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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如何滑向“斗争哲学”的

 灵藏阁 2014-09-25

近二十年来,辩证法一直被人讥讽为斗争哲学,这也难怪,正因为我们指导思想的斗争性,给我们造成了十年文革的惨痛损失,现在虽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理论上辩证法还是无法走出斗争哲学的阴影。

发源于东方的辩证思维有不同于分析思维的特点和长处,也是东方哲学思想的长处,但如果走不出斗争哲学的阴影,辩证法没有前途,中国的发展就无法取得相对于西方的思想优势。

问题出在哪里呢?辩证法中有一条重要的规律叫质量互变律,指事物量的增长会带来质的改变,同时指出,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不同矛盾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有的是主要矛盾,有的是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决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这样,推动事物的发展就成了激化主要矛盾的斗争,这必须导致辩证法从思想上滑向斗争哲学。

一般辩证法理论家都认为是辩证法强调矛盾的斗争性,认为矛盾斗争是第一位的,是绝对的,因此,他们通过各种方法削弱甚至否定矛盾的斗争性。如强调矛盾的同一性,强调矛盾对立双方的中间状态,以其它关系来取代事物之间的矛盾关系等等。

但矛盾的对立统一律是否定不了的,一分为三、一分为五都不行,强调和谐的和稀泥办法也解决不了问题。大多数理论家对辩证法的改造仍然局限在对矛盾基本性质的研究范畴,然而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

我在研究矛盾群的时候发现,现在已有的关于矛盾群的基本理论只有主要矛盾论,主要矛盾论提出:抓事物的主要矛盾,促进主要矛盾双方的斗争,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这正是推导出斗争哲学关键,而理论界很少对此不异议,至多提出多点论而已。

然而主要矛盾论并不正确,事物都可以看作系统,而系统进化过程并不遵循主要矛盾论。系统进化往往是增加了新的子系统,或者某一子系统更加完善了。

我进一步研究发现,矛盾群遵循的基本规律是系统的新陈代谢律,以此推导下去,在坚持矛盾对立统一律的基础之上,促进事物的发展在于完善事物的结构和要素,促进进化,增强事物适应环境的能力,这样,辩证法的斗争性消失了,事物的发展并不需要促进主要子系统之间的斗争,辩证法走出了斗争哲学的阴影。

从此,辩证法将重获新生,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将获得新的、更加强大的思想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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