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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重点第1版:要闻20140808期陕西日报

 无车马喧 2014-08-28

    本报评论员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上半年,我省严格对标中央要求,结合实际统筹推进行政、经济、生态、农村、文化、社会等8个领域的35项改革,起步有力、成效初显:分批次取消、下放、合并共计减少行政审批事项335项;实施省政府机构改革,精简内设机构57个、减少人员编制632名;启动神木、府谷省直管县试点。与此同时,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开展企业直供电交易试点,停止和取消煤炭企业行政收费,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了市场活力的“加法”。
    随着一系列实质性改革举措的相继出台,改革“红利”也在不断释放:上半年,全省经济指标保持陕西“本色”,增长速度继续处于全国第一方阵;全省外向型经济开始“翻身”,进出口总额增速名列全国第一;CPI连续三个月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呈现出持续平稳、稳中向好、结构向优的态势。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长期积累的矛盾更加凸显,虽然上半年我省经济增长处在全国第一方阵,但与年初确定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在下滑惯性作用下,一旦突破底线,将很难恢复正常水平,保持持续向好势头的任务十分艰巨。面对当前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面对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增长两位数的任务,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以思想的统一保持发展的定力。当前,陕西面临的最大任务还是推动科学发展,发展仍是解决陕西所有问题的关键。而发展的最大推动力就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重点,积极在若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突破。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重点,首先要破除改革上的思想障碍。要从思想上彻底消除心存胆怯不敢改、心存私利不愿改、心存茫然不会改这些制约改革的问题。着眼大局,摒弃私心杂念,分清小利和大利,只要有利于总目标、有利于全省大局,就要舍得开刀,舍得割肉,最大限度地释放各种发展要素的活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推进改革视为义务和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党员干部应有的担当与魄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事业中显智慧、现本领。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重点,更要坚持省委结合实际确定的深化改革三原则:对中央已经明确的改革,如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包括作风建设方面的新规定,如公车制度改革、办公用房制度改革等,全省必须上下一致行动,尽快实施、取得成效;对中央已有明确要求、我省开展条件比较成熟的改革,特别是最近省委梳理聚焦的23项重点任务,必须不等不靠、全力推进;通过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好地发挥行政管理紧贴群众、服务群众的作用。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改革重点,还要继续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23项重点改革任务为突破口,围绕转型发展,推进经济领域的改革。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力争提前一年实现本届政府减少三分之一以上审批事项的目标;围绕美丽陕西建设,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围绕文化繁荣发展,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民主法治领域、司法体制、党的建设制度和纪律检查体制等各项改革。
    我们相信,随着我省在经济、生态环境、民生、行政管理等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化,随着一个个重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更多更好的改革红利将得到最大限度地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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