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百八十四、煮羊腿 之一百八十七、铁马秋风大散关 之一百八十八、人品急跌 之一百九十、木芙蓉
10月是木芙蓉的季节,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两种看起来全然不像的花起了同一种名字,今天出门,看见院子里一株,绿叶田田,几团淡粉跃然其上,微微吃了一惊,这才知道“神似”的意思。 在第第看到的生日贴,祈寿七十今过半,后一人跟道,百岁三分已一分,小小感慨了一下。俟河之清,人寿几何,一部历史,无数古人,认真加减起来,也只剩下生卒年月这一溜简单数字。 国庆期间同事遇车祸,脑部重伤。十日后才慢慢有知觉,见人辄笑,辄拥抱,若欢喜不胜。因此知道潜意识中求生欲望是何等强烈,生之喜悦又是何等不可抑制。再过十日,开始流泪,懂得痛苦,懂得烦躁。医生说,这才是真正清醒的表示。所以痛苦这种东西,对生命而言不可或缺,喜悦是生命的开端,痛苦则是生命延续的标志。 欢乐趣、离别苦。佛说因果,则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凡俗人生讲究过程,是以对酒当歌,及时行乐。有生皆苦,这话也只好拿去骗和尚们。释迦不厚道,专门挑拣出苦难来,一古脑儿堆在人面前让人瞧着,却绝口不提喜悦,其实是心理暗示,赚人入套的大忽悠。放在印度倒挺有市场,一到中国,不免和中国人的实用乐观发生冲突。辛弃疾说,可惜流年,忧愁风雨——既然是忧愁风雨了,那还可惜什么?可见从来都是喜多于忧,乐过于愁的。 普通百姓不上这个当,生孩子谁都当成喜庆,发红蛋过百日,以示庆祝,把生命本身当作一件极可欢喜的事。天下挚爱莫过父母,若说生下孩子便是要他体验人生之苦,那还不干脆在临盆之时一棍打杀,免得遭罪。 我是贪生怕死的人,不但想自己活,也希望身边的存在不灭。而这“希望”,或许正是佛所谓苦的来源。人生之苦,不源自生命本身,却来自愿望。有了长生的愿望,才会有畏死的苦;有了相守的愿望,才会有恨别的苦。从这一点来看,佛也没错,我也无过:生亦有苦,生亦有乐。 楼主:小号鲨鱼 时间:2007-01-15 15:21:15 之一百九十一、第三只眼 前几年这个词组很红,好像是从一本叫第三只眼看中国的书开始,然后书商一窝蜂的第三只眼看某某,弄得满大街都是二郎神。现在消停了,风头也过去了,总算可以拿来用用。 中国民间喜欢偶数,成双成对才叫好,别说成亲选日子得是双的,连过年吃汤团也得每人四个,讨个吉利。官家特别一点,九五之尊,孤家寡人,全是单头儿,大约怕无独有偶之后失了尊严,所谓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自古以来,庶民与大夫泾渭分明,细节处也自不同。所以民间对三只眼其实并不待见,杨戬虽说被当作神祗膜拜着,却又在传说中变身为煞风景的兄长,硬要在妹妹婚事中插上一脚,不免让人生恨。无论如何,多余的那只眼看到的东西总让人疑虑丛生,放心不下。 扯淡的本领见长,换张面孔,正经说新闻。药监局发布了消息,第20次呼吁降低药价。一句同样的话重复20遍,我们认为这个人要么过分啰嗦要么患有强迫症;一件同样的事做上20遍,只能认为这事压根没做或压根没有效果。 该降而没降的还有房价,插播一句广告,房价又升了么。地方政策,要在新开发楼盘中扩大小面积住房的比例,但即使是70平房以下的房子,那价格对于都市打工族来说也是天文数字。一边是买不起,另一边是不停涨,为何?答案很简单。有无房的,就有同时拥有几套房屋备炒的。房价不合理飙升的背后,看得见贫富差距。 第三则新闻稍微大一点,保钓。去的是香港人,政府发言说,要求日方保证保钓人员的安全。守土有责,无可争议,韩国大巴上还特意用日文写了“独岛是韩国领土”给日本游客看。然而换一只眼来看,守土之责在民也在国。一个国家机器必须有能力保护自己的人民,而不是寄希望于别国,更没有道理利用民意作为政府的挡箭牌。与其警告日本,不如自家多练练海军。 类似的一则是天下围攻,骑虎难下,由此可知民意之容易忽悠,台湾之不能成事。小马哥风头最健的时候,我就瞧他不顺,果然也是个口头功夫强过手头的。台湾政坛看到如今,不是政客就是无赖,未见有力者。狗咬狗还能落上一嘴毛,这边干脆连咬都省了,直接对吠。喊得口燥唇干,对方却连毛都没掉一根。反观泰国,不声不响,他信前脚刚走,后脚就城头变换大王旗了,充分论证了“枪杆子里出政权”这个道理。拿老百姓的话来说,会叫的狗不咬人,人家泰国军方那是不会叫。 差不多了,拿面镜子照照,其实也没三只眼。楚留香那篇前几天写了,觉得不诚恳,因为想说的就几句,却用它凑出一堆字来。很久以前某人说过,我和浪子之间还是有隔膜的。当时不承认,现在想想,确实是这样。喜乐哀愁,与我无关。走得再远,也只是隔着玻璃窗看风景的游人。 之一百九十二、男人四十豆腐渣 参加一个会,省府召集的,放眼望去大多四十以上男士,西装遮不住凸肚,摩丝粘不起稀发,面苍牙黄,无一美色,颇郁闷。 说女人三十豆腐渣,其实是因为好花易衰,二十的时候太过鲜妍,一旦红极而陨,未免让人瞠目。但我的观察,上天对待男女并无偏废,女人四十尚有风韵犹存者,男人四十,倘若不是靠脸蛋混饭吃的演艺界人士,大多惨不忍睹。整日饭局,发福几乎是一定的,虽说阿牛唱道,不要紧,当枕头睡了,毕竟有碍观瞻。五官之间距离原本固定,底盘却比从前扩大了一倍,再俊朗的面容也变成了油光光的包子。顺手搬个实例,饰演红楼宝哥哥的欧阳奋强,想当初真是面若中秋之月,色若春晓之花,而今再看,已是面若中秋之扁月,色若春晓之残花,所谓千红一哭,万艳同悲,岂为此而发哉。 相由心生,二者自有因果。得志者有骄容,失意者有颓态,中年男子的得失是写在脸上的。男人远比女人实际,在官场商场浸淫日久,早已是一身浊气,与清秀二字绝缘。学生时代如花似玉的的某某校草在政府部门做着小吏,官不大官腔倒学了十足;曾被众多文学女青年暗恋的某某诗人成了公司小老板,成日里拉业务跑关系宴席不断。台上正襟危坐,所言不外红头文件,空话套话,台下聚在一起,话题又总离不了某某又升了么,谁谁什么背景。酒桌上笑话带色,茶馆里烟气熏蒸。对上须笑脸相迎,唯唯诺诺,对下则冷颜厉色,不失尊严。面皮在这样激烈的运动之中往往失了弹性,于是早早松弛下来,弄得皮肉分离,有如面具。泥做的骨肉,至此重归一滩烂泥,甚的风雅,甚的英俊,全然不搭边。 男人四十无帅哥,一半是疏于保养,一半是心境消磨。无论哪个年龄,女人对自身容貌风采的要求总还苛刻,男人却大多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理。衣衫不整的女人多半羞于上街露面,而一到夏天,满街总能看到光膀子乱晃的中年男子。如果是像施瓦茨辛格那样的健美先生,露一露也就罢了,偏偏大多肥肉满身,白得腻眼。其他的,当街打嚏挖脚抠鼻抓背,不一而足,且不避人,非但不觉其丑,相反却将之当作男人的特权加以炫耀。如此一来,即令有姿色可观的,也倒了胃口。 这样想想,也觉得挺惆怅的。昨日潇洒少年郎,一个个在岁月中肥美起来,变成猪头样。豆腐弹指老,美男难再得。伤哉。 阎会长的课其实还是有听头的,至少不像于教授那样信口开河。毛病在于罗嗦,一个小问题要翻来复去总结半天,且过于正经,就事论事的多,不够热辣惹火,勾引不了听众。前天晚上倒看到他难得煽情了一把,讲袁崇焕之死。说是在历史长河中还能被记住的人寥若晨星,而袁则是其中的一个。然后总结道,讲这些,是为了要大家向他学习,记住他的精神,做一个如此这般的人。 话不错,袁督师其人也确实难得。那晚的节目是最近百家讲坛中极少数能让我从头看到尾的。不过看下来的效果则远远不是阎本人所期望的那样。那一讲里,阎崇年说了不下十个“磔死”,直接后果就是,一见袁崇焕这个名字,不可避免地联想到一堆模糊碎肉。 有识之士想必会对我这种胆小行径嗤之以鼻。——但是且慢,在这一点上,儒家的态度更为奇怪。《中庸》的文字是:国有道,其言足以兴;国无道,其默足以容。诗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其此之谓与。明哲保身的说法,便是从此处来。然而这和孔子之道又似乎背离,孔子曾说:国有道,不变塞焉,强哉矫;国无道,至死不变,强哉矫。非但不提“默”字,连容否都不论了。两相对比,正可鲜明地看出儒者心中矛盾之处。 其默足以容的是智者,也是滑头者;至死不变的是愚者,也是强者、大勇者。智慧到了最后沦为勇气的反面,适足以悲哀,却是不得不承认的现实。孔子是天真的理想主义者,于是满腔狗血地讴歌强哉矫;他的弟子们却是生活在现实官场中的人,只好昧着良心篡改先生的意思。以袁崇焕之智之能,尚且要磔死,倘若都要谨遵夫子命,孔门其无谯类乎?儒术成就了帝王,然而儒学思想到了最后,却难免要成为帝王术的牺牲品。 袁崇焕被下令处死,京师百姓听圣旨说他引清兵攻京城,恨之入骨,未等行刑便手撕口咬,活生生将他分尸。这情节碧血剑中有,阎则没有提到,真实性有待查考。小k说南人个性,与金庸在袁崇焕评传中所说不谋而合,袁的个性应当是可信的。阎教授分析崇焕死因时提到九点,最后一点是与崇祯的性格冲突,依我看来这个才是真正的第一条,重中之重。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一句话足矣。痴心人、泼胆汉,人不能容,君不能容,世不能容。举世皆欲杀的,又岂止一个袁崇焕? 大好头颅枉抛却,洒到最后却都成了狗血。读中国历史,往往不易让人生出崇敬高尚之念,却常觉荒谬无奈。袁是如此,昨日在阿蒙坛子上见说秋瑾,亦如此。秋风秋雨愁煞人——当年读这一句时心中不解,似乎和印象中所谓烈士的形象不够吻合。留在世上的最后一句话,难道不该是“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这样激昂的言辞么?如今再看,却突然想通了。为真心信任的战友出卖,被想要拯救的民众围观,那女子在生命最后一刻,心中感受到的,或许正是温柔刻骨的悲凉、从容至极的绝望吧。 ——“义哥是一手好拳棒,这两下,一定够他受用了。”壁角的驼背忽然高兴起来。 “他这贱骨头打不怕,还要说可怜可怜哩。” 花白胡子的人说,“打了这种东西,有什么可怜呢?” 康大叔显出看他不上的样子,冷笑着说,“你没有听清我的话;看他神气,是说阿义可怜哩!” 听着的人的眼光,忽然有些板滞;话也停顿了。小栓已经吃完饭,吃得满头流汗,头上都冒出蒸气来。 “阿义可怜——疯话,简直是发了疯了。”花白胡子恍然大悟似的说。 “发了疯了。”二十多岁的人也恍然大悟的说。 “疯了。”驼背五少爷点着头说。 重读这一段,唯一的感想便是:鲁迅真毒。一点希望也不肯留给人,真毒。跟他一比,阎崇年简直厚道到了一定地步。然而换个角度来看,或许说真话的那个反而是真正厚道的。袁也好、秋也好,说不得都是疯子。 ——而写这篇荒唐零碎到最后,竟然不能自已、不能自抑的那一个,是傻子。 之一百九十八、忽有故人心上过 之二百零一、剑南春 之二百零五、思想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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