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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怎么就成日企了?

 zezdjdq 2014-09-24

图片来自网络

本文来自壹读微信【壹读百科】

壹读微信号:yiduiread

9月19日,阿里巴巴在纽交所的钟声响起,世界人民纷纷开始认(购)“BABA”——喂,这种股票代码一定是故意的对不对……

但是,壹读君注意到,在一片祥和气氛中,出现了一些脑洞大开的声音。

这些声音表示:

“马云,其实是一个为日本人打工的工作人。是中国人就转!”

“阿里巴巴背后的真正老板是日本企业。是中国人就转!”

“马云其实是日本人孙正义的傀儡。是中国人就转!”

传言中的马云就是这样的形象

正义的壹读君看不下去了!壹读君决定跟大家把这个问题好好说道说道,主要是为了慰藉一下自己那些将剁手而未剁手的青葱岁月。

值班壹读君|陈晔 李强

为什么创始人不能是自己公司的最大股东

首先,我们来看看阿里巴巴的股权结构。根据今年5月阿里巴巴发布的IPO招股书,阿里巴巴是这些公司和个人的:

以机构持股来看,日本软银集团是阿里巴巴最大的股东,持股比例达34.4%。美国雅虎第二,持股比例为22.5%。二者合计57%。

而以个人持股来看,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持股比例仅为8.9%。阿里巴巴联合创始人蔡崇信持股比例为3.6%,而阿里巴巴CEO陆兆禧、COO张勇等高管的持股比例均未超过1%。

这就引发了一个问题——

因为公司不小心长得太大了……

正经说,是这样的。正如大家所知,一个正常的大公司——比如阿里巴巴——不断发展壮大的历程,就是不断融资、利用巨额资本战胜一个又一个竞争对手的过程。当一个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继续扩大再生产的时候,创始人通常很难以个人的能力完成这样的投入,这时候难免需要外来资金的投入。

所以,2000年,阿里巴巴完成第二轮2500万美元融资,其中来自日本的软银一家即拿出2000万;第三轮投资中,软银再砸下6000万美元。

而2005年8月,雅虎以10亿美元和中国资产,换取了阿里巴巴40%的股权。利用这笔资金,淘宝网和支付宝迅速做大。这些资本陆续奠定了阿里巴巴日后在中国互联网中的“江湖地位”。

但钱不是白给的。通过这几场交易,马云及创始团队彻底让出了阿里巴巴第一大股东的地位。截至2007年阿里巴巴旗下B2B业务上市之前,雅虎、软银分别持有阿里巴巴39%和29.3%的股权。

马云试图改善这种情况。2012年,阿里巴巴引入国字头的新股东,出资76亿美元,却仅仅赎回了雅虎持有的20%左右的股权。从而,日本软银成为了阿里巴巴的第一大股东。

但是,阿里巴巴绝对不是日企

虽然日本软银是阿里巴巴第一大股东,但跟阿里巴巴是日企还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事。

因为,在阿里,公司的控制权依然是马云说了算,而不是第一大股东日本软银。

为了在只拥有少部分股权的同时保证马云和创始团队的控制权,阿里巴巴提出了“合伙人制”的变通之法。

阿里巴巴独创得这种“合伙人制”在某种意义上有点像传统的”双重股权结构”:它可以让一家公司的内部人士在公司上市之后也能维持对公司的控制权。

具体来说是这样的:其实就是公司章程中设置的提名董事人选的特殊条款——由一批被称作“合伙人”的人,来提名董事会中的大多数董事人选,而不是按照持有股份比例分配董事提名权(合伙制的法律规定)。

《华尔街日报》关于这一问题有如下报道:

“阿里巴巴的大股东软银和雅虎不在合伙人里面,但是这两家公司已经批准了这项计划。即使股东们否决了提名的董事,合伙人仍可以继续提名,直到董事会主要由合伙人提名的人选构成。”

阿里巴巴方案中的“合伙人”,并不像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一样,需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阿里巴巴内部是这样定义的:高度认同公司文化、加入公司至少5年的特定人士,被确认为合伙人——其实就是一批资深高管。

换句话说,这批资深高管才能决定在阿里巴巴的事,而不是占股多的人。

事实上,这也是阿里巴巴上市为何不选择自己熟悉的港交所,而远赴美国。港交所并不支持这种”合伙人制”,坚持要“一股一票”。所以,陆兆禧只能很屌地丢下一句“今天的香港市场,对新兴企业的治理结构创新,还需要时间研究和消化”,放弃在香港上市。

看在马云及其团队如此费尽心思去保证对阿里巴巴的控制权的份上,你还好意思说阿里巴巴是一家日本企业吗?还好意思吗?

除了阿里巴巴,还有哪些公司惨遭误读?

比如,百度。

百度的股东名单里就有长长的一串英文名字。除了美国的德丰杰公司,主要股东还有Integrity Partners、Peninsula Capital Fund,以及大名鼎鼎的IDG(美国国际数据集团)。其中,德丰杰是百度公司的最大股东,一直到今天仍持有1/4左右的股份,超过李彦宏夫妇股份之和。难道百度就是一个外国公司?

再比如,腾讯。

2000年左右,IDG和李泽楷的盈科数码以各占腾讯20%股份的代价投资了220万美元。马化腾及其团队持股60%。2001年6月,盈科以1260万美元的价格将其所持有的20%腾讯股权悉数出售给隶属于南非最大传媒集团Naspers的MIH集团。

到2003年8月,IDG分两次将腾讯股权分别出售给MIH和腾讯管理层,MIH成为腾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30%。而腾讯创始人马化腾和副总裁张志东的股份加起来不到15%。这么说,腾讯其实是一家南非企业?

没关系,壹读君祖传手艺修复三观。在美国上市的百度实行AB股制度(双重股权结构):A股向公众发售,可以分红但表决权低;B股面向创始人和管理层,拥有A股十倍的表决权,但却不能分红。不用说,李彦宏的股份大多是B股。这样的股权设置不但能保证李彦宏夫妇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还能防止竞争对手的恶意收购。

马化腾则更为轻松。MIH与腾讯创业团队显然经过一番良好的协商,即便在MIH短暂控股的时期,腾讯的具体经营管理还是由马化腾等主要创办人负责,MIH派出的两名外籍非执行董事并未参与腾讯公司的具体管理事务。

当然以上情况只跟股权结构有关,万一马云、李彦宏、马化腾决定移民……那可不关壹读君的事。

好了,现在你可以把这篇文章转到你的朋友圈,顺便鄙视一下那些转发过“阿里是日企”这类帖子的人。谁知道马云的电话,麻烦告诉壹读君一下,壹读君去要点稿费,吃顿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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