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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0】刊登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锁限制性A股股票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donghailongwag 2015-01-20
【2015-01-20】刊登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锁限制性A股股票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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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星医药董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锁限制性A股股票的议案。
    因激励对象吴壹建先生、胡江林先生、倪小伟先生已分别辞去于本公司的任职,并解除了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的劳动合同,出现了适用上述回购注销条款的情形。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本公司收回原代管的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A股股票所对应的2013年度现金股利;并同意将吴壹建先生、胡江林先生、倪小伟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231,000股限制性A股股票由本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6.08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404,480元。
    二、审议通过关于限制性A股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中除吴壹建先生、胡江林先生及倪小伟先生所持限制性A股股票因离职而无法满足解锁条件并将由本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外,其余24名激励对象所持相应限制性A股股票均满足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解锁条件,2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1,222,320股限制性A股股票可申请解锁,占截至2015年1月19日本公司总股本的0.05%。
    三、审议通过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解锁限制性股票减持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本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因回购注销共计231,000股限制性A股股票,本公司总股本将由2,311,611,364股减少至2,311,380,364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311,611,364元减少至2,311,380,364元。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A股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根据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公司于2015年1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锁限制性A股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吴壹建先生、胡江林先生、倪小伟先生辞去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的任职,并解除了劳动合同,出现了适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条款的情形,同意由本公司回购并注销吴壹建先生、胡江林先生、倪小伟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231,000股限制性A股股票,回购价格为6.08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1,404,480元。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311,611,364元减少至2,311,380,36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告如下:
    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合法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公司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A座9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200233
    联系电话:021- 33987870
    传真:021-33987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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