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时究竟如何才算是“清洁干净”?文章来源: 南方微社区 责编:三月麦花香时间:2014-4-21 11:27 导读:租过私人民房的打工族都知道,与房东签定的租房合同中,通常有“退房时要保持室内清洁干净”的条款。然而,“清洁干净”究竟是个啥标准?却没人说得清楚。 租过私人民房的打工族都知道,与房东签定的租房合同中,通常有“退房时要保持室内清洁干净”的条款。然而,“清洁干净”究竟是个啥标准?却没人说得清楚。好在大多数房东都比较好说话,租户退房时扫扫墙壁、拖拖地板也就算了,而一旦遇上难缠的主,这个“清洁干净”就成了一道难以逾越的“门槛”,不但押金难退,由此造成的“丢空”损失,还要租户承担。近日,南宁市一酒店老板方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 市民反映 卫生不合格租房押金无法退 2012年3月29日,位于南宁市五一西路永和大桥附近一酒店,为了解决员工住宿问题,在淡村二里一巷29号租了6间民房,并与房东陆女士签定了一份《租房合同》,约定租期5年,租金按月交,押金为2700元。2013年12月19日,该酒店转让,新老板方女士接手之后,同意继续租用陆女士的6间民房。于是,方女士和房东陆女士在原合同基础上,以手写的方式补充一些内容。 方女士告诉记者,2014年3月初,房东陆女士到酒店收租金时,声称“员工深夜吵闹,影响其他租户休息,违反了租房合同,必须在3月底之前搬走,否则不退还押金。无奈之下,方女士只好安排小李等酒店员工找房子租。酒店员工于2014年3月29日全部搬出。人虽然搬走了,然而令方女士头疼的是,房东以“卫生不合格”为由,拒不办理退房手续,2700元押金迟迟不予退还。 那为什么不退还押金给方女士呢?根据租房合同约定,租户退房时“必须保持室内清洁干净”。因此3月29日,小李等人在搬出房间之前,特意把房间打扫了一遍,之后打电话通知陆女士前来办理退房手续,但是陆女士却一直没来。第二天,酒店接到陆女士电话,说房内卫生没有搞好,暂时不能办理退房手续。 昨日,方女士向记者展示了一张清单,上面记载着多条“卫生不合格”之处。方女士说,这都是陆女士亲口提出来的。“房东自称不认识字,我只好要她提意见,我按要求逐条记录、整改。” 记者协调 市民拿回押金 4月20日中午,记者与方女士、小李一起来到陆女士的出租房,发现大门的电子锁密码已更换,小李手中的钥匙无法打开。 房东陆女士和两名中年男子闻讯赶来,表示愿意在租房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协商办理退房手续,至于之前酒店退房时,房东是否以“卫生不合格”为由,拒不退押金?其中一名男子认为,“既然想解决问题,就没必要纠结这些。” 同时,该男子又表示,卫生搞得好不好,看看厕所里的马桶就知道。 走进该房间,只见房间内陆板、墙壁基本都很干净,只有卫生间的马桶,明显有一层厚厚的黄色污垢。方女士说,每个马桶都用盐酸和刷子用力刷洗过,但是效果依然不明显。“这些污垢是日积月累造成的,究竟是我们入住之前就有,还是被酒店员工弄脏的,现在已很难说清楚。” 在记者的协调下,双方就退还押金问题继续协商。方女士认为,3月份的房租已结清,酒店员工3月29日搬出,已经多付了2天租金。而陆女士则认为,退房应以交付房门钥匙为准,6间出租房的钥匙至今还在酒店员工小李手上,按道理只能算今天退房。“考虑到酒店员工3月底确实已经搬走,只加收4月份8天房租。”对于陆女士的提议,方女士明确拒绝, 最终,双方均作出相应让步,一致同意从押金中扣除4月份5天房租316元,以及其中一间出租房马桶清洁费50元,另外还有一只水龙头,因员工拆走了热水器没能安装上去,又扣除10元安装费。如此算来,再减去应交的300元水电费,方女士最终实际拿回2023元押金。 律师提醒 合同应明确清洁卫生标准 据了解,像方女士遇到的问题,在南宁市比较普遍,租户在与房东办理退房手续时,都难免要涉及到这一问题。那么,租房合同中常见的“租户退房时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条款,究竟是个啥标准?对此,记者采访到广西民族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家巧。 黄家巧认为,租房合同中约定的“清洁干净”在法律上没有明确具体标准的。在双方没有另外详细约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普通人的一般理解来认定。日常生活中通常认为,“清洁”就是地板干净无垃圾,墙壁没有明显的斑痕等。 另外,《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即对于“清洁”的概念,房东应该向房客详细说清楚。没有另外解释的,不能作为加重房客责任的理由。 黄家巧说,在签订租房合同时,还应该明确租户的赔偿责任。如“退租时,承租人把室内清洁卫生搞好,恢复原来房东交付使用时的干净状态,否则出租房方有权从租户押金中扣除××元人民币,作为打扫卫生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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