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日本发力EPA战略的图谋

 昵称20436239 2014-11-25

  日本日前与蒙古国就经济合作协定(EPA)达成一致,该协定将成为继本月初的日澳EPA之后,日本所达成的第15份EPA协定。在WTO和以美国为主导的TPP之外,以贸易立国的日本以EPA为特色,寻求开辟一条日本式的经济扩张之路。

  日本的“第三条路线”

  日本外务省官网公布的信息显示,日本已经与14个经济体签订了EPA协定,其中包括东盟、印度和澳大利亚,目前正在谈判中的有9个经济体,其中包括中国、美国以及欧盟。除了巴西和俄罗斯之外,日本EPA谈判对象已经囊括全球的主要经济体。

  值得注意的是,EPA是近年来逐渐兴起的双边贸易谈判中的先驱。早在世纪之交,日本便确定了推进FTA/EPA谈判的战略,其后,FTA的提法逐渐被EPA取代。

  根据日本外务省经济局的官方解释,EPA的自由化范围除了传统的货物贸易自由化之外,还包括了投资规则、服务贸易自由化、人员流动、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完善商业环境等广泛内容。

  中国社科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博士后王金波认为,与TPP的高标准和宽覆盖相比,日本EPA的框架内容更具包容性和渐进性,不仅允许设立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大部分EPA都含有经济技术合作或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等条款,符合东亚发展现状和特点。

  从东南亚到全世界

  不过,EPA在提出后进展却并不大。在国际贸易谈判呈现出你追我赶的竞争态势之时,尤其是2007年韩美FTA达成后,时任外务大臣麻生太郎提出《关于EPA谈判工程表》,建议加快日韩EPA谈判,并启动与美国和欧盟的EPA谈判。据记者统计,在安倍晋三一年的任期内,日本与东盟等四个经济体就EPA谈判达成一致,与三个经济体签订了EPA协定。

  值得注意的是,二战之后,日本的对外贸易投资重点一直是亚太,也因此,在提出之初,EPA战略的主要谈判对象大部分集中于此。在目前日本已经达成的14份EPA协定当中,11个是与东南亚经济体签订的,12个是与亚太地区经济体签订的。

  在《关于EPA谈判工程表》提出之后,日本加快了同其主要贸易对象之间的EPA谈判,以图夯实EPA的经济基础,并进一步拉动国内生产。2013年,日欧EPA谈判启动。

  对外经贸大学WTO研究院副教授李杨认为,在目前多边、双边贸易谈判如此之多的情况下,日本单靠与个别国家签订EPA恐难达到拉动出口、振兴经济的目标,日本必须与其经贸关系紧密的国家在贸易谈判上取得突破才行,比如日美TPP、中日韩FTA以及RCEP。

  贸易外交的政治底色

  值得注意的是,与对美国主导下的TPP半推半就、对中日韩FTA态度消极不同,对EPA“倾心”显露出日本贸易外交的政治底色。在安倍二度出任日本首相之后,EPA所包含的政治意图越来越浓厚。

  王金波认为,纵观日本的FTA战略,除了确保经济收益之外,其中还包含着与中国争夺东亚区域经济合作领导权的政治考虑;与韩国、澳大利亚和印度的自由贸易协定则是日本地缘战略的一种延伸,不管是“价值观外交”还是“自由与繁荣之弧”,遏制中国的战略意图非常明显。

  日本长期实行农业保护政策,本月早些时候刚刚签订的日澳EPA协定,意味着日本农产品市场开放迈开了重要一步。就在同一天,日澳还签订了防卫装备产品和技术转移协定。

  日蒙EPA谈判则于22日刚刚达成一致。双方的优势产品汽车和矿产品在进入对方市场的关税被大幅削减。此外,安倍还寄希望于蒙古在朝鲜国绑架日本人问题上获得蒙古协助,蒙古是与朝鲜建交的为数不多的国家之一。

  李杨提到,日蒙EPA谈判的一个背景是在中国提出一路一带之后,中蒙经贸关系加强,日本此举有着与中国竞争的目的;另一方面,这也是日本以贸易立国政策的延续。而对蒙古来说,更多的是降低对中俄经贸关系的依赖。

  “日本政府可能觉得,中日之间一直以来的政冷经热有可能不会继续延续下去”,李杨说。

  北京商报记者 韩哲 赵毅波/文 李烝/制图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