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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分工

 呼呼1969 2015-02-04

    曲海滨,党组书记、院长,主持市中院全面工作;

    马保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协助曲海滨院长负责市中院常务工作,分管审判管理局,主管办公室、审判保障局、执行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王次梅,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少年审判庭;

    倪西良,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

    潘跃运,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四庭、伊滨区综合审判庭;

    丁公梅,党组成员、副院长、纪检组组长,分管审务督查局、破产审判庭、司法技术处、监察室;

    武玉檀,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知识产权审判庭、司法警察支队、扶贫及新农村建设工作;

    刘  宝,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审判监督庭、行政审判庭、赔偿委员会办公室;

    刘向阳,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分管政治部、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杨安平,党组成员、审判保障局局长,分管审判保障局、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胡博文,党组成员、群众工作专员,分管立案一庭、立案二庭、研究室;

    焦贵福,党组成员,分管机关党委、工会、河南法官进修学院洛阳分院;

    李  烽,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分管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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