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两男卖病死猪肉赚7000元 判刑两年零九月[摘要]被告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决两人有期徒刑两年零九个月。 黑心的肉贩新闻追踪 河源两男子被判刑两年零九个月 广州日报河源讯 (记者曾焕阳 通讯员雷江辉、邹颖霄)河源男子吴某和陈某收购、屠宰并销售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猪,被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2人不服提起上诉,河源市中院前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去年7月以来,吴某、陈某伙同阿兵(仍在逃)在河源市高新区高埔村黄沙小组租用一民房,用于收购、存放、销售病死或死因不明的肉猪。其间,吴某用面包车收购病死猪,并出资购买冰箱冰冻猪肉。陈某负责屠宰死猪,其后由阿兵销往惠州、广州、河源等私人加工点,从中牟利7000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决两人有期徒刑两年零九个月。河源市中院前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州日报) 相关阅读: 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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