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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博物百科 2014-12-05


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
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森工总局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三月
 
第一部分 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1
一、供地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1
(一)供地计划编制的目的...1
(二)供地计划编制的意义...2
(三)供地计划编制的依据...1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4
(一)供地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4
(二)供地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4
(三)供地计划编制的适用范围...4
三、计划指标...6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6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6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6
四、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6
五、政策导向...7
(一)优化空间布局...7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7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7
六、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8
第二部分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说明...14
一、编制供地计划的背景...14
(一)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现实意义...14
(二)编制供地计划的宏观条件...15
二、编制供地计划的过程...15
(一)确定资料收集对象...15
(二)地产市场状况调查及资料整理...15
(三)确定预测指标及方法的选用...16
(四)预测结果...16
三、编制供地计划的技术路线...16
四、确定供地计划指标的过程和依据...17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内涵...17
(二)供地计划指标影响因子的确定...18
(三)确定计划指标的过程...19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依据...25
第一部分 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
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和改善土地供应调控,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证林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按照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施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土地供应计划作为土地参与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可以通过有效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供应结构、供应时序、供应布局等,对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一方面土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反映了林场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突出了对各类重点项目的用地保障,为本年度供地工作明确了方向;另一方面,在土地供给环节体现了“节地提效”的要求,加大力度盘活和挖掘存量土地,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引导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对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在满足林场职工的基本住房消费需求,起到维护区域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作用。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
编制供地计划的目的是落实各直属林场建设用地供地地块,安排落地时序,从总量、节后、时序、布局等方面提高供地的合理性,科学性,将全年的供应地块纳入计划中,做到统一管理、统一部署,是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计划编制的意义
无论是现代经济理论还是国家的经济运行实践都表明,有了科学合理的计划,市场运行才能减少盲目性,才能有序运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体现了对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设计和谋划。有了计划,才能对供多少地,何时供,以什么方式供,供应结构、方向如何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进一步提高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土地的调控作用。2004年以来,中央要求利用土地闸门参与国民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而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对落实一个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特别是2009年以来,国土资源部多次强调土地供应计划管理在宏观调控中的重要性,指出土地计划的职能已从单一服务于土地资源管理,逐步转向管理与宏观调控并重。
目前,我国对房价的调控在运用金融、税收手段的同时,更加强调土地供应计划的控制作用。编制科学合理的住房供地计划,可以控制住房供地结构和时序,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中低收入阶层住房有保障,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
(三)计划编制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6)《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7)《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9)《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10)《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11)《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12)《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13)《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14)《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
(15)《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
(16)《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
(17)《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
(18)《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供地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主线,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的基本要求,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进一步促进林场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二)供地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控制供应总量,不断优化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1、坚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原则
科学确定土地供应量,优化土地供应布局,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2、可操作性原则
一要保持适当弹性,二要体现规划导向,三要努力实现供需平衡。
3、供需平衡原则
建设用地供给总量与市场需求总量相平衡,供需双向调节,保障土地资源科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4、有保有压原则
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合理确定城镇村建设新增用地。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继续加大对中小户型、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应,严格控制大户型、低密度高档住宅土地供应,停止别墅类用地土地供应。
5、持续利用原则。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挖掘存量土地利用潜力,引导土地需求流向存量建设用地的挖掘和利用,合理安排供给土地的空间分布。
6、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林场发展方向和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相结合的原则
去年林场新的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式公布,今年供地计划的编制将充分与其结合。
(三)供地计划编制的适用范围
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行政辖区范围内计划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计划期为一年。本计划年度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9.85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4.47公顷;住宅用地0.15公顷,其中商品房0.1公顷,棚户改造0.0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2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主要以水域及水利设施及工矿仓储为主,分别为5公顷和4.47公顷,主要分布在丽林林场和长岗林场;其次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全部分布在丰林林场,为0.23公顷,住宅用地比较少,仅为0.15公顷,没有商服用地的供应。
四、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根据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建设用地特点,2013年住宅用地供应以内部挖潜为主,以改善林场职工居住条件,解决本地居民自住需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拟安置林业职工近150人,建设保障性住房40余套,供应土地0.15公顷。
五、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坚持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促进林场场部、重点功能区块、新农村协调发展,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提升林场综合服务能力。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优先和适度超前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2、大力支持符合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构建合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优先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现代制造业的土地供应;保障林场职工生产生活需要的土地供应。
3、适度加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供应,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严格按照国务院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以及本省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外,严禁其它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制订和完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适度提高政策性住房建筑密度、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继续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供应机制;积极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制度;开展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试点工作。
六、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逐步健全各级执行部门共同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基础工作。发展改革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会同森工总局,尽快做好实施土地供应中期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实施时序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加强协同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二是完善土地储备开发运作模式,加强政府储备力度,提高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能力。
2、逐步将年度土地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向社会公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做好土地供应中期计划实施工作,分阶段定期确定森工辖区和本行业拟安排的土地供应地块,由驻森工总局国土资源局和森工计划部门汇总,并会同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3、加强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和监督。驻森工总局国土资源局和森工总局计划等部门要切实加大中期计划执行过程中的协调力度,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森工总局报告并做好年度计划安排和实施工作;总局各林场计划部门要及时主动地与总局国土局、计划等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执行的,总局国土局和计划处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计划调整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对驻森工总局国土资源局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组织、工作绩效和计划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综合意见后报森工总局,纳入森工总局对驻森工总局国土资源局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附件1: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2: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3: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统计表
附件4: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附件一:2013年度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用途







区县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小计








廉租房用地











 


济适用房用地








商品房用地








其他用地








平山林场








0.18









 






 





0.1









 






 





0.1









 





0.08









 






 






 





长岗林场








4.47









 





4.47









 






 






 






 






 






 






 






 






 





丽林林场








5









 






 






 






 






 






 






 






 






 





5









 





江山娇林场








0.05









 






 





0.05









 






 






 





0.05









 






 






 






 





丰林林场








0.15









 






 






 






 






 






 






 





0.15









 






 






 









 















9.85













 







4.47












0.15













 








 







0.1












0.05












0.23












 





5









 






 
11
 
附件二:
2013度森工国土资源局5个直属林场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县、市
供地总量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比(%)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合计
存量
增量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其他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划拨
出让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森工国土资源局5个直属林场
0.15
0.1
0.05
0.00
0.00
0.05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1
100%
 
 
附件三:
2013年度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计划统计表
单位:公顷







































































































































































































































































































































































































































































































































































































































































































































































































































































































































 







 






项目











名称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廉租











住房












经济适











用住房












城市











棚户区












工矿











棚户区












林场











棚户区












景区











危房












煤矿











棚户区















 







限价











商品房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新增












其中:划拨















 







其中:











新增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平山林场棚户区改造项目















 










 










 










 










 










 










 










 










 










 










 










 










 










 










 










 










 










 










 







长岗林场棚户区改造项目















 










 










 










 










 










 










 










 










 










 










 










 










 










 










 










 










 










 










 







丽林林场棚户区改造项目















 










 










 










 










 










 










 










 










 










 










 










 










 










 










 










 










 










 










 







江山娇林场棚户区改造项目















 










 










 










 










 










 










 










 







0.05












0.05















 










 










 










 










 










 










 










 










 







丰林林场棚户区改造项目















 










 










 










 










 










 










 










 










 










 










 










 










 










 










 










 










 










 










 







合计















 










 










 










 










 










 










 










 







0.05












0.05















 










 










 










 










 










 










 










 










 







 
附表四:
 
2013年度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单位:公顷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土地用途








面积








拟供应时间








供地方式








备注








1








(平)

2013001









平山林场场部








住宅用地








0.


1








201305








出让









 





2








(平)

2013002









平山林场场部








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0.08








201305








划拨









 





3








(长)

2013001









长岗林场场部








工业用地








4.47








201305








出让









 





4








(丽)

2013



00


1








丽林林场场部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5








201306








划拨









 





5








(江)

2013001









江山娇林场场部








住宅用地








0.05








201305








划拨








棚户区改造








6








(丰)

2013001









丰林林场场部








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0.15








201305








划拨








科研








注:1.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
2.宗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二级类统计。
 
第二部分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2013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说明
一、编制计划的背景
(一)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现实意义
首先,无论是现代经济理论还是国家的经济运行实践都表明,有了科学合理的计划,市场运行才能减少盲目性,才能有序运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体现了对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设计和谋划。有了这个计划,才能对供多少地,何时供,以什么方式供,供应结构、方向如何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进一步提高城市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其次,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土地的调控作用。2004年以来,中央要求利用土地闸门参与国民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而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对落实一个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特别是去年以来,徐绍史部长多次强调土地供应计划管理在宏观调控中的重要性,指出土地计划的职能已从单一服务于土地资源管理,逐步转向管理与宏观调控并重。今年国家的房价调控,在运用金融、税收手段的同时,更加强调土地供应计划的控制作用。编制科学合理的住房供地计划,可以控制住房供地结构和时序,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中低收入阶层住房有保障,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
(二)编制计划的宏观条件
首先,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稳定房价的有关文件,到国土资源部发布的一系列规范、制度中,对有计划供地已有明确要求。如《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要求各地编制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用地。
其次,2009年,在应对金融危机、调整经济结构的大格局下,为稳定房价,国家提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要求住房建设用地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低于70%。有了具体要求,就要有具体的供地计划去落实,所以,当年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必须编制保障性住房供地计划。
再者,20l0年,国务院(10号文)、国务院办公厅(4号文)连续发文,要求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现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要求国土资源部要指导督促各地及时制定并公布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供地计划,把握好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显然,要求全面编制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宏观条件已经成熟。
二、编制计划的过程
(一)确定资料收集对象
驻森工总局国土资源局与总局直属林场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通知所列资料清单,提供了客观、真实、完整的有关资料。
(二)地产市场状况调查及资料整理
驻森工总局国土资源局对总局直属林场近年来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的总量、用途、方式、分布、时序、价格及开发利用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掌握了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和运行规律。根据所收集资料,整理、详细分析,对本地区人口状况、城市化水平、经济发展水平、人均住房面积、房地产市场走势、产业结构、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等进行了调查。
(三)确定预测指标及方法的选用
根据市场状况及资料分析,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预测指标,本次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的编制采用:线性回归法方法、灰色模型法及定性确定指标法,建立预测模型,对计划期内宏观经济走势和政策取向进行分析,初步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
(四)预测结果
预测确定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总量和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含廉租房用地、经济适用房用地、商品房用地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各类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三、编制计划的技术路线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技术路线如图1。
资料收集与整理
 
外业调查分析
供应能力分析及预测模型建立
预测需求量
编制计划草案
计划文本
编制说明
图件成果
表格成果
征求意见和报批
公布实施
计划调整图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技术路线图
四、确定计划指标的过程和依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内涵
本次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指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人民政府在计划期内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的科学安排。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是指计划期内各类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规模。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是指计划期内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各类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规模和比例关系。
3、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是指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在空间上的分布。
4、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是指计划期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在不同时段的安排。
5、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包括划拨、出让方式。
(二)计划指标影响因子的确定
进行建设用地变化的社会经济驱动因子分析,应根据研究区的实际情况,结合资料收集程度,归纳总结并建立一套体现地域特色的、合理的社会经济指标体系。基于前文对驱动力定性分析的结果,本文选取经济、社会方面的因素,组建影响因子指标体系,作为科学、客观预测建设用地需求量的前提。
1、经济因素:土地从经济学角度来说,它是一种重要的和必不可少的生产要素。所以,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以一定的土地利用为基础,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着建设用地的需求量,是建设用地变化的重要影响因素。经济方面的影响因素主要可用(x1)国内生产总值(GDP)、(x2)工业总产值、(x3)第二三产业比重、(x4)固定资产投资等4个因子来进行分析说明。①国内生产总值的提高,反映了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等产业的发展:产业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增加对非农业建设用地的需求。②工业总产值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地区的工业化水平;工业化水平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增加对建设用地的需求。⑨经济的发展引起产业结构的变化,促进第二三产业比重的提高;第二三产业比重的提高,反映了非农业经济的发展,从而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产生一定影响。④周定资产投资包括农业和非农业的全民、集体和个人的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的增加,会使土地利用方向和土地利用结构产生极大的变化,从而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产生很大影响。
2、社会因素指标: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不断增跃、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行为方式和思想观念不断在改变、耕地资源则越来越少等,这些方面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建设用地的需求和发展。因此,社会的发展同样是建设用地变化的重要因素。社会方面的影响因素主要从(x5)总人口、(x6)城市化率(城镇化率)两个因子来进行分析说明。①人口总数的增加,各种非农业建设用地如居住用地、交通用地、生产用地等必然相应扩大,总人口规模直接影响着建设用地的增长。④城市化率水平,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不可避免地增加对建设用地的需求。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选取出经济、社会两方面影响因素中的6个影响因子。初步组建成建设用地需求变化的影响因子指标体系,为进一步筛选因子、构建预测模型提供基础。
(三)确定计划指标的过程
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确定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确定通过化线性回归分析法与灰色模型预测法两种方法进行预测。
a、线性回归分析预测法
表1:2008-2012年森工总局直属林场国有建设用地历年
供应总量与经济、社会驱动因子统计表
 














































































单位








合计








存量用地








新增用地








工业








住宅








公共管理








水域及水利设施








平山林场








0.18








0.18









 






 





0.1








0.08







 





长岗林场








4.47








4.47









 





4.47







 






 






 





丽林林场








5








5









 






 






 






 





5






江山娇林场








0.05








0.05







 






 





0.05









 






 





丰林林场








0.15








0.15







 






 






 





0.15









 









 












9.85








9.85







 





4.47








0.15








0.23








5






 
 
图2:2008-2012年森工总局直属林场国有建设用地历年供应总量
与经济、社会驱动因子相关关系
y表示某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x3表示某年第二三产业比重,x5表示森工总局直属林场某年总人口数,x6表示森工总局直属林场城市化率。
根据历年第二三产业比重(x3),森工总局直属林场总人口数(x5),森工总局直属林场城市化率(x6),与年份(T表示,2008为第一年,即T=1,其次依次类推)的回归方程利用SPSS统计软件做线性回归,我们可以预测出2013年森工总局直属林场第二三产业比重(x3)将达到80.98%,森工总局直属林场总人口数(x5)将达到18.11万,森工总局直属林场城市化率(x6)将达到42.2%,根据回归方程:y= -30.5-35.67*x3+3.65*x5+7.32*x6
可以预测2013年森工总局直属林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9.53公顷。
b、灰色模型预测法
根据2008-2012年森工总局直属林场国有建设用地历年供应总量,利用灰色模型预测法,设定2008年为初始时间t=0,其他年份依次类推,得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预测方程为:
Y=25.43*e0.1231t(t=0,1,2….)    
得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0.17公顷。
通过线性回归分析预测法与灰色模型预测法分别得出2013年森工总局直属林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9.53公顷,10.17公顷,故采用两种预测方法的算术平均值做为最终结果即2013年森工总局直属林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预计为9.85公顷。
2、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分项指标的确定
(1)商服用地预测
森工总局直属林场主要以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为主,因人口和地区限制,商服发展并不突出,由于数据量较少,预测模型难以确定。通过调查了解情况,综合考虑,今年林场没有商服建设的需要,不予考虑供地。                                  
(2)住宅用地预测          
根据森工总局直属林场计划部门及建设部门的统计数据,今年计划安置林场职工150余人,建设住房40余套,通过综合分析,确定供地量0.15公顷。
(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预测
由于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国土资源局提供的数据量较少,预测模型难以确定。调查走访森工总局直属林场,预计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年度供应量为0.23公顷。
(4)工矿仓储用地
由于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国土资源局提供的数据量较少,预测模型难以确定,近几年没有工业用地的供应,随着林场农业加工业发展的需要,预计今年工业用地供应量为4.47公顷。
(5)特殊用地
按照《全国十地分类标准》,特殊用地指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狱、墓地、旅游等用地。根据对森工总局直属林场2008年—2012年间的特殊用地变化情况进行分析,近几年间森工总局无特殊用地供应,故2013年为0。
(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土地供应分析
由于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国土资源局提供的数据量较少,预测模型难以确定,近几年没有此类用地的供应,但随着生态林场的建立,今年林场计划兴建水利设施,计划供应土地5公顷。
3、森工总局直属林场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总量及各类用地分项指标的确定
通过对对森工总局直属林场2008年—2012年间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及各类用地分项指标的分析预测得如下表所示:
表3:2013年度森工总局直属林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表


<TABLE IDX=5>

4、保障性住房、棚改用地、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指标的确定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两限商品住房:即“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为降低房价,解决本地居民自住需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目前情况来看,首批限价房规定:限价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全部为90平方米以下。
经济适用房: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需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廉租房: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在房价疯涨,经济适用房走入困境,百姓居住难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能成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据调查,廉租房户型设定是以一居室、两居室为主,建筑面积原则上按一居室套型建筑面积35平方米,两居室套型建筑面积45平方米,三居室套型建筑面积55平方米。三个项目中的三居都不高于55平方米,名副其实的“袖珍”小户型。
政策性租赁房: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这个概念正好被定格在新出炉的“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以租代售,可以说是将经济适用房变成“扩大版的廉租房”。
由于森工总局直属林场位于中部地区,属于中小型城市,其进城务工人口相对较少,大部分以当地居民为主,以棚户区改造房为主,根据森工总局直属林场房产管理局、森工总局直属林场国土资源局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拟供应计划、历年住宅用地预测结果,确定其住宅建设用地面积为0.15公顷.
5、国有建设用地供需平衡分析
根据对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2013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及各地类分项指标预测结果,将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9.85公顷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将在以后年份中得以更充足保障。2013年度各地类分项指标,工矿仓储用地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做相应的调整,根据对应比例相应增加供应量,森工总局直属林场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及各地类分项指标预测结果如下表4所示:
表:4森工总局直属林场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及各地类分项指标(公顷)
地类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
用地
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地
特殊
用地
交通
运输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供应量
0
4.47
0.15
0.23
0
0
5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
9.85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6)《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7)《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9]38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
(9)《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10)《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11)《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12)《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13)《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
(14)《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
(15)《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
(16)《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
(17)《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18)《国土资源部关于关于引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19)《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黑国土资办发[2010]180号)
(20)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21)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2)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23)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
(24)森工总局5个直属林场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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