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5)老F拍案

 响堂晚霞 2014-10-28

老F拍案   第四篇

 适时行使诉讼权利  有效保障合法权益

                                             ———山东菏泽合同诈骗案诉讼纪实

     一、合同欺诈,陷入被动。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七日,邯郸市标准件厂销售员带着八吨黄河车送往山东菏泽地区某商店425箱价值60400.61元标准件产品。经理何某亲自清点了数量并出示了准备好的现金。当业务员御了车来门市部取款时,何某不见了,返回御货地点时,货也被转移了。业务员和司机慌了手脚,拿着何某的名片打传呼,无人应答,立即向厂打电话告急,第二天二月十八日老F一行赶到了菏泽。

    经查,山东菏泽地区某商店九四年十二月从标准件厂购入第一批货3万余元,货款两清。这次送货是经理何某春节后从正月初七就三番五次电话催货,并声称厂家要货很急,现款已经准备好。经明查暗访,第二次要货是个骗局,目的是以第二批货押赌,将第一批货退回。何某将这425箱货转移到一个名叫“二土匪”的手下控制,并以保管费、短途运输费6000元为条件并将上次的3万余元货款退回来,才能将这两笔货拉走,就是说我们必须拿至少36000元现金来,才能将价值9万多元的货拉走。

    二、运筹帷幄,果断决策。

    老F认真地分析了案情,摆在我们面前的有两条路,是按照对方的要求拿36000元现金将两批货全拉回去,还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前者有风险,说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交了钱是否能顺利退货装车呢?鉴于商店经理何某不露面,老F担心其中有诈。我们支付6000元保管费运输费就会越陷越深,让别人牵着鼻子走。后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法律手段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但这条路比较难。本案提起诉讼只能向菏泽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因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都在菏泽,会不会因地方保护主义而影响胜诉或得不到应有的诉讼结果呢?经再三斟酌,还是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只能公了而不能私了,私了弊多利少风险大,由司法机关解决,尽管不可避免地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干扰,但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广大司法机关和干警是忠于法律的。

于是就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老F决定首先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这样决定的法律依据有两条,其一,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时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只要我们提供了保全财产的确切地点,提供了相当数额的经济担保,人民法院没有理由不受理我们的申请。只要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其二,我们国家从九五年一月一日起开始实行了《国家赔偿法》,有理有据的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的申请,人民法院不能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因此而使当事人的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法院就要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三、秉公执法,雷励风行。

    情况紧急,不容迟缓。二月二十日,老F决定一方面派人与对方周旋,稳住对方的阵脚,监视动向,一方面向法院提出申请。

上午老F见到了425箱货,下午2:10分老F走进了菏泽市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庭长亲自接待了老F,老F出示了工作和身份证件,介绍了案情,口头提出申请诉前保全意见。庭长热情地听取了情况后所明天上午来,可是老F觉得刻不容缓,怎能等待?。回到旅馆赶紧整理了材料,2:40分老F又出现在庭长面前,正式递交了诉前保全申请书、委托代理书,并以八吨黄河车做经济担保。庭长说:“怎么这样快?”老F说:“夜长梦多啊。”庭长立刻安排书记员制作裁定书。4:30分法院的同志和老F一行一起奔赴425箱货物存放的地点,查封了425箱标准件。经多方工作,克服重重困难,二月二十三日,这批货全部异地查封拉到了法院的大会议室。这时,老F才松了口气。法院秉公执法,雷励风行的工作作风打消了老F担心地方保护主义的顾虑,第一步胜利了。在财产保全裁定送达的第二天,老F代理邯郸市标准件厂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

    四、权衡利弊,主动调解。

    三月十五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在法庭上老F戳穿了被告及其经理何某的拙劣伎俩。被告以第一批货质量有问题退货的荒唐理由被老F批驳的理穷词绝、哑口无言。尽管邯郸市标准件厂胜诉的理由很多,但老F仍然向法院提出调解意见。其一,放弃一部分权利调解解决是为了尽快结案,减少诉讼成本;其二,被告除了这批货之外,其它无任何财产;其三,如果判决,被告会千方百计故意拖延时间;其四,这批货存放在法院查封时间过长直接影响商品流转。鉴于这四方面的原因,老F经与厂领导请示后做了让步,在法庭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虽然损失了几千元,但终究维护我们的财产权益,避免了6万多元的经济损失。

这个案件使老F感受最深的有两点:其一,面对合同欺诈行为不能私下了结,否则会越陷越深而不能自拨。实践证明老F决策是正确的,法院在查封财产的时候,那个叫“二土匪”的人当着法官的面殴打了业务员并强行扣下了价值约五百元两箱货作为保管费。如果私了不堪设想是什么样的结果。其二,要相信法律,当我们向法院提出申请诉讼保全的时候,虽然考虑到地方保护主义同时也考虑到了《国家赔偿法》。当时,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正连续报道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的严重违法事件,我们正是借助了这个东风才使案件来了个短、平、快从发案到结案把产品拉回厂只有二十六天的时间。

    老F是怎样借东风的呢?第一,当产品全部查封到法院的时候,老F又向法院递交了“先予执行申请书”,请求将产品先预执行。老F这样写道:“首先我们对贵院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而雷励风行,秉公执法的工作作风表示钦佩和衷心感谢,你们的实际行动与近日媒体界密切关注的山东莒南县法院的地方保护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我国的民主与法制正在走向进步。”这一申请虽然没有批准将产品拉回来,但作为担保物的八吨汽车放行回来投入生产运营,而且为以后尽快结案奠定了一个基础。第二,二月二十三日,老F以厂党委和法人的名义致函山东省菏泽市政法委,反映菏泽法院秉公执法、雷励风行的工作精神,建议上级领导及新闻界对这一典型案件宣传报道,并表彰有关办案人员。通过这些公关手段弘扬正气,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和说情风对本案的影响。

    这是老F以企业法律顾问的名义在外地法院起诉的第一个案件,而且是一个比较成功、比较满意的案件。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