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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杂记一百则(节录五)

 淮南玉 2014-09-09

之一百八十四、煮羊腿
  
  银杏叶子落着落着,快落完了,真正是冬天。唯一有悬念的是初雪,尚未知将于何时落下。没有雪的冬天是乏味的。
  买了两只羊腿,回家煮得稀烂。老家那边一向看不起涮羊肉,觉得一小片一小片不过瘾,更何况清汤寡水。羊肉本来就以肥美为上,涮着吃,大快朵颐那股劲就没了。做法也简单,谓之白水三煮。选去皮山羊腿肉,大刀断其筋骨,却不切块。第一煮先加水,不放任何调料,水滚之后悉数倒掉,去除膻味;第二煮加姜葱、大半个白萝卜,小火煨至酥烂。然后开锅,扔掉白萝卜(吸味用),将羊肉取出拆骨。此刻已烂熟,骨头可轻易取出,只留肉块。这时候便三煮之,放入胡罗卜、大白菜、原汁汤同煨,菜熟可食。上桌之际用大砂钵盛出来,汤中只加盐作调料,另备自家腌制的辣椒酱一碗、青蒜叶、香菜末各一份,随各人喜好蘸食。钵大而深,一锅热气腾腾,满桌都站着,筷头齐飞,场面甚是壮观。待羊肉吃净再盛上一碗醇浓羊汤,撒一撮香菜,慢慢喝下去,数九寒天头上也蒸蒸冒出热气来。古人所谓大块吃肉,不过如此。
  鱼羊合为鲜,奇怪的是虽然号称水乡,我对鱼却一直不太感冒。这里倒有个缘故,小时候家里人口多,每逢吃饭,坐下来就是一大桌。吃鱼太费时间,慢条斯理挑刺的当口,好吃的菜就都被抢完了,相当不合算。所以只好舍鱼取肉。痛快不说,还能多吃点。也因为这个缘故,一般人家很少买鱼,逢年过节摆宴席了,桌面上才能看到鱼的身影。酒席菜与家常菜,原是有分别的。后者比前者,总要多一番亲切滋味。
  
  之一百八十五、小吃时刻
  
  小方说,我的博客里牢骚多。牢骚一多,自家就不觉得了,反而要由别人指出。但自己回过头想想,倒是关于事的牢骚多,关于人的牢骚少;关于别人的牢骚多,关于自己的牢骚少。对于目前的生活状态,其实没什么可抱怨的。
  今天倒有一个,早饭问题。原先住的地方是中心区,生活方便自然不在话下,最让人怀念的是那些琳琅满目的小吃们。鸡汁汤包店门对门开了两家,这家一笼包子送一碗豆浆,那家一看赶紧加送酒酿。薄皮小包子一口一个,精致极了,一咬就是一汪汤汁。馄饨店就安在烧饼铺边上,馄饨汤里加了虾皮、榨菜以及红亮亮的辣油,冬天喝上一碗解渴解饿还挡寒。烧饼则是现烤出来的鸭油酥烧饼,面上一层均匀的芝麻,分甜咸两种,麦香和着葱油香,与馄饨恰恰是杨过遇着了小龙女,绝配。鸭血粉丝汤店稍微远一点,但那味道绝对值得你跑上一趟。糖炒栗子正当时,满街飘着桂花糖香气,兼卖的葵花籽儿个个饱满油润,是消磨时光的上品。其他还有各式各样的烤串、砂锅、卤味、煲仔……总而言之,都是让人一想起来就口舌生津的玩意儿。凉风习习的夏夜坐在路边树荫下一边剥龙虾一边喝啤酒,或者晴冬在有暖太阳的湛蓝天色底下慢慢吸溜一碗糊辣汤,人生快意不过如此。
  好的小吃其实没什么特别,用心而已。自家邻里,全是回头客,原料的选择、配料的多寡,做工的精粗,天知地知人人皆知。只要看哪家门口有主妇排着长队,口味就一定错不了。搬入大雅之堂的小吃之所以失了风味,正是少了这一片心。老街坊那里常常见到一个中年乞丐,没有双脚,身体安顿在一个带有滑轮的木板上,靠两手推地行走。每日中午他便过来,用行乞的钱买点吃食。脸上总笑嘻嘻的,不像职业乞丐面上那种刻出来的愁苦。摊主们仿佛也乐于见到他,每每跟他打趣,说今天挣的不少,可以回家讨媳妇了这一类话。烧烤店深夜也常可以见到过夜生活的女子,独自一人脱掉脚上的细高跟鞋,噘着涂了劣质口红的唇对付竹签上的鸭胗。在这样的小吃时刻,他们或我们并无分别,只是这大千世界中的芸芸众生。吐息一样烟火,咀嚼一般滋味,享受一刻闲憩。
  搬家之后,新地方周围只有整齐划一的超市,几乎看不到小吃的身影。昨天总算见了个生煎包摊子,高高兴兴买回来当早饭,结果却发现是我这辈子吃过得最差的生煎包。一团面疙瘩里面嵌着指甲盖大小的一片肉馅,油味刺鼻,令人无语凝噎。最要命的是见不到里弄中的人间烟火,一栋栋点式楼顽固地沉默着,只在夜晚才透出灯光,现出一丝活气。我所极爱的小吃时刻,暂且也只能在回忆中逗人馋涎了。

之一百八十七、铁马秋风大散关
  
  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语人无二三。
  之前说过传句不传诗的,这个便可拿来作个例子。作者是南宋方岳,字秋崖(没人觉得这个名字很武侠么?)。宋诗选里似乎没有这一首《别子才司令》,懒怠打字,放狗狗搜了一圈,也没看到全诗,倒是很多地方都以讹传讹成了“宋子岳”。其实应是:不如意事常八九,可与语人无二三。自识荆门子才甫,梦驰铁马战城南。——后两句实在平庸,煞风景得很,还不如不打出来。
  诗到了宋,有颓气了。我对宋的偏见一是来自割地求和,二是来自理学先生,文治太盛,武功太弱,看起来便有点畸形,仿佛大脑袋小手小脚的侏儒。连带着也就不待见宋诗,总觉得底气不足。要么纤柔无骨,要么浅白无文。修饰太过与素朴太过,都有些“作”诗的味道,不自然。好句子还常见,浑然天成的好诗太少。
  顺便再拿一句出来,“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黄庭坚的。这个估计也比较熟悉。黄庭坚的诗怪石嶙峋,既瘦且硬,又喜欢用典,偶尔冒出来几句家常话倒还可爱。他的朋友徐积,诗名差他太远,然而一首赠他的诗:不见故人弥有情,一见故人心眼明。忘却问君船住处,夜来清梦绕西城。平直有味,是我喜欢的风格,可与姜夔那首“君若到时秋已半”相参看,无后者蕴藉,却也自然真切。
  宋诗无出放翁右者。苏轼也好,清照也好,拼词可以,拼诗不行。他最大的毛病是写得太多,所谓六十年间万首诗,一个人写上一万首,有个九千首劣作是正常的。但哪怕优良者仅占十分之一、百分之一,拿基数一乘也就相当可观了。倘若因为他的那些劣作便把他拉成二流诗人,那是誓死不同意的。若无放翁,宋诗的档次还要下一个台阶。“夜阑卧听风吹雨”的怅然忧愤,“沈园柳老不吹绵”的黯然低回,“铁马秋风大散关”的慨然纵横,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足以成就一个名诗人。可惜集中到了一人,反而不显。陆游写诗,是拿诗当博客,发自于心,自然而然。仅此一点,后人便难以企及。
  大散关位于川陕交界。陆游确曾到过那里,那时他是四川宣抚使王炎的幕僚。金兵在关外,数里之遥,两军对峙。宋军降将犹有心怀故国的,将对方消息以蜡丸封裹,传递到宋营,而陆游则是接受讯息者。照这样说来,不只是诗人,也是007的干活。嗣后王炎被召回,陆游入蜀,当年密计付之东流。这铁马秋风,便只能于夜阑梦中隐约闻得消息了。
  衣上征尘杂酒痕,远游无处不销魂。此身合是诗人未?细雨骑驴入剑门。

之一百八十八、人品急跌
  
  面皮共菜皮一色,鼻涕和眼泪齐飞,深度感冒中。赶上老家来人带了一只自家养的肥美老母鸡,炖了半天,本应是美味,却由于鼻子不通,白灌了半碗下去,什么味道也尝不出来,真是暴殄天物。
  楚留香不好当。色声香味触法,眼耳鼻舌身意,鼻子失去功能大约是所有残疾中最能让人勉强接受的了,犹自如此,则其余可知。古龙笔下常常有这类描写。比如说看不见的花满楼偏偏要坐在姹紫嫣红之中,而辨不出味道的楚留香则随身都带着郁金香瓶儿。人说到底,谁都不是只为自己活的。
  古龙也算是个有缺陷的人,幼年孤苦,童年并不幸福。折射在小说中便是那些以一个较为固定的面目屡次出现的配角们。多情剑客中的阿飞、楚留香中的中原一点红、风云第一刀里的傅红雪。孤单、怪僻却又渴望友情,几乎是他们共同的特征。我有时候觉得,那是古龙自己的影子,或者说曾经的影子。而那另一个,李寻欢楚留香叶开们,便是他所期望的救赎,一种让心灵得到平衡的寄托。在多情剑客中他写道,遇上李寻欢是阿飞的幸运,某种程度上李扮演了一个精神导师的角色。那么现实的古龙,在他的生命中是否真出现过一个李寻欢式的人物?又或者那是挣扎后留下的蝉蜕,从灵魂中幻化出的另一个自我?在粗略看过他四十三年短暂人生划出的轨迹之后,我倾向于后一种答案。
  这是一件奇怪的事,近来常常会想起古龙这个人。最近一次想到是中午吃饭的时候看见一个烧烤摊点,上面写着“小李鱿鱼”,于是一下子联想到了飞刀李探花,而后是古龙。用这种方式记忆起这位小说家多少有点无厘头,上初中的时候我曾认为他的书比金庸的更好看,到了大学我就几乎用一种批判的,甚至是不屑的眼光来看待他,并且想象不出自己居然会迷恋李寻欢这样的伪君子——我那时候挺有点愤青的架势,属于候补造反派。
  然而现在我发现,我能回头了。能回头看古龙,也能回头看自己。这个其实很难,要一个人回头看自己走过的路是如何不堪。如今我眼中的古龙既没有光环,也没有阴影,他就是他,那些人物也依然是他的人物。他们都没变,是我自己走了半天,绕了一个歪歪扭扭的圈。
  
  之一百八十九、求之不得
  
  一贫寒人家子弟,爱上了班花。某一天他鼓起勇气,给意中人写了一封信,然而对方却当着同学老师的面将之撕碎,一口回绝。这子弟日后发奋读书,考上了大学,并且在36岁那年做了副部级干部。此后他找了一个女人,花400万为她整容,整成跟自己的初恋情人一模一样。——听起来实在很像小说,不过却是真事。来自原中国银行副董事长、中银香港总裁刘金宝,在贪污被捉之后的部分供词。钱真好,不但能买来女人,而且能买回年轻时候求之不得的梦想。
  相传乾隆下江南,望着穿梭来去的船只兴叹。纪昀对道,臣眼中只见两艘,一艘叫做“名”,一艘叫做“利”。乾隆于是大加赞赏。其实求名、求利,这两样也还在其次,真正想要求的,乃是“求不得”,以不得故,定欲求之。如果名利皆是唾手可得,那么便失去了“求”的价值。锦绣围中的公子哥儿,往往败家,正是因为得来太轻易,不知道珍惜。刘官运亨通,前程辉煌自不待言,钱也贪得够凶,名利两样都有,到了这程度,求的便是那求不得的东西了。
  求之不得,辗转反侧。感情是已经失去的值得珍藏,朋友是已经离开的值得怀念,地位是爬不上去的值得羡慕,钱财是还没到手的值得操心。想一个人,穷毕生之力,追求的竟都是无法实现的镜花水月,梦幻泡影,不由心惊。然而这竟然便是人的天性。一场好梦,却要作一生之游,思之可悯。

之一百九十、木芙蓉
  
  10月是木芙蓉的季节,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两种看起来全然不像的花起了同一种名字,今天出门,看见院子里一株,绿叶田田,几团淡粉跃然其上,微微吃了一惊,这才知道“神似”的意思。
  在第第看到的生日贴,祈寿七十今过半,后一人跟道,百岁三分已一分,小小感慨了一下。俟河之清,人寿几何,一部历史,无数古人,认真加减起来,也只剩下生卒年月这一溜简单数字。
  国庆期间同事遇车祸,脑部重伤。十日后才慢慢有知觉,见人辄笑,辄拥抱,若欢喜不胜。因此知道潜意识中求生欲望是何等强烈,生之喜悦又是何等不可抑制。再过十日,开始流泪,懂得痛苦,懂得烦躁。医生说,这才是真正清醒的表示。所以痛苦这种东西,对生命而言不可或缺,喜悦是生命的开端,痛苦则是生命延续的标志。
  欢乐趣、离别苦。佛说因果,则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凡俗人生讲究过程,是以对酒当歌,及时行乐。有生皆苦,这话也只好拿去骗和尚们。释迦不厚道,专门挑拣出苦难来,一古脑儿堆在人面前让人瞧着,却绝口不提喜悦,其实是心理暗示,赚人入套的大忽悠。放在印度倒挺有市场,一到中国,不免和中国人的实用乐观发生冲突。辛弃疾说,可惜流年,忧愁风雨——既然是忧愁风雨了,那还可惜什么?可见从来都是喜多于忧,乐过于愁的。
  普通百姓不上这个当,生孩子谁都当成喜庆,发红蛋过百日,以示庆祝,把生命本身当作一件极可欢喜的事。天下挚爱莫过父母,若说生下孩子便是要他体验人生之苦,那还不干脆在临盆之时一棍打杀,免得遭罪。
  我是贪生怕死的人,不但想自己活,也希望身边的存在不灭。而这“希望”,或许正是佛所谓苦的来源。人生之苦,不源自生命本身,却来自愿望。有了长生的愿望,才会有畏死的苦;有了相守的愿望,才会有恨别的苦。从这一点来看,佛也没错,我也无过:生亦有苦,生亦有乐。
  
楼主小号鲨鱼 时间:2007-01-15 15:21:15
  之一百九十一、第三只眼
  
  前几年这个词组很红,好像是从一本叫第三只眼看中国的书开始,然后书商一窝蜂的第三只眼看某某,弄得满大街都是二郎神。现在消停了,风头也过去了,总算可以拿来用用。
  中国民间喜欢偶数,成双成对才叫好,别说成亲选日子得是双的,连过年吃汤团也得每人四个,讨个吉利。官家特别一点,九五之尊,孤家寡人,全是单头儿,大约怕无独有偶之后失了尊严,所谓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睡。自古以来,庶民与大夫泾渭分明,细节处也自不同。所以民间对三只眼其实并不待见,杨戬虽说被当作神祗膜拜着,却又在传说中变身为煞风景的兄长,硬要在妹妹婚事中插上一脚,不免让人生恨。无论如何,多余的那只眼看到的东西总让人疑虑丛生,放心不下。
  扯淡的本领见长,换张面孔,正经说新闻。药监局发布了消息,第20次呼吁降低药价。一句同样的话重复20遍,我们认为这个人要么过分啰嗦要么患有强迫症;一件同样的事做上20遍,只能认为这事压根没做或压根没有效果。
  该降而没降的还有房价,插播一句广告,房价又升了么。地方政策,要在新开发楼盘中扩大小面积住房的比例,但即使是70平房以下的房子,那价格对于都市打工族来说也是天文数字。一边是买不起,另一边是不停涨,为何?答案很简单。有无房的,就有同时拥有几套房屋备炒的。房价不合理飙升的背后,看得见贫富差距。
  第三则新闻稍微大一点,保钓。去的是香港人,政府发言说,要求日方保证保钓人员的安全。守土有责,无可争议,韩国大巴上还特意用日文写了“独岛是韩国领土”给日本游客看。然而换一只眼来看,守土之责在民也在国。一个国家机器必须有能力保护自己的人民,而不是寄希望于别国,更没有道理利用民意作为政府的挡箭牌。与其警告日本,不如自家多练练海军。
  类似的一则是天下围攻,骑虎难下,由此可知民意之容易忽悠,台湾之不能成事。小马哥风头最健的时候,我就瞧他不顺,果然也是个口头功夫强过手头的。台湾政坛看到如今,不是政客就是无赖,未见有力者。狗咬狗还能落上一嘴毛,这边干脆连咬都省了,直接对吠。喊得口燥唇干,对方却连毛都没掉一根。反观泰国,不声不响,他信前脚刚走,后脚就城头变换大王旗了,充分论证了“枪杆子里出政权”这个道理。拿老百姓的话来说,会叫的狗不咬人,人家泰国军方那是不会叫。
  差不多了,拿面镜子照照,其实也没三只眼。楚留香那篇前几天写了,觉得不诚恳,因为想说的就几句,却用它凑出一堆字来。很久以前某人说过,我和浪子之间还是有隔膜的。当时不承认,现在想想,确实是这样。喜乐哀愁,与我无关。走得再远,也只是隔着玻璃窗看风景的游人。
  
  之一百九十二、男人四十豆腐渣
  
  参加一个会,省府召集的,放眼望去大多四十以上男士,西装遮不住凸肚,摩丝粘不起稀发,面苍牙黄,无一美色,颇郁闷。
  说女人三十豆腐渣,其实是因为好花易衰,二十的时候太过鲜妍,一旦红极而陨,未免让人瞠目。但我的观察,上天对待男女并无偏废,女人四十尚有风韵犹存者,男人四十,倘若不是靠脸蛋混饭吃的演艺界人士,大多惨不忍睹。整日饭局,发福几乎是一定的,虽说阿牛唱道,不要紧,当枕头睡了,毕竟有碍观瞻。五官之间距离原本固定,底盘却比从前扩大了一倍,再俊朗的面容也变成了油光光的包子。顺手搬个实例,饰演红楼宝哥哥的欧阳奋强,想当初真是面若中秋之月,色若春晓之花,而今再看,已是面若中秋之扁月,色若春晓之残花,所谓千红一哭,万艳同悲,岂为此而发哉。 
  相由心生,二者自有因果。得志者有骄容,失意者有颓态,中年男子的得失是写在脸上的。男人远比女人实际,在官场商场浸淫日久,早已是一身浊气,与清秀二字绝缘。学生时代如花似玉的的某某校草在政府部门做着小吏,官不大官腔倒学了十足;曾被众多文学女青年暗恋的某某诗人成了公司小老板,成日里拉业务跑关系宴席不断。台上正襟危坐,所言不外红头文件,空话套话,台下聚在一起,话题又总离不了某某又升了么,谁谁什么背景。酒桌上笑话带色,茶馆里烟气熏蒸。对上须笑脸相迎,唯唯诺诺,对下则冷颜厉色,不失尊严。面皮在这样激烈的运动之中往往失了弹性,于是早早松弛下来,弄得皮肉分离,有如面具。泥做的骨肉,至此重归一滩烂泥,甚的风雅,甚的英俊,全然不搭边。 
  男人四十无帅哥,一半是疏于保养,一半是心境消磨。无论哪个年龄,女人对自身容貌风采的要求总还苛刻,男人却大多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理。衣衫不整的女人多半羞于上街露面,而一到夏天,满街总能看到光膀子乱晃的中年男子。如果是像施瓦茨辛格那样的健美先生,露一露也就罢了,偏偏大多肥肉满身,白得腻眼。其他的,当街打嚏挖脚抠鼻抓背,不一而足,且不避人,非但不觉其丑,相反却将之当作男人的特权加以炫耀。如此一来,即令有姿色可观的,也倒了胃口。 
  这样想想,也觉得挺惆怅的。昨日潇洒少年郎,一个个在岁月中肥美起来,变成猪头样。豆腐弹指老,美男难再得。伤哉。

之一百九十六、抛头颅、洒狗血
  
  阎会长的课其实还是有听头的,至少不像于教授那样信口开河。毛病在于罗嗦,一个小问题要翻来复去总结半天,且过于正经,就事论事的多,不够热辣惹火,勾引不了听众。前天晚上倒看到他难得煽情了一把,讲袁崇焕之死。说是在历史长河中还能被记住的人寥若晨星,而袁则是其中的一个。然后总结道,讲这些,是为了要大家向他学习,记住他的精神,做一个如此这般的人。
  话不错,袁督师其人也确实难得。那晚的节目是最近百家讲坛中极少数能让我从头看到尾的。不过看下来的效果则远远不是阎本人所期望的那样。那一讲里,阎崇年说了不下十个“磔死”,直接后果就是,一见袁崇焕这个名字,不可避免地联想到一堆模糊碎肉。
  有识之士想必会对我这种胆小行径嗤之以鼻。——但是且慢,在这一点上,儒家的态度更为奇怪。《中庸》的文字是:国有道,其言足以兴;国无道,其默足以容。诗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其此之谓与。明哲保身的说法,便是从此处来。然而这和孔子之道又似乎背离,孔子曾说:国有道,不变塞焉,强哉矫;国无道,至死不变,强哉矫。非但不提“默”字,连容否都不论了。两相对比,正可鲜明地看出儒者心中矛盾之处。
  其默足以容的是智者,也是滑头者;至死不变的是愚者,也是强者、大勇者。智慧到了最后沦为勇气的反面,适足以悲哀,却是不得不承认的现实。孔子是天真的理想主义者,于是满腔狗血地讴歌强哉矫;他的弟子们却是生活在现实官场中的人,只好昧着良心篡改先生的意思。以袁崇焕之智之能,尚且要磔死,倘若都要谨遵夫子命,孔门其无谯类乎?儒术成就了帝王,然而儒学思想到了最后,却难免要成为帝王术的牺牲品。
  袁崇焕被下令处死,京师百姓听圣旨说他引清兵攻京城,恨之入骨,未等行刑便手撕口咬,活生生将他分尸。这情节碧血剑中有,阎则没有提到,真实性有待查考。小k说南人个性,与金庸在袁崇焕评传中所说不谋而合,袁的个性应当是可信的。阎教授分析崇焕死因时提到九点,最后一点是与崇祯的性格冲突,依我看来这个才是真正的第一条,重中之重。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一句话足矣。痴心人、泼胆汉,人不能容,君不能容,世不能容。举世皆欲杀的,又岂止一个袁崇焕?
  大好头颅枉抛却,洒到最后却都成了狗血。读中国历史,往往不易让人生出崇敬高尚之念,却常觉荒谬无奈。袁是如此,昨日在阿蒙坛子上见说秋瑾,亦如此。秋风秋雨愁煞人——当年读这一句时心中不解,似乎和印象中所谓烈士的形象不够吻合。留在世上的最后一句话,难道不该是“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这样激昂的言辞么?如今再看,却突然想通了。为真心信任的战友出卖,被想要拯救的民众围观,那女子在生命最后一刻,心中感受到的,或许正是温柔刻骨的悲凉、从容至极的绝望吧。
  ——“义哥是一手好拳棒,这两下,一定够他受用了。”壁角的驼背忽然高兴起来。
  “他这贱骨头打不怕,还要说可怜可怜哩。”
  花白胡子的人说,“打了这种东西,有什么可怜呢?”
  康大叔显出看他不上的样子,冷笑着说,“你没有听清我的话;看他神气,是说阿义可怜哩!”
  听着的人的眼光,忽然有些板滞;话也停顿了。小栓已经吃完饭,吃得满头流汗,头上都冒出蒸气来。
  “阿义可怜——疯话,简直是发了疯了。”花白胡子恍然大悟似的说。
  “发了疯了。”二十多岁的人也恍然大悟的说。
  “疯了。”驼背五少爷点着头说。
  重读这一段,唯一的感想便是:鲁迅真毒。一点希望也不肯留给人,真毒。跟他一比,阎崇年简直厚道到了一定地步。然而换个角度来看,或许说真话的那个反而是真正厚道的。袁也好、秋也好,说不得都是疯子。
  ——而写这篇荒唐零碎到最后,竟然不能自已、不能自抑的那一个,是傻子。

之一百九十八、忽有故人心上过
  
  书话一贴的题目,甚爱。原句出自龚自珍的己亥杂诗:
  问我清游何日最?木樨风外等秋潮。
  忽有故人心上过,乃是虹生与子潇。
  诗不如句。
  家中有一幅字,写的是厉鹗句子:相见亦无事,不来忽忆君,气味相近。比之龚句更从容些,有君子气。后者或从此化来。
  在海南苏公祠看到苏轼几封手札,其中写给陈季常的就有两封。拍了一张,文字随意,是知己口吻。
  《方山子传中》说季常为人:“少时慕朱家、郭解为人,闾里之侠皆宗之。……从二骑,挟二矢,游西山,鹊起于前,使骑逐而射之,不获。方山子怒马独出,一发得之。”描摹有神。又有书信:“欲借《易》家文字及《史记》索隐、正义。如许,告季常为带来。季常未尝为王公屈,今乃特欲为我入州,州中士大夫闻之耸然,使不肖增重矣。”
  携书挟矢,为我入州。如此故人,宁不思忆?

之二百零一、剑南春
  
  看了两眼贞观长歌,皇子对皇帝说,劳师的酒席安排好了,皇帝说,别的简单一点也就罢了,那酒可一定要三年的剑南春,不能拿一般的孬酒糊弄呀。当时就乐坏了,这皇帝,演戏不咋地,做广告倒挺在行。
  最早的电视软广告好像是在编辑部的故事里,大概是矿泉水壶什么的,贴着老大的商标。那时候单纯,还不知道软广告这回事,只是稍微奇怪了一下这里用的东西怎么标签都不撕。现在是到处都有了,连古装戏也有办法弄俩进去。
  剑南春是川酒,川酒有个五粮液压着,剑南春便只好作二流货色。江苏也是产酒的地方,有所谓三沟一河。酒席宴请撑面子,得五粮液、茅台;自己家里小眯两口,就拿自家门口产的苏酒了。洋河名声大,真正好喝的却是汤沟,所谓“南国汤沟酒,开坛十里香”,其最独特的地方是入口,甜,不仅甜,而且有那种类似蜂蜜的隐隐回甘,衬着那浓郁香气,未饮醉三分。俺妈是一点就都不能喝的,但是看见我们喝汤沟,却会要上一小杯,觉得味道好。——这个,算插播软广告么?可惜没人给钱啊,郁闷。
  我不喜欢窖香型的酒,一直欣赏不来。因此不爱茅台,也不喜欢皖酒,觉得口味太闷浊。但川酒是喜欢的,并且觉得它跟苏酒神似。苏北、川中,这两个地方的人都有点南人北相,爽洌,闲在,还有一点浑不吝的厚朴气。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水土酿一方酒,这么说来还是有点道理的。
  李世民也是个狠角儿,对自家老爹、兄弟下起手来,那叫一个从重从快。能在政坛混出名声来的,就不必指望是什么善茬。好在这宝座是恶夺善坐,这一点与现代史倒正相反。《书剑恩仇录》里玉如意唱曲儿,说是一个穷汉做梦,先吃饱穿暖,然后要娇妻美妾,再来华屋大宅,随之高官厚禄,到了最后便是“朝思暮想要登基”。贫无立锥之地的汉子都要做梦当皇帝,中国人的帝王情结,大概确实根深蒂固了。

之二百零五、思想的颜色
  
  如果有的话,大概应该是冬日车中远眺时天空和原野的色彩:冷灰。这种颜色混沌、柔和,能够容纳一切,而不会觉得突兀,不易让人厌倦。只剩下枝干的杨树站立着,排成整齐一列。姿态并不像柳树一般婀娜,却更加适合冬天的淡墨山水。太阳从极淡的雾气中升起来,让人想起那句“初日照高林”。明知眼前与常建所吟诵的并不是一样的景致,仍然觉得合适。只要衣裳与暖气统统足够,我所最不喜欢的冬天也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还是走,去暖和地方,订了12号的机票。巧笑在博客里调查,问出门带些什么书。当时答得轻松,现在轮到自己了,想想还真伤脑筋。半个多月时间,以我的阅读速度,无论哪一本都架不住看。阿蒙推荐的金庸散文集吧,或者再加上左猴推荐的李泽厚。说不定还能读得长一些。茶叶得带上,外头的茶实在太难喝了,基本上就是陈年干树叶。
  几天前椰子问过一个问题,略作引申:问:杀人否?答曰:否。问:如果你与另一人关在黑屋中,不是你死就是他亡,杀还是不杀?想也不想,答曰:杀。杨朱之说为真性情可知。
  这个问题仍然没有触及到人性层面,其实还可以引申,就是对这具体人作一阐述。如果此人是你认识的熟人,杀还是不杀?如果此人是你的亲人或爱人,杀还是不杀?单纯的“人”字,是抽象符号,没有感情色彩;而当它被赋予了各种各样的联系和定义,才拥有了应当被考虑的价值。
  海南租的房子没网线,打算买个无线网卡了。说是度假,估计也还是闷在屋里的时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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