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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教史话”之二百五十七: 赵鼎的《家训笔录》

 杏坛归客 2015-02-11

 

 

赵鼎(10851147年),南宋官吏。字元镇,号“得全居士”。解州闻喜(今属山西省)人。四岁亡父,母亲樊氏他教读书学习,遂通经史百家之书。崇宁五年进士。历任洛阳令、殿中侍御史、御史中丞等职,曾监修神宗、哲宗《实录》。著作有《忠德正文集》。

这篇家训共有三十项。主要内容是关于不许家人分割田产以及衣食分配方法之类的家务琐事,但也有不少项目是教育子孙读书明理、修身做人的。

诸如:

第一项:

“闺门之内,以孝友为先务。平日教子孙读书为学,正为此事。前人遗训,子孙自有一书,并司马温公《家范》,可各录一本,时时一览,足以为法,不待吾一一言之。”

第二项:

“凡在士宦,以廉勤为本。人之才性,各有短长,固难勉强,唯廉勤二字,人人可至。廉勤所以处己,和顺所以接物,与人和则可以安身,可以远害矣。”

第四项:

“子孙所为不肖,败坏家风,仰之家者集诸位子弟,堂前训饬,俾其改过。甚者影堂前庭训,再犯再庭训。”

第二十九项:

“古今遗法,子弟固有成书,其详不可概举,唯是节俭一事,最为美行。司马温公《训俭》文,以为永远之法。”

赵鼎要求:“子孙世守之,不得有违。”

 

      《丛书集成初编》九百七十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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