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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争先进位评价体系及考核办法

 lwf个人图书馆 2014-10-31

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争先进位评价体系及考核办法

作者:李嵩林 整理 文章来源:中国县域经济报(第43期 总第842期) 更新时间:2013-6-6 10:22:15

    编者按 为科学有效地实施县域经济考核,增强各县(市、区)加快发展、争先进位意识,更快更好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云南县域经济考核评价体系一改传统评分中偏重GDP的现象,以6项综合评分指标和4项“一票否决”前置指标为主,更加突出争先进位的导向,客观反映县域经济发展状况。本报曾于5月30日第41期一版头条刊发《云南县域经济考核更加突出争先进位意识》,引起广大读者关注,现将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争先进位评价体系及考核办法部分主要内容进行摘录,以供借鉴。

总  则

  建立科学、公正、公平的县域经济发展监测考评指标体系,客观反映县域经济发展状况,更加突出跨越发展的要求,更加突出争先进位的导向,鼓励先进,促强扶弱,充分调动全省各县(市、区)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在新的起点上形成全省县域经济发展争先进位的良好局面。
    坚持内容规范化原则,突出对加快发展主要经济指标的考核,注重考评内容的规范性和严格性,客观反映县域经济发展状况。
    坚持求真务实原则,考核过程体现民主和公开透明,力求客观、公正、可比。
坚持统筹兼顾原则,注重全面和重点相结合,处理好近期和长远的关系,使监测考评更具综合性、前瞻性和导向性,突出工作实绩。
    坚持质量效益原则,既注重经济增长的规模和速度,又注重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和引导县域经济提质增效。
    坚持争先进位原则,充分发挥考评体系的导向作用,突出激励性,形成县城经济发展争先进位格局。

考核适用范围

  结合实际,县域经济监测考评范围为云南省129个县(市、区)。按照本办法确定的指标体系、计算方法,采用2010年、2011年数据进行综合评分后排序,不划分类别,统一考核。

指标体系

  结合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状况,借鉴省外的经验及做法,监测考评指标的选取以反映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为主,注重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监测考评指标体系实行动态管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的变化,适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选取的监测考评指标及权重见下表:

 

    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对选取的6项综合评分指标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考虑到各县(市、区)的发展基础、发展差距,指标权重分配总体采用平均并有所侧重的方法,权重合计为100。其中:地区生产总值是反映经济发展综合实力的核心指标,是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指标,赋予较大的权重(25%),财政总收入权重为2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权重为10%,其余3项指标权重均为15%。
    前置指标不直接参与综合评分值的计算,但这些指标对科学、全面评价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生态环保主要反映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经济、生态、环境和资源协调发展情况;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直接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等;党风廉政指标主要反映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开展的情况,是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
    以主要经济指标为核心,采用综合加权的办法。结合云南省的实际,参照功效系数法的原理,同时本着公开、公平、简便、透明、易操作等原则,计算方法既考虑增量的贡献又考虑增速的贡献,先按百分制计算出单项指标的评分值,再根据各项指标的权重进行加权平均得出综合评分值,按综合评分值的高低并参照前置指标的情况确定县域经济争先进位排序。如果综合得分相等,可依次参照GDP增速、人均GDP增速、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来排序。
    县(市、区)综合考评得分=∑(县(市、区)单项指标评分值×该项指标权重)
    按照兼顾总量和增速的原则,用报告期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量及增速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较计算得分,指标的综合得分由基础分、增量分和增长分加总确定,其中基础分为50分,地区生产总值增量基准分和增长基准分均为25分。
    各单项指标具体分值计算方法如下:
    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得分=50+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量分十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分
    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量分=[(报告期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量-报告期全省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量)/(报告期全省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量最高值-报告期全省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平均增量)]×25
    报告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量=(报告期地区生产总值完成数-上年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完成数)
    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分=[(报告期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可比价增速-报告期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可比价增速)/(报告期全省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可比价最高增速-报告期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可比价增速)]×25
其余5项经济指标评分方法同地区生产总值。

“一票否决”前置指标

    生态环保: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向省县域办提供节能方面当年未完成约束性指标的县(市、区)名单;
    由省环保厅负责向省县域办提供总量减排考核中当年重点减排项目未完成的县(市、区)名单;
    由省林业厅负责向省县域办提供当年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特大林政资源管理案件的县(市、区)名单。
    安全生产:由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向省县域办提供当年安全生产方面发生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超年度控制指标的、年终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为“不合格”档次的县(市、区)名单。
    社会稳定:由省维稳办、省综治办负责向省县域办提供当年社会管理综治维稳责任制考核不达标和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的县(市、区)名单。
党风廉政:由省纪委、省监察厅负责向省县域办提供当年党风廉政、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制考核档次为“不合格”的县(市、区)名单。
    各项综合评分指标数据以各有关成员单位提供的数据为准,成员单位对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公正性和及时性负责。前置指标材料由省级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并对所提供结果负责。

奖惩办法

    以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为激励目标,以激励加快经济发展为政策导向,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争先进位,对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县(市、区)领导班子给予奖励;把县域经济发展的成效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按照横向比看谁发展快、纵向比看谁进位快的原则,分别设“云南省县域科学发展先进奖”“云南省县域科学发展进位奖”两类奖项,每年奖励一次。若同时获得两项奖项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授予其中一项奖励,另一项奖励缺额依次递补。奖励资金奖给县级领导班子,由其自行分配。对前置指标被“一票否决”的县(市、区),取消表彰资格,缺额依次递补。
    每年在全省129个县(市、区)中取综合评分排名前10名进行奖励,分别授予县域科学发展先进县称号,并给予县级领导班子及相关有功人员150万元奖励(其中10%奖励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
    每年对金省129个县(市、区)中争先进位显著的县(市、区)取前10名进行奖励,授予县域科学发展进位县称号,并给予县级领导班子及相关有功人员120万元奖励(其中10%奖励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
    省级财政每年安排县域经济发展考核奖励专项资金,对县域经济发展成绩突出的县(市、区)领导班子给予奖励。
    省县域办将考评、考核结果提交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把发展县域经济的成效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据。

组织实施

    省县域办设在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责是:协调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事项;组织县域经济综合指标季度公布、年度考评和考核工作,汇总县域经济发展考评指标并开展综合排名;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组织省直有关部门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和实施县域经济发展规划;组织筹备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相关会议,承办省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2011年作为考核基期,自2012年起,每年一考核,两年为一周期。每年由省县域办对全省129个县(市、区)进行考评,由省委、省政府对县域经济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从2012年开始,各成员单位于季后28日前将季度数据提供省县域办汇总,省县域办于季后月底前将汇总结果报省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后交省新闻办,省新闻办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公布(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
     禁止擅自修改评比指标统计调查数据,如发现统计调查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调查数据、编造虚假数据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级统计调查机构对各自提供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对综合评分指标数据不真实的县(市、区)将取消表彰资格。

链接

2012年度云南省综合评分前10名的县(市、区)

 

云南省关于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决定

    与《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争先进位评价体系及考核办法》一同发布的还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决定》。《决定》提出,力争到2016年,全省要培育地区生产总值超1000亿元的县(市、区)3个,500亿元的5个,200亿元的10个,100亿元的50个;其他县(市、区)在2011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使全省县域经济实力、竞争力明显增强。
     《决定》部署了今后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8个工作重点:兴产业、调结构、重科技、促增收、强基础、惠民生、抓改革、促开放。
    从2012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将每年对全省129个县(市、区)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综合成绩突出和“争先进位”较快的各10个县(市、区)给予奖励。省委组织部将把发展县域经济的成效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的重要依据,把获得省级县域经济表彰、个人综合素质好、德才兼备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提拔任用对象。对因主观努力不够、连续两年县域经济排名倒退较多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要进行诫勉谈话或岗位调整。
    《决定》还确定了5项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扩大县域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提高县城金融服务水平,加强建设用地需求保障,加大县域主导产业扶持力度,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制定了4项推动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组织保障,编制县域经济发展规划,调整充实省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县域经济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壮大培育县域经济 晋宁将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纳入考核


    对云南晋宁县来说,各类市场主体缴纳税收占财政收入超过90%。晋宁县政府领导对出台“培育和发展市场经营主体方案”达成共识:将培育发展市场主体纳入各乡镇考核,这是增加财政收入,壮大地方经济实力的有效举措。方案中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考核分值占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考核的6%,其中企业部分占2.5%,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占3.5%。任务分解根据各乡镇经济发展情况和市场经营主体情况,企业多的乡镇每年发展30户,少的1户,个体工商户多的乡镇每年发展260户,少的发展2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多的6户,少的1户。

 白雪峰 图

□李嵩林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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