媛建议上法庭。 律师说法:陈艇称,孩子和父母永远有血缘关系。父母即便离婚,也有探视权,探视没有任何金钱费用,并且法律上不规定时间、不规定地点、不规定探视方式。想用金钱断男方见孩子念头,法律上不予支持。 重庆晚报记者 李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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