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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山小学护校责任书
甲方:英山小学
乙方:熊桂荣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雇请乙方履行夜间护校责任,为确保护校安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责任书:
护校时间:2012年5月16日——2013年5月15日
护校职责:
护校人员应在晚间6:30到校至次日8:00在校进行不定时巡视。
对学校校舍及财产进行监护,防范一切不利于校园安全的现象或事故发生,并对因重大失职而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校方联系,必要时要报警。
护校工资:护校人员工资每月200元人民币。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新庙镇中心学校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校方责任人:
护校责任人:
英山小学
201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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