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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走基层反响热烈,群众点赞—— “农村太需要这样的活动了!”

 沧海@一声笑 2014-11-13
法律走基层反响热烈,群众点赞——
“农村太需要这样的活动了!”

填补村干部知识“缝隙”

    “房子是男方买的,离婚了房子属于男方财产,也是合情合理啊?”在昨天三茅街道丰裕社区开展的法制讲座上,中华村的村干部季金娣向讲课律师刘士刚抛出了这一问题。
    对于这样的疑问,刘律师斩钉截铁地说道:“法律不是依据情理,法律明文规定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谁就有权享有房产分配。”
    律师的回答让季金娣恍然大悟:“以前由于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在处理群众纠纷,调解工作时往往依据情理来判断,原来这并不完全是正确的,以后还是应该多学习法律,省得调节工作时出洋相。”
    法律不等于情理。在基层,百姓遇到矛盾纠纷,第一反映往往是找村干部调解。丰裕社区党委书记冷跃华告诉记者,该社区处于城乡结合部,涉及多项市重点项目,征用土地再分配、土地确权等矛盾时常遇到。“基层村干部由于法律知识的欠缺,在协调这些矛盾时主要是依据政策、情感、道德,因而存在‘不合法’的调解意见。开展这样的法律讲座,送法进基层,对村干部而言真是‘及时雨’”。

   解百姓法律之“渴”

    “讲座结束,谁有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主持人话音刚落,有三四个观众便举起了手。
    “遇到信用卡诈骗问题该怎么办?”
    “夫妻离婚了,新一轮土地确权,娘家、夫家都不分女方土地咋办?”
    “当初村里的教育用地,如今不办学校了,土地应该如何处置?”……
    活动现场,原来听课时的安静气氛一下子变得活跃起来。由于时间关系,刘律师在回答了几个村民的提问后,主持人便宣布活动结束。然而听课的百姓们却仍然意犹未尽。追问着律师的联系方式。
    一位蔡姓村民告诉记者:“我们就需要这样的活动来学习法律,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以前在遇到矛盾时,因为不知道如何去用法,常常感情用事,失去理智,从而导致矛盾升级,甚至大打出手,走了不少弯路,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还是要多学学法律。”

    “手把手”教百姓使用“武器” 
    此次开展的法律讲座是今年市司法局打造的“法润江洲”法制宣传教育品牌其主要措施之一。与此同时,司法局还为每个村、社区配备一名律师,以及免费接法律咨询和预约服务等。
    “农村太需要这样的活动了!”冷跃华激动地说道。他告诉记者现在很多老百姓已经有了一些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但对法律还处于一知半解,比较模糊的状态,遇到问题首先还是想到找社区协调,没有意识去主动找律师,一般都是在社区协调不了,提醒他们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如今,开展这样的活动,把律师送到百姓家门口,对维护社会稳定很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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