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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吁请书

 逍遥书屋123 2014-10-16

妓女吁请书

有一天,俺在网上看到一篇好像叫做“二奶宣言”的博克文章。别的内容已经不记得了,只是感觉此宣言简直把二奶捧上了天,说她们如何如何优于我们妓女。俺一直为此耿耿于怀。本来打算写点东西予以反驳,可仔细一想,二奶算什么东西,值得俺去叫真吗?她们不就会与人家的原配夫人争风吃醋吗?(可不要小看了这个争风吃醋,它可是破坏家庭,违反计划生育国策,挑战一夫一妻制等等一系列犯罪行为的罪魁祸首!)而俺采取的原则是:姜太公钓鱼的做法,决不会干涉人家的家庭私生活的(因此,俺不会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反而会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微薄之力)。

正因如此,俺就不能与那些斤斤计较的二奶们一般见识!

好了,言归正传。俺还是写个“妓女吁请书”吧。

吁请一:妓女这行当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由什么人敢为天下先,俺可是一直不知道。虽然有人说管仲是俺这行当的祖师爷,可祖师奶何许人?她老人家的诞生早管仲多少年?这些问题还望专家学者们努力考据,给弄出个所以然来。到那时,俺和俺的姐妹们肯定会很自豪地说,俺们的职业历史悠久。如果让俺大胆推断,在官、宦、僧、道、农、工、商、妓、儒、丐.......之中,俺的排位应该是居中或略靠前的,应该是有了官绅,随之就有了妓。也就是说,妓是官绅的伴生物。要不然,老百姓不会把俺们的从业场所叫做妓馆(官)或者妓院(员)。

理由:作为历史上曾经红火过,且正在继续红火的职业,不进行认真研究、挖掘,不是科学的态度。因此,这一文化荒原,还望有识之士予以开垦(俺和姐妹们可解囊赞助研究经费)。

吁请二:设立一个妓女纪念日,以提高俺们的社会地位。俺吁请政府如同护士节、教师节一样,为俺们设一个节日。这节日就以俺祖师奶的名字命名,以纪念她老人家,为人类社会的和谐所作出的伟大壮举和牺牲。

理由1:俺们这群人的社会地位太低下了。虽然那些臭男人在需要俺的时候也会甜言蜜语的略施小费,但是,却从来没人把俺当人看。

理由2:有了俺们的服务,强奸案必定会少些。可以说,俺们间接的拯救了许多女同胞(甚或里面就有阁下的姐妹妻女)。记得台湾地区有一位领导人说过:取消了妓院,就像没了公共厕所,将导致人们随地大小便!多精到的例证啊!

吁请三:为繁荣经济、提高就业率和建立和谐社会,俺吁请政府把俺们所从事的行业列于职业名录中,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培训机构,以便让俺能够名正言顺的持证上岗,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

理由1根据西方一位大哲学家的理论:存在即真理。再说:子曰食色性也,诗云君子好逑。既然俺们这个职业在社会上存在,就必定有其存在的理由,现行的取缔政策不成功,就充分说明了这点。俺真不明白,“因势利导”这样简单的道理,领导们就硬是不会在实际中应用。俺以为,将其列于职业名录之中,俺们就能由地下转地上,也让俺们享受阳光的照耀和温暖,感受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给俺们这些弱者带来的实惠。

理由2:伴随着娼妓的诞生,出现了性传播疾病(不知道是那个缺德的凭什么给出的结论)。如淋病、梅毒、艾滋病等等。只要俺这行当在社会上存在,其传播的危险就不可避免。为了从根本上防止此类疾病的传播,最好的办法就是:培训(职业道德,职业技能、技巧等)上岗;评等定级(那些参与超女评判的专家名流,就是很好的评委);定期体检复审,凡不具备条件者取消上岗资格。这样,俺们就会在大环境的熏陶下,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自律、自重、自尊、自强,为减少并最终消灭性传播疾病做出俺的贡献。

理由3:世人都说俺们这些人特犯贱,其实比俺还贱的人多了去了。例如:那些出卖劳力,出一身臭汗,还挣不了几个钱的人们;那些卖身投靠,为权贵充当打手、帮凶的狗腿子们;那些靠一技之长,或为罪犯辩护、让其逃脱法律追究,或造假账欺上瞒下、偷逃国税的人们;那些出卖灵魂,为权贵出谋划策欺压老实百姓的人们;等等!他们又怎会比俺们高贵?上述人等,除了苦力尚可受到尊重外,其余人等,都应受人唾弃。可是又有几人像鄙视俺一样的鄙视过他们?!

社会上有的人,就是不明白道理。试想,为了生存,允许出卖劳力、允许出卖技艺、甚至允许出卖灵魂等。为什么就不能允许俺们出卖肉体?俺们可是既不偷、又不抢,更不坑蒙拐骗的呀?!体力劳动劳身,脑力劳动劳心,俺们所付出的劳动,却是既劳身又劳心的啊!

真是气死俺了!!

还有,那些公安干警去抓俺,凭什么总是拳打脚踢的?可是,那些严重影响安定团结,搞得人家妻离子散的二奶们,你们却视而不见、不管不问,这实在有违公平!真不知道你们的社会责任感哪里去了!

还有一些人,天天叫卖什么博爱、仁爱、仁恕、宽容之类。可是对于俺、以及如同俺们的弱势群体,哪里还有半点慈爱之心?

顺便讲个故事吧:有一位被时髦用语称作“农民工”的大哥,阳历年后经常在俺的服务场所周围溜达,都三十好几的人了,还光棍一条。这触发了俺的怜悯之心,决定免费服务一次,可他因兜中无钱不肯。俺说,先欠着吧,等发了工钱还俺就成。过小年那天,他找到俺,几乎是哭着似的求俺:大姐,实在对不起,老板还没发给俺工钱,俺连吃饭、回家的钱都没有了,你看……?咳!俺又能咋样!?同为天下沦落人,相互帮衬渡难关吧。

各位请看,俺和那位农民工比有些人是不是强多了!

(不当之处,敬请指正,俺可是对事不对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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