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沪港通具体开通时间,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各项准备有序推进,但具体开通时间尚未最终确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2日表示,沪港通9月13日进行全市场测试,本次测试重点对系统压力测试场景、故障切换场景进行测试,来验证各方的处理性能。
对于沪港通具体开通时间,张晓军表示,各项准备有序推进,但具体开通时间尚未最终确定。
证监会:180余家上市公司年报问询情况首次公开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9月12日表示,截至6月底,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审核工作全面完成。此次审核工作中,首次公开了180余家公司的年报问询情况,加大了监管的公开力度。
证监会:三年内要对每家公司的年报审核一次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2日公告了2013年年报审核情况,他表示,上半年以年报审核为主,下半年是以现场检查为主,截至6月30日,审核情况已经完成,解决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保护投资者利益。
年报审核情况要求,沪深交易所实施审核,三年内每家公司审核一次,派出机构也选取一定比例的年报进行重点审核,证监会上市部也会重点审核。
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仍需提高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2日公告了2013年年报审核情况,他表示,上市公司信披质量提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信披不规范,部分公司披露不完整,数据单位错误,披露前后不一致等,部分内容未按披露正常披露,重大合同诉讼未按要求临时披露等,披露质量仍需提高。
证监会:超七成主板上市公司纳入内控实施范围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9月12日表示,2013年共有1052家主板上市公司纳入了内部控制实施范围,约占全部主办上市公司的73%。
证监会:派出机构对公司年报采取监管措施30次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2日公告了2013年年报审核情况,他介绍了相应的监管措施,沪深交易所下发监管函采取自律监管措施2566起,通报46家次,派出机构采用行政措施30次,移送立案11家次。
证监会:部分上市公司内部知情人信息登记不规范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2日公告了2013年年报审核情况,他表示,年报审核中还出现别的问题,比如其他披露事项不规范,高管违规兼职,修改章程等,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仍然存在。此外,还存在内部知情人信息登记不规范等行为。
证监会:将发布年报的执行会计准则监管报告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2日表示,今日将发布年报的执行会计准则的监管报告,主要对年报审阅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日后的工作提供监管建议。
针对执行会计准则,采取以下监管措施,向相关会计事务所问询,了解相关情况,安排专项核查进行了解,发布年报简报,多种方式向市场传递监管标准,完善信披体系,会同财政部研究会计准则的内控执行问题。
证监会:资管座谈会今日召开 张育军出席讲话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2日表示,今天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的资产管理座谈会在郑州召开,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证监会:将密切关注通道类私募债风险
对于市场开展通道类私募债,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2日表示,通道类业务,主要是指资金和项目来自商业银行,实际情况看,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授信比较严格,通道类私募债比例不大,证监会将会和有关部门密切关注,防范相关风险。
证监会:商品期货ETF个人投资者门槛低于商品期货
对于商品期货ETF,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2日表示,有利于引入机构投资者,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满足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未来,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要在制定指引上给予支持,期货公司要做好风控和系统对接,进行准备,商品期货ETF将打通商品和期货两个市场,丰富基金的产品线,商品期货ETF吸引更多投资者进行商品交易,提高市场流动性。
在选定适合参与的投资者方面,张晓军表示,对于个人投资者,投资门槛低于商品期货门槛,对于机构投资者,可以间接投资商品期货市场,分散风险,目前商品期货ETF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证监会:账户整合工作和指定交易制度无必然联系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2日表示,账户整合工作和指定交易制度无必然联系,如果指定交易制度不足,证监会会积极研究完善措施。
证监会:内部人事变动很正常 包括机构设置变化
对于近期证监会内部人事变动,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2日表示,人事变动很正常,包括机构部门设置的变化。
他表示,根据工作需要,监管整体安排,证监会党委会做出相应安排,证监会部门调整、人事变动会在证监会网站公开,目前为止,无需要公布的信息。
证监会:不禁止私募向符合条件特定对象进行推介
私募基金监管办法发布后,证监会今日针对市场关心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9月12日表示,关于私募基金的宣传推介方式,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向非特定人士推介。有市场人士认为规定过于严格。事实上,关于私募宣传推介方式的相关规定是《基金法》的规定,该规定是为了限定私募基金的投资者范围,以切实防范私募基金变相公募。但是,私募基金监管办法不禁止通过讲座、推介会等方式向事先已经了解了私募产品风险且有风险识别能力的特定对象进行宣传推介。
证监会:不禁止私募基金管理人两种“跟投”情况
募基金监管办法近期发布后,证监会针对市场关心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9月12日表示,关于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禁止固有财产和他人财产混同的规定,有市场人士咨询,私募基金行业中普遍存在的“跟投”行为是否属于禁止行为。上述规定主要是考虑到私募基金财产属于信托财产,有独立性原则,将固有财产和他人财产混同,违背了基金财产独立性的原则,可能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跟投,一方面是跟投项目,其所形成的权益仍为固有财产;第二个是跟投基金,跟投基金是基金财产的一部分。上述两种情况均不属于将固有财产和他人财产混同的情况。
证监会:不强制规定私募基金由独立第三方评级
私募基金监管办法发布后,证监会针对市场关心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9月12日表示,对于私募基金机关办法中关于基金评级的规定,有市场人士咨询,私募基金风险评级是否应该统一由独立第三方来做。对于基金管理人,办法没有强制要求由独立第三方来评级。
证监会:亏损互联网企业挂牌新三板转板正在研究中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9月12日表示,总体上,证监会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在境内发行上市,对于尚未盈利的互联网科技创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问题,目前正在抓紧研究中,力争尽快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