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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采访“国贸城大案”纪实(一)

 梓博书馆 2014-11-05

一、国贸城开张后,举报信发至中央纪委,举报人遭遇算,调查实际上流产

    国际贸易城位于哈尔滨市繁华地段,它原来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防空办公室的一个地下人防工程,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人防办决定把它改成一个大型商场,营业收入将用作人防办的事业经费,国贸城于1992年6月6日开业后生意十分红火,它的经营方式是出租售货摊位,2200多个摊位很快就出租一空,客流最也跃为全市同行业首位。国际贸易城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庭浦是哈尔滨市人防办的一名处级干部,在此之前他是人防办下属的一家三产企业的负责人,随着同贸城的火爆,他声名大震,成为新闻媒体争相报道人物,被喻为有突出贡献的青年企业家,但是,红红火火的国贸城却没有给人防办带来任何收益。哈尔滨市人防办结国贸城投吸了2000多万元,按规定,张庭浦应该把营利上交给人防办,可是,张庭浦却说从国贸城开业后没有效益,也就没有向人防办交过一分钱,1994年8月,检察机关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国贸城总经理张庭浦等人侵吞、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问题,举报人署名是国贸城职工郑义,这封举报信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批转到黑龙江省检察院,继而又批转到哈尔滨市检察院,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举报人没有看到查处此案的迹象,又向省、市纪委和中纪委发出了举报信,并且公开自己的真实身份,她是国贸城的副总经理、市人防办干部于新华。

    1994年12月16日,于新华将举报信辗转递到了中纪委领导同志的手中,她讲道:“我和他个人没有什么恩怨、私仇,国贸城,国家投资两千多万元,作为75%的股东,国家没有效益,当时没有上缴过钱。我觉得这个问题比较大。”中纪委领导同志分析了于新华的举报信后,在信上作了批示;于新华同志反映的问题很重要,请认真对待。随即哈尔滨市纪委对国贸城的问题进行调查,这次调查历时半年,主要是委托市审计局对国贸城的账目进行审计。

    据原哈尔滨市审计局局长魏书松讲,当时的那次审计报告,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当时好像感觉到没有特别突出的问题,也作为一般正常的审计来履行,并没有感觉到,这个单位有什么特别的问题。

    然而,就在有关部门对国贸城调查期间,举报人于新华被张庭浦免去了副总经理的职务并停发了工资,更为严重的是,她在自己的家门口被两个不明身份的人用刀砍伤,臀部两刀,头一刀,手也受伤。

    于新华的遭遇受到了中纪委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同时,他们认为对国贸城的调查不深入,对举报信中所反映的要害问题没有查,便责成国贸城案由省纪委立案调查。 1995年7月,省市纪委和检察院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国贸城进行了长达一年的调查, 在这期间又有很多群众举报张庭浦的问题。到96年7月,调查组终于对国贸城案做出了结论。 结论报告长达78页,有3万多字,调查组对于新华所反映的10几个问题—一进行了调查,最后认定:国贸城总经理张庭浦不存在经济犯罪问题,只是在工作中有一些失误。

    到底张庭浦在一些问题上,存不存在经济犯罪,没有调查清楚,在没有完全调查清楚的情况下,调查组就下了一个比较草率的结论,认为张庭浦有大的问题,而且还认为,张庭浦在担任国贸城总经理期间,经营抓得是不错的。效益是比较好的,实际上从一个侧面对张庭浦进行了肯定。应当说,国贸城的生意确实不错,但张庭浦却从不向人防办上缴盈利,那赚来的钱到哪儿去了,这不正是一个应该追究的问题吗?

    1996年年7月12日, 当时任中纪委副书记的侯宗宾同志和中纪委常委刘丽英同志专程来到哈尔滨听取调查组的汇报。刘丽英同志听了汇报以后,不满意,虽然拿出了七十八页的那么一个很长的报告,但是有些问题没有查清楚,有些问题没有回答,这样潦潦草草地结案,是不行的。当时省纪委就提出了对这个问题深入查处的意见,侯宗宾同志做了很重要的指示,指出:对这个案件必须重新组织力量,必须加强领导,调整办案力量,加大力度,把这个案子彻底查清楚。

    二、彻底改组后的调查组破斧沈舟,通缉行动开始,张诞浦主动“投案”?

    1996年9月4日,根据中纪委领导的意见,黑龙江省委决定成立国贸城案件领导小组,由省委副书记王建功亲自领导。当时的省纪委书记李清林任领导小组组长,省纪委副书记张毅、哈尔滨市副市长岳玉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从省、市纪检监察、检察、 公安等部门抽调100多名业务骨干组成项目调查组。因原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已经出现徇私舞弊问题,省纪委下定决心:原调查组里的人一个也不留在新专案组里。

    项目组的领导讲,王建功书记亲自抓这个案再加上李清林同志和张毅同志又亲自抓这个案子,刘丽英从中纪委这个角度,给项目组作后盾,这个案子必须要查下去。国贸城案件领导小组把尽快突破此案的重担交给了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检察官——哈尔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战玉同志。当时岳玉泉副市长交他案子的时候就说:“就这些材料,你认真看一下,给你一两天时间,拿出一个方案,然后集中一周的时间,争取把这个案个突破。”杨战玉看了原项目组的调查材料,又看了群众大量的举报信,当时心里有底,根据已经有的明显犯罪线索,确定了四个突破口。

    新的项目组经过几天工作之后,就拿出了一个意见,觉得张庭浦本人和他周围的几个人,包括他的会计、出纳,还有他的一个经营部的经理,都是他这个小圈子的人,这几个人不仅在张庭浦的犯罪上有共同参与的嫌疑,而且他们本身有的也有经济犯罪。

    1996年9月11日, 也就是新的项目组成后的第七天,项目组就发现了张庭浦等人挪用巨额公款等事实,检察机关决定对他们采取强制措施,但是,当20多名办案人员到达国贸城时,却发现总经理张庭浦和其它重要犯罪嫌疑人都不知去向,本来原定这个行动先由市里通过召开会议的方式,定在上午开会的时候。把张庭浦和有关人员召集在一起,在宣布这个决定过程中,由检察机关对张庭浦采取强制措施来避免他逃跑, 但是由于市委在运作过程中,延误了时间、原定9点锺开始的行动却被延误到下午4点,而张庭浦恰恰是在行动前2个小时逃之夭夭,这显然是有人向他通风报信,项目组目前对此问题仍在调查。

     发现张庭浦跑了,当晚,就是11日的晚间,在全市所有的道卡所有的路口都设立卡,检查过往车辆,另外对张庭浦可能落脚地地方全都去搜查,经过一夜的工作,并没有效果、但是当晚已经把通令向全国各地的海关、所有的车站、码头都发出了。

    1996年9月16日凌晨,通缉令发出的第5天,张庭浦主动来到了专案组,专案组问;“你到我们项目组来是投案自首的?是不是这样?”张庭浦讲:“我认为不是这样的,我首行先声明一条。我没有犯罪,我这是配合组织调查。”张庭浦拿出了旁观者的姿态,好像是来协助项目组工作的。他主要话题,就是谈他自己在国贸城工作期间的功绩,谈他果如何把国贸城搞起来。主要宣扬的是自己。张庭席所不承认自己的违法犯罪的事实,而此时项目组已经陆续将国贸城的主要犯罪嫌疑人—一抓捕归案,项目组已决定从国贸城的出纳李玉霞那里寻求突破,李玉霞在原调查组对国贸城的调查期间,因严守张庭浦在财务上的一些秘密而被张庭浦喻为忠诚的卫士。

    三、出纳私存在菜地里两大编织袋账本将张庭浦推向受审台

    李玉霞是国贸城的出纳员,属于张庭浦比较信任的几个人之一,是亲信,国贸城所有的资金来往, 都在她的掌握之中。经过连续2天的审讯,李玉霞交待国贸城设有小金库,张庭浦曾多次吩咐她把小金库的账本销毁,但是为了将为能洗清自己,她把装满2编织袋的账本保存下来,埋在她姐姐家的菜地里。

    账本记载着整个国贸城当时几百万的小金库支去,也就是财外款的支出,就是说她所理的都是不是正规账、款的支出。

    整个账款外支了,小金库里钱的来源和支出向都有记载。

    在李玉霞的账本上共记载了720多万小金库资金使用情况, 这些钱都被张庭浦贪占、挥霍、滥用,张庭浦一直以为这些账本早就被销毁了,所以在受审时态度强硬,当办案人员出示了这些账本后,张庭浦顿时象泄了气的皮球。他就开始由原来的傲慢变成开哭了,几乎就哭了一上午,因为接触一些问题,他已感到问题的严重

性了。

    根据小金库账本的记载和张庭浦的交待查实,犯罪嫌疑人张庭浦在担任国贸总经理后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受贿100多万多、贪污38.5万元,还与他人共同贪污360多万元,个人挪用公款500多万元,除此之外,张庭浦还犯有行贿、法人偷税等罪行,除张庭浦外,国贸城的副总经理黄培庆、副总经理马保理、经营部经理袁明香、出纳李玉霞以及国贸城下属公司经理柯立东等九人,不仅参与了张庭浦的不法活动,本身也都存在着经济犯罪问题。 上述犯罪嫌疑人均被拘捕或者被通缉,从94年8月于新华开始举报到97年年初,历经两年多,国贸城特大经济罪案终于水落石出。

    张庭浦等人的经济犯罪问题已经基本查清,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裁决,但是回过头来看张庭浦只是哈尔滨市人防办的一个干部他的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也是人防办委任的,但他却把国贸城当作私人财产,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为所欲为、无人过问,那么张庭浦为什么能这样有恃无恐,他倒底有何种神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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