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大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所形成的合并差额时,根据借贷记账法试算平衡的原理,应当贷记“资本公积”账户,作调增资本公积处理。 例12012年6月30日,乙公司向丙公司的股东定向增发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市价为10.85元。对丙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并于当日取得丙公司净资产。当日,乙公司和丙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如表1所示。 本例中假定乙公司和丙公司为同一集团内两家全资子公司。 合并前其共同的母公司为甲公司。该项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及合并后均为甲公司最终控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自6月30日开始,乙公司能够对丙公司净资产实施控制,该日即为合并日。因合并后丙公司失去法人资格,乙公司应确认合并中取得的丙公司各项资产和负债。假定乙公司与丙公司在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不需要对丙公司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所以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5505万元,大于发行股份面值总额1000万元,确定的合并差额为4505(5505-1000)万元,对形成的4505万元合并差额作调增资本公积处理。 2012年6月30日乙公司合并丙公司时,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单位:万元,下同):借:货币资金450库存商品(存货)255应收账款2000长期股权投资2150固定资产3000无形资产500贷:短期借款2250应付账款300其他应付款300股本 1000资本公积45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