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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一男子炒股亏400多万元 丢了工作散了家庭

 《港湾》 2014-10-20

  昨天,宁波象山法院审理了一起借贷纠纷,被告是个潦倒的老股民。

  他姓区,原来是机关单位的一名中层干部,工作稳定。

  区某有炒股的爱好,业余时间他都用来钻研股票知识,渐获收益。在赚到人生的“第一桶金”后,他悄悄成立了工作室,将大部分精力用于买卖股票。

  那段时间股票行情看涨,区某的日子也滋润。1998年3月至2000年7月期间,区某身边的亲朋好友及同事等20余人纷纷出资共计400余万元,委托区某代为炒股,区某同意了,还一一出了收据。

  但好景不长,2000年股市行情下跌,区某的四五百万元投资血本无归。

  亲友中有人以他涉嫌诈骗,到公安机关报案,区某因此被羁押。虽经公安机关查明事实后予以释放,但是在区某羁押期间,家里所有的房产均被变卖,用于归还部分投资款,家中老人妻儿均借宿他家。

  20余名投资者得到区某释放的消息后,逼迫区某作个定论。在众人的要求下,区某将所有收条转写为借条,部分款项还附上了利息。

  不堪负重的妻子,也失去了与区某共同生活的信心,最终离开了他。

  一无所有的区某决定孤注一掷,辞掉了本已摇摇欲坠的工作,安心炒股。然而,由于缺乏资金,加上行情波动,他一直未能翻身。走投无路的他在朋友的帮助下至一企业谋生活。为了报答该朋友,区某将工资卡交给了对方,用于偿还该朋友的股票投资款,自己仅靠微薄的奖金度日。

  这样平淡地生活了十来年,区某的生活似乎日趋平静。可是炒股亏损一事并未画上句号。自2012年起,持有借条的出资人陆续起诉至法院要求他归还借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将投资款转为借款,亦出具了借条,可按借贷纠纷予以处理。区某说,他可能会成为数十个借贷案件的被告。

责任编辑:m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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