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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细说“一官二吏……九儒十丐”(2011年10月6日)

 杏叶书签 2014-09-15

 

中国历史上有两个朝代是由外族入侵建立的,一个是元朝,一个是清朝。元朝是由蒙古人建立的,蒙古人精于射骑,骁勇善战,部落组织与军事编制合二为一,战斗力极强,自灭金后,蒙古军队的铁蹄开始一路南下,势如破竹,最终逼迫陆秀夫背着南宋小皇帝赵昺于厓山投海自尽。元朝的统一,极大地拓展了中国的疆域,据《元史·地理志》载:“盖岭北、辽阳与甘肃、四川、云南、湖广之边,唐所谓羁縻之州,往往在是,今皆赋役之,比于内陆。”

蒙古人虽然依靠军事上的优势建立了元朝,但在经济形态和意识形态方面都要远远落后于宋朝,因此他们在中原地区实行统治,既无阶级基础,也无思想基础,只能依靠人为地制造民族矛盾,加深民族隔阂来进行统治。元朝统治者按照种族或地域将全国人民分为蒙古人、色目人(包括我国西北地区各民族,以及中亚和东欧来到中国的人)、汉人(指原来金统治下的汉族和女真、契丹、渤海、高丽等族,以及宋、金对峙中四川地区的汉人)和南人(指南宋灭亡后的汉族和其他民族)四等。对于不同的人等,在法律待遇、政治地位和经济负担等方面均作出了不同的规定,他们对于汉人和南人特别歧视,经常下令没收汉人、南人的军器、马匹,不许汉人田猎、习武、集会等,甚至夜间点灯也要禁止。

元朝的官方将人分为四等,民间则根据社会职业将人分为十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工六农七医八娼九儒十丐。通过这样的排序,我们大致可以了解到元朝社会的一些基本情况。

“一官二吏”:所谓“官”,是指朝廷任命的命官,隶属于统治集团,他们替皇上当差,是“吃皇粮的”;所谓“吏”,则是由“官”聘用的助手,他们是替当官的跑腿办事的,比如“捉刀吏”,就是专门替当官的处理文案的。说得再简单一点,当官的是管人的,为吏的则是办事的。现今,当官为吏者仍然高高在上,社会地位没有变化,他们吃的是“公家饭”,由纳税人供养,养尊处优,衣食无忧。数千年来,这些当官的人一直没能弄清楚一件事,他们以为领取的俸禄是皇上(党组织)给的,所以他们只为皇上(党组织)服务,对老百姓却麻木不仁,不冷不热,殊不知老百姓才是他们真正的衣食父母!

“三僧四道”:僧人与道士都是神职人员,是专职的意识形态工作者,他们通过宣传佛教或道教的宗教信仰来控制人们的思维与行为。蒙古人在统治中原之前,在意识形态领域几乎是一片空白,他们没有完整地、独立的宗教信仰或思想体系(如儒家思想、道家思想等),因此从成吉思汗开始,蒙古族上层就非常重视对各种宗教思想和学术思想的改造和利用,特别是忽必烈执政时期,佛、道、也里可温、答失蛮等宗教得到了政府的保护,享有各种特权,从事宗教活动的专职人员可以不纳税赋,不应差役。此外,政府还设置了专门管理各种宗教的机构,如宣政院管佛教,集贤院管道教,崇福司管也里可温,哈的司管答失蛮等。在元代,各种宗教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有一定的影响力,其中佛教最盛,道教次之,特别是对于八思巴创建的喇嘛教萨迦教派,元朝历代统治者“所以敬礼而尊信之者,无所不用其至”(《元史·释老传》)。由于统治者的尊崇,元代的“僧”与“道”等神职人员的社会地位也是相当高的,仅次于官吏。现在,僧人与道士虽然仍受到人们的尊崇,但他们属于“方外之人”,并不能享受多少特权,也难以成为社会的主流,他们充其量只能满足一部分信徒的某种特殊的精神需求。

“五工六农”:这里的“工”,指的是从事小手工业生产的工匠。“工”与“农”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他们直接为社会创造财富,同时他们也是被剥削的对象。中国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国度,统治者历来重农轻商,甚至重农抑商。战国时期的管子学派提出“民分四业”,士农工商,显然“农”的地位要高于“工”,而“工”的地位又要高于“商”。但是,在元代“农”却排在“工”之后,这是因为蒙古族在进入中原之前一直是游牧民族,他们对于农业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认识。在现代社会中,工人和农民的身份性质并没有发生多少变化,他们依然靠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养家糊口,但他们的社会地位却是一落千丈,沦为了社会的最底层,而过去一贯受到统治者打压和歧视的商人现如今却是身价倍增,成为社会的新贵与宠儿。

“七医八娼”:医者常怀有仁人之心,他们以济世解困、治病救人为己任,理应受到人们的尊重。但是在医学并不发达的元代,大多数医者的医术并不高明,大病医不了,小病医不好,所以社会对这个职业的认同度并不高,难以成为社会的主流。“娼”者,娼妓也。他(她)们虽然从事的是“贱业”,但在古代也属于正当的合法职业。《说文》中只有“倡”字,没有“娼”字,梁顾野王《玉篇》中始有“娼”字,明人《正字通》中解释说:“倡,倡优女乐,别作娼。”古代娼女起源于音乐,所以后世娼女虽以卖淫为生,但音乐歌舞则是她们必须掌握的技艺。元代是元曲的鼎盛时期,元曲之所以得以兴盛,与娼妓有关。据史书记载,元代许多有名的娼妓不仅多才多艺,善于表演,而且自己能够作曲,当时京师有一个叫“一分儿”的名妓为社会名流丁指挥和才人刘士昌等人佐樽,时有一小姬歌《菊花会南吕曲》,丁指挥让“一分儿”以此为题现场作曲一首,“一分儿”应声唱道:“红叶落如龙退甲,青松枯怪蟒张牙。可咏题,堪描画。喜觥筹席上交杂答剌。苏频斟入礼厮麻。不醉呵,休扶上马。”由此可见,当时的娼妓才艺出众,有今日之文学家、艺术家的才情和风范,轻视不得!元代的“医”与“娼”排位在伯仲之间,如今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在医生成为高尚的职业,不仅社会地位高,受人尊敬,而且他们收入高,待遇好,万人求;而现在的娼妓则是非法职业,嫖客欺,警察抓,鸨母扰,整日东躲西藏,胆战心惊。

“九儒十丐”:所谓“儒”,主要是指那些靠科举求功名的读书人。中国自隋朝开科举以来,读书人一直受到社会的尊重,因为他们今后将会成为朝廷的栋梁之才。然而元朝实行的是种族歧视政策,在选拔官员方面实行的是“怯薛”制度,即在蒙古人和色目人的子弟中选拔人才。蒙古人和色目人的子弟到一定年龄后,就可以名列怯薛,充当皇帝的侍从,然后继承父兄的职位,或提拔担任其他职务。汉人或南人的子弟基本没有什么当官的机会,如果一定要走仕途,就必须从当吏开始,熬到一定的年头,也可以晋升为官员,但比例极低。忽必烈执政时期,曾经有不少汉族地主士大夫建议恢复科举制度,忽必烈虽然口头同意,却始终没有实行。到元仁宗时,国家才正式开考科举,但每次录取不过数十人。由于每年科举名额太少,当时的文人看不到做官的希望而大发牢骚:“年年去射策,至老犹儒冠。”读书人在元代受到统治者的压制和歧视,他们在社会上的地位也极低,仅排在乞丐之前,位列第九,这或许也是元代仅维持一百年统治的原因之一。“丐”是指那些专门以乞讨为生的人。在中国古代,乞丐也是一种正当的职业,他们虽然地位卑下,但却有自己的行业规范和职业操守,他们当中许多人不乏侠义情怀,关于这一点,金庸在他的武侠小说中演绎得淋漓尽致。当今社会,读书人的社会地位越来越高,学历已成为工作的必要门槛。读书的根本目的应该是明白事理,可是现在许多读书人书读得越多越不明事理,与其这样,不如不读书,加入丐帮当乞丐,虽然帮不了人,但也不至于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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