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IPO审计总体布置要求及相关表格填列说明审计资料套表填列说明:1、所有独立核算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和项目组)均需要填写审计资料 套表;2、审计资料套表是提供给审计师最基础的审计资料,所有下属单位上交的审计资料套表均不需要进行合并;3、该审计资料套表请于 日之前填报完毕,否则将影响本次审计总体工作进度;4、天华是按照2005、2006及2007年度分别进行审计的,因此请填报 单位根据各年度公司的实际组成情况分别填列,也就是说2005、2006及2007是相对独立的填报年度,对于该年度包含的独立核算单位都 需要进行填写。本次IPO审计总体布置要求及相关表格填列说明5、审计资料套表填列时请按照公司帐面数字进行填写。特别对于2005 年1月1日涉及清产核资而进行的追溯调整,请按照追溯调整后的帐面数字填写。填写时应注意不同年度之间的报表勾稽关系,并保证与各年度审计 后的报表核对一致。对于审计已调整而帐面未调整的事项,请在《审计所需资料-公司基本资料》表格3“未过审计调整明细”进行汇总并说明未在 帐面调整原因。6、审计资料套表的科目明细分类基本是依据国信集团2006年度合并报表进行的设置。对于存在差异的报表披露项目,如固定 资产变动表中的分类,请及时向总部财务组咨询并向公司审计师反映。对于非报表披露项目,如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明细,可以按照帐面明细填写, 但必须直接单独分出工资、福利费、折旧、租金、研究与开发成本、坏帐准备、无形资产摊消、存货减值、审计费、诉讼费等项目。本次IPO 审计总体布置要求及相关表格填列说明7、对于在报表层面出于结算目的而进行重新分类的项目,请按照重分类后对应的帐面数字填写审计资料套 表。8、对存货、固定资产等的盘点,填报单位盘点时可以使用自己的盘点表,天华抽盘时会填写天华统一格式的盘点抽盘表。9、如果采用手 工帐系统,除了《审计所需资料-公司基本资料》表格7“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和《审计所需资料-资产类项目》表格13.2“存货-在途材 料”至表格13.8“存货-委托加工商品”外,其他表格均需要填写。对于上面提及的特定表格,请在现场审计时提供总帐和库存台帐给审计师。 谢谢!江苏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所有限公 司2008年1月11日本次布置会提纲目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申报会计报表的 要求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需追溯调整事项及新旧准则主要差异申报会计师在企业IPO过程中的主要工作本次IPO审计总体布置要求及相关 表格填列说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申报会计报表的要求证监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编制和披露要求: 根据证监会计字[2007]10号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 编制和披露》的通知:拟上市公司在编制和披露三年又一期比较财务报表时,应当采用与上市公司相同的原则,确认2007年1 月1日的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并以此为基础,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对可比期间利润表和可比 期初资产负债表的影响,按照追溯调整的原则,将调整后的可比期间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作为可比期间的申报财务报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对申报会计报表的要求同时,拟上市公司还应假定自申报财务报表比较期初开始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以上述方法确定的可比期 间最早期初资产负债表为起点,编制比较期间的备考利润表,并在招股说明书的“财务会计信息”一节和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拟上市公司应按照申 报报表列报的数据计算并披露相关财务指标。对照上述证监会的规定结合本次能源项目IPO的初步计划,我们拟申报的会计报表 为2005-2007年度三年及2008年一期,因而凡进入本次重组范围的控股电力及其他能源公司均应当自2007年1月1日开始全面执行 新会计准则,同时应以2005年1月1日作为可比申报报表的最早期间期初资产负债表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五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按照追溯调整的原则,将调整后的2005-2007年度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作为可比期间的申报财务报表。首次执 行新会计准则需追溯调整事项及新旧准则主要差异国信集团下属能源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可能涉及的需追溯调 整事项注意点国信集团下属能源公司自2007年1月1日开始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与旧准则存在的主要差异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需 追溯调整的主要事项(一)长期股权投资差额38号准则第五条对于首次执行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尚未摊销完毕的股权投资差额应全额冲销,并调整留存收益,以冲 销股权投资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2、除上述(一)以外的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股权 投资贷方差额的,应冲销贷方差额,调整留存收益,并以冲销贷方差额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存在股权投资借方差 额的,应当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作为首次执行日的认定成本。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需追溯调整的主要事项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号第七问之(二)规定如下:企业在首次执行日以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在首次执行日进行追溯调整,视同该子公司自最初即 采用成本法核算。(二)企业合并38号准则第十三条除下列项目外,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企业合并不应追溯调整:1、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原已确认商誉的摊余价值应当全额冲销,并调整留存收益。按照该准则的规定属于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将商誉在首次执行日的摊余价值作为认定成本,不再进行摊销。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需追溯调整的主要事项2、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的企业合并,合并合同或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事项的发生对合并成本进行调整的,如果首次执行日预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对 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该影响金额调整已确认商誉的账面价值。3、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的,应当以计提减值准备后的金额确认,并调整留存收益。注:对于企业合 并的概念,不应局限于《公司法》中的合并,要理解为形成一个会计报表主体的行为都是,因此控股合并形式不能遗漏。如多次投资达到控股,要注 意股权投资差额的不同处理情形。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需追溯调整的主要事项(三)所得税38号准则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并将影响金 额调整留存收益。注意点:1、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分别原采用应付税 款法或以利润表为基础的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情况,确定其自原制度转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时应进行的处理。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需追溯调整的主要 事项对于原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的企业,在首次执行日,应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衔接办法 为基础,首先调整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以资产、负债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为基础,比较其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对于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有关影响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2、对于原采用以利润表为 基础的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的企业,在首次执行日应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的衔接办法为基础, 首先调整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以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为基础,比较其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对于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确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冲减资产负债表中原已确认的递延税款贷项及递延税款借项,上述调整的结果增加(或 减少)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需追溯调整的主要事项3、企业在首次执行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时,应以现行国家有关税收法规为基础确定适用税率。(在2008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时一般用25%,如果有明确证据能采用 更优惠税率的则以将来转回差异时适用税率为基础;在2005年1月1日时,采用33%,当时并不知以后为25%,特殊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采 用低税率的除外)4、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 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相当于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需追溯调整的主要事项5、关于合并报表中内部交易抵销对所得税的影响: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第九问之(一 )规定如下: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 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即因内部利润抵销调整了合并报表净利润的,一般情况下相应考虑递延所得税的变化。 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需追溯调整的主要事项(四)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8号准则第十四条 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当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不含《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投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的,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2、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 应当自首次执行日起改按实际利率法,在随后的会计期间采用摊余成本计量。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需追溯调整的主要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2007年2月6日)第六问解答: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融资产,在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 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其中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与账面 价值的差额在调整了首次执行日的留存收益后,应同时将该差额自留存收益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五)因预计资产弃置费用应补提的 以前年度折旧等38号准则第七条在首次执行日,对于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且该日之前尚未计入资产成本的弃置费用,应当增加 该项资产成本,并确认相应的负债;同时,将应补提的折旧(折耗)调整留存收益。各电力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分析是否存在弃置费用? 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需追溯调整的主要事项(六)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38号准则第八条对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解 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计划,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 债,并调整留存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备忘录第5号:目前部分公司对内退人员、离退休人员各月仍承担 了一定金额的工资及福利,根据新准则规定,上述承担的费用应视为辞退福利,根据38号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存在的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计划,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予以追溯调整。各公司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对符合辞退福利的内退人员相关工资福利进行统计和计算。 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需追溯调整的主要事项(七)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38号准则第十一条在首次执行日,企业应 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将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确认为负债,并调整留存收益。企业由对 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重组义务产生的预计负债,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八)其他需追溯调整的 事项如个别公司存在其他符合38号准则第5-19条规定需追溯调整的事项,则公司应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准备工作。首 次执行新会计准则需追溯调整的主要事项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需追溯调整事项小结:上述一至八项需追溯调整的事项,各公司应视同从 2005年1月1日作为首次执行日并进行追溯调整,以调整后的会计报表作为申报会计报表,这不同于年报审计,请大家注意;所得税 准则是每个公司都会遇到的需追溯调整的事项,且首次执行日为2005年1月1日,各公司应尽快做好资产、负债帐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确定的准备 工作;公司存在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提供持有意图的依据,同时提供2005年1月1日、12月31日 、2006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的来源与依据;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需追溯调整的主要事项公司需确认资产弃置费用的、存在满足职工 薪酬条件的内退人员工资及福利的以及存在其他追溯调整情形的事项,应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在此提醒各公司,集团 公司实际于2007年7月1日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而按照证监会的规定,拟上市公司应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且对比 报表的最早期间的资产负债表日是2005年1月1日,而不是2006年1月1日,因而本次IPO审计的报表期间是2005-2007年度, 部分事项可能需进一步追查至2005年1月1日之前的期间,请各公司做好配合工作。新旧会计准则存在的主要差异事项按照证监会 的要求,拟上市公司应于2007年1月1日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现将执行新会计准则可能不同于原准则的主要事项列示如下:1、借款费用资 本化问题。借款范围、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等都有较大变化;2、租赁问题。主要包括融资租入资产入账价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方法、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为经营租赁时,售价与账面价值差异的处理等;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主要 为换入换出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差别;4、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差别;新旧会计准则存在的主要差异事项5、或有事项。主要为预计负债确 认时对货币时间价值的考虑、“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和“公司承担的重组义务”的处理;6、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的处理差别,需要进行追 溯调整;7、金融工具。主要差别涉及投资的分类、终止确认的标准、衍生金融工具、初始计量、后续计量、资产减值等方面;8、坏账准备。 计提坏账准备的资产范围、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等有了变化;9、存货核算方法、可变现价值的计算基础等有变化;新旧会计准则存在的主要 差异事项10、长期股权投资。核算范围、企业合并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计量、成本法核算范围、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时的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转回等方面也 有较大变化;11、固定资产。购买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时的处理、公司购置的计算机所附带的单独计价的软件的处理、已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或已办理竣工决算手续但竣工决算批复前形成的固定资产的处理、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处理、已计提减值准备 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时的会计处理、关于减值判断中涉及的资产组概念、减值迹象判断、减值中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原则、资产减值判断中的总 部资产等方面也有较大变化;新旧会计准则存在的主要差异事项12、无形资产。土地、赊销购入成本确认、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 无形资产的处理、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不确定使用寿命无形资产后续处理、减值准备等方面有较大变化;13、收入,分期收款销售处理方面上变 化,采用了严格的权责发生制折现确认在当期;14、成本费用方面,职工薪酬的范围、离退休统筹外费用的确认、辞退福利、股份支付、职工薪 酬在成本费用中的列支渠道等均有变化;15、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少数股东权益/损益的列示、报告期增加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长期股 权投资与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享有的份额之间的差额、未确认亏损等新旧准则有较大变化;新旧会计准则存在的主要差异事项16、关联交 易,新准则明确规定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资产价值等,不公允的除外,在准则讲解中将不公允部分记入了“资本公积”;17、投资性房地产。 准则将集团内部租赁资产,要求出租方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而在合并报表中仍作为固定资产。18、其他方面,如外币报表折算、外币投入资本折 合等。各公司如2007年度存在上述交易事项的,应进一步关注是否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特别是2007年1-6月 ,公司当时按原会计准则核算,各公司应重点关注是否存在上述事项并提供相关资料。此外,按照证监会的规定,需提供2005-200 6年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备考利润表,因此公司应进一步收集2005-2006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上述交易事项的资料和数据。申报会计 师在企业IPO过程中主要工作对公司2005-2006年度的会计报表按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进行全面审计,并分析《企业 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对2005-2006两期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2007年度会计 报表按2007年1月1日作为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日进行审计,在此基础上协助公司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重新调整申报三年期(2005-200 7)会计报表;假定公司自2004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对除新企业会计准则38号第五条至第十九条需追溯调整事项外的其他追 溯调整事项申报会计师在企业IPO过程中主要工作进行追溯调整,在此基础上编制备考利润表,审计师需对备考利润表出具审阅报告;对公 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测试和审核并出具发行人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如公司需要,申报会计师还需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报告进行审 核并出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对发行人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申报会计师在企业IPO过程中主要工作对发行人三年一期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税收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差异的专项审核报告对最近一期会计报表按新准则的要求进行审计并出具三年一期审计报告必要时还必须对发行前的列次验资报告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补充意见申报会计师在企业IPO过程中主要工作会后事项的说明(封卷至发行前)其他相关业务报告或声明,如招股说明书引用审计报告及其他报告之声明公开发行后申报会计师还必须出具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本次IPO审计总体布置要求及相关表格填列说明本次IPO审计总体布置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提供审计资料套表;详见审计资料套表电子表格进一步关注新旧会计准则差异及公司存在的38号准则列明的第5-19项追溯调整事项;做好与审计师、评估师的良好沟通和协调及时提供IPO审计过程中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历史沿革、组织架构及经营管理、会计政策和估计、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项目立项批复、环评报告、人事制度及工资、福利及保险等资料。详见附件综合业务资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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