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办海淀图书审批专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专业代办海淀图书审批专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5代办海淀图书审批专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对于想经营图书零售生意的朋友来说,要求相对简单。法人需要有初级发行员证,最好有实际的地址,资金方面没要求。 而批发就麻烦些,要有中级发行员证,要有实际使用面积在200平米以上的办公室,要有不低于500万的注册资金;下面我们分类来解释。 一.办理图书零售审批所需材料 1.办公场所没有特殊要求(只要是一个办公用房就可以,也就是说可以注册公司的地址就可以) 2.注册资金无要求(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注册要求就可以可以是 图书销售中心,可以是图书有限公司) 初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1个 核名通知书、验资报告、房产复印件、租赁协议 二.办理图书审批办理图书审批办理图书审批办理图书审批的批发类 1.办公的场所 也就是您的注册地址不得少于500平米。 注册资金要200万以上。 中级职称图书发行员证1个 核名通知书、验资报告、房产复印件、租赁协议 办事对象: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申请设立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出版单位申请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 受理受理受理受理: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 根据《行政许可法》: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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