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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小兮的诗为什么不易懂,作品

 江山携手 2014-10-31
                                 
 
    任何一篇优秀的诗作,它的内容和形式都是完美统一的。甚至可以说,内容就是形式,形式就是内容。两者密不可分,融为一体。来小兮的诗之所以不好懂,是因为她的诗的内容和形式,对既成的阅读审美期待相龃龉,它的独特性和独创性不大容易令人们接受。这就像朦胧诗刚出现时的情形一样,它的思想和艺术与人们的欣赏习惯有差距。于是:不懂。来小兮诗歌所传导的生命体验,是个体的、独特的,甚至是私秘的,那就是她自我生存的困顿:悲苦、压抑、惶恐、疑惑、无奈,缺乏身份认同感,找不到人生的着力点。因而,灵魂撕裂、破碎、崩解、迷茫,乃至眩晕……。而此种内在的生命体验吁求有意味的艺术表现形式。这样,她的诗就由独特个性而转向了原创新异性。她的诗,在人们看来,不好懂,也许主要在于它的诗意呈现上有自身的特点。基于她的生命表现形式与生命体验的意味同构,她的诗的艺术生成,显示了如下的美学特征:
   意象,多为生命意象、心灵意象。且多由隐喻构成。因此,与传统的具体意象不同,不是过于平白的表面陈述,而是在隐喻的介入下,把外在世界与内在世界对立起来,透过当下经验的感受,以追求现象后隐秘的真实,也就是现实的内化和主观化。因为隐喻,直呈喻体,消弥主体,由于联想作用,更切入本体的本质,这样就增强了意象的深度和张力。
   例如,《落地》前三句:
 
    押解我一生的动词
    押解着小巷
    身后的绳索,幽深、昏黄
 
  本来是诗人在黄昏时刻行走在小巷深处的幽暗的身影,却被隐喻成“绳索”,又由“绳索”而生发出“押解”的定性,就使“绳索”这一意象,喻指和暗示了诗人的人生遭遇和命运……
  又如,《哑默》这首诗其中一节:
 
    钟摆倒向夜的一侧
    我吞下黑暗,也被黑暗吞没
    在彼此的身体里,我们陷落,陷落到更深的黑里
    某一刻,我们是一个人
    食指抵在唇上。嘘。不说“影子”“空”
    或更多
 
   诗人创造的这一黑夜的意象,在隐喻中,揭示了黑暗是世界的唯一真实,也是生命在“影子”和“空”之外唯一的存在:我黑即我在!
   映现灵魂的挣扎、奔突、撕裂与纷乱,意象突兀、并置、连接,跨跳与转换,叠加与对峙。由此意象群落形成不规则的组合方式,造成了一种新异的、奇特的,多维立体的时空感。这种意象架构,摆脱了生活原样的局限,在更广阔的虚幻中,多侧面、多层次地聚合诗人的主观意绪和心态,使她获得更大的创作自由。
   例如,《听雨记》的第一节:
 
    夜在咬噬
    瓦罐里传来我的呜咽
    我废弃的词,一遍遍跳入深水
    人群里,有我无处安放的
    肉身。它褪下红裙
    斜睨我的窗口、
    我窘迫,与盛大的空了
 
   这里的意象,咬噬的夜、瓦罐里的鸣咽、废弃的词,乃至肉身、红裙、窗口等,不仅奇绝、浓缩,而且它们的串连,兔起鹘落,急剧地移换、街接与流转。然而,恰是这样的意象和意象组合,表达了诗人的灵魂在夜的咬噬和瓦罐的闭锁里,随着雨声的召唤,在一次次清洗中,终于敞开了生命的本真,直面人生的空茫与虚无……
   又如,《穷孩子在棉花地看我》。诗中的“穷孩子”与“饥饿的叶子”叠印,穷孩子变成了棉棵。两个意象重合,赋予棉棵以生命。他看着我,我注视着他。他的“枯井”的眼,“表达着我的疾病”,我的“荒凉”的收获的“名词”,对应着棉叶“密密麻麻的虫洞”。两者的对峙,最后终于在落日的余辉里泯化为一。棉棵是穷孩子,我也是穷孩子:他伸出“尖锐的手指”,“我坐在他沉默的啼哭上”。由此彰显了诗人与棉花历尽苦难的同样的悲惨命运。
    诗歌话语,改变了人们所习惯的说明或连接性的文字,致力于凸显词语的独立的简洁效用。因而,词与词、句与句的拼接是闪跳的、突现的、断续的、奇绝的、留下空白的,甚至扭曲常规的语法结构,以此增强语言表意的弹性,从而造成令人惊异的陌生化效果。
   例如,《花瓣》:
 
    在伤口里。沉醉
    风,打开殷红的那支
    五天里,涂唇,涂心,涂指甲
    二十天里,沉然,失血,一点点溃破
    经过那里的葱笼,和爱
    这易碎的,小狂欢
    怂恿她一生的雨水,来。去
    四月里,她将惊醒于一场分娩
    她抱着空壳子,成为自己的类症
    ——白药片
 
   这首诗,写花朵在春风春雨中从绽放、嫣红,到零落、衰歇的全过程,象征了人的青春易逝、好景难再的悲慨与自己疗救。适应此种情境,她的话语是跳脱的、激荡的,充分挥洒了动词、名词的作用,并且长短句搭配灵活,婉转有致,从欢快、热烈,到沉寂与哀思,表现了一个年轻女性生命的绽开、跃动与沉落……
   其他例子,如《日出》,写大海涌动中旭日初升,最后两句:“自那黑暗”、“自那出发的词语从标”,是状语的后置与倒装。又如,《秋,音》,写秋的律动,一上来就是“之外,红色退向红色/理由变幻着/你有秋的声响”,省略了主语,而“你”的人称代词的拟用,也别有意味。再如,《结束》,以“结束”为中心词语,全诗都在表述怎样从没有命名、身上叶子跌落、被时光遗忘,直到逃离现场。结末总括:“我终于/还原为我”。几乎两句话,成就了一首诗。
    马拉美说:“诗歌是舞蹈,散文是漫步。”,尤其是现代诗,应合现代人的纷繁的思绪,它的审美思维方式,是片断的、跳接的、瞬间转换的,因此诗的话语显现了上述的特征。可见,诗人的创作就是在变幻不定的语言符号中做多姿多彩的生命的旋舞。应该说,来小兮的诗歌充分发挥了现代汉语的诗性、动感和内在魅力。

   对于一首诗,懂与不懂,不是评价它的唯一标准,甚至不是重要标准。一看就懂的诗,不一定就是好诗,一时读不懂的诗,也不一定就不是佳作。古代的李贺、李商隐,当代的朦胧诗,都有过懂与不懂的争论,但你能说它们不是好的诗吗?当然,这里不是把来小兮与前人做简单的不伦的类比,而是说,评判一首诗,尤其是现代诗,人们应该秉持生命诗学和现代艺术理念,深入文本,经由它的艺术构成和艺术规范的辩析,而揭示诗人个体的生命休验,即生存困境与苦难中的情感、理性、潜意识、本能等心理状态。
   由此可见,要读懂一首诗,除了应有与诗人同样的生命灵性和感悟之外,对于它的艺术生成和艺术表现有一定认知和领会,是绝对必要的。而且,对懂与不懂,我们也应有较宽泛的理解。每一首诗,不一定都强求其“主题”或“思想”,它可能是一种直觉,一个发现,一种想象,一个顿悟,一种心境,一个情结,甚或是一种潜意识的萌动……。正如别栋斯基所说:它“不是三段论”,而是“一种动人的力量”。这样,我们读诗就不会“刻舟求剑”。如果我们葆有对个体生命的同情和怜惜,并深谙诗人从生命体验生发的艺术传达的诗美技巧,同时采取较为宽容的阅读态度,那么,对来小兮的诗,我们就可以从不懂到懂,从懂较浅到懂得较深,最终达到灵境中的默契。
   其实,真正的好诗,初读总会有几分生涩,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障碍,深入下去,细读,精读,征服语言,再造意象,涵泳情感,体悟理性,一定能够曲径通幽,拨云见日,抵达审美的高峰体验,从而,获致二度创造的喜悦和幸福。这也许就是阅读好诗的乐
趣!    

                                                    文/苗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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