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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电视专题片《武汉“非遗”传承录》策划案

 文化龙乡 2015-03-05
系列电视专题片《武汉“非遗”传承录》策划案

(2011-08-08 18:58:01)

 陈伯华武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都市写真杂谈 
 
    武汉是一座拥有3500多年历史的城市,文化源远流长,民间蕴藏着大量原生态传统文化资源。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和外来文化的冲击,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状况堪忧,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武汉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我市共有83个项目进入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汉剧”、“高龙”等12个项目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黄鹤楼传说”等34个项目入选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著名汉剧表演艺术家陈伯华等7人被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传承人,24人被认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传承人。

    电视是名副其实的第一新闻媒体。宣传弘扬武汉文化,保护传承武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武汉电视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使命。为了更好地通过电视手段宣传我市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我市政府、文化界与社会各界在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辉煌成就,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提高广大市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按照市委宣传部的要求,武汉广播电视总台《都市写真》栏目计划拍摄大型系列电视专题片《武汉“非遗”传承录》。

    这是《武汉“非遗”传承录》总的策划案,每一期节目拍摄前,编导须提前写出每一集的策划案,请总制片人审定通过。

一、拍摄内容

根据武汉市现存的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到新闻性、可视性、可拍摄性,初步拟定对我市1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采访拍摄,共制作电视专题片13集,每集13分钟。初步拟定的选题如下:(标题均为暂定名)

(1)陈伯华与她的汉剧艺术(上)

(2)陈伯华与她的汉剧艺术(下)

(3)何祚欢:为曲艺“活着欢”

(4)应是高龙腾飞时(上)

(5)应是高龙腾飞时(上)

(6)汉绣的昨天今天与明天

(7)木雕船模:“非遗”的遗憾

(8)热干面的前世今生

(9)楚剧的复兴之路

(10)泥王村里看泥塑

(11)顶碗皇后和她的传人

(12)归元庙会传承与创新

(13)张明智和他的艺术传人

每集重点采访报道内容:

1.“非遗”项目的历史渊源,文化艺术价值,与武汉的渊源关系。

2. “非遗”项目的精品展现与精彩看点。

3. “非遗”项目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4.传承人与民间在保护传承方面的种种努力。

5.武汉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保护传承方面进行的措施与效果。

6. “非遗”项目的前景与发展蓝图。

 

二、表达方式

本系列电视片采取纪录片式的表现方式。以“非遗”项目某一代表性的传承人的保护传承行动过程为结构主线,以某一项目的特定拍摄周期为时间段,以传承人的保护传承行动的区域为空间,通过现场记录、采访、背景材料运用,生动形象地表现节目重要采访报道内容。

(1)现场:声画同步,看点纷呈,动感十足,现场感强。现场是主人公(选定的项目某一代表性的传承人)正在进行的“动作”的现场,任何现场,必须有主人公在场。

(2)采访:必须置于特定的现场与时空之中,不能离开特定的时空,即主人公(选定的项目某一代表性的传承人)正在进行的“动作”时空进行采访。为了彰显传承人的记录声画,节目采访不许露出话筒,不许在画面中看到记者的身影。使采访内容成为当事人非常自然的思想感情“流露”。

(3)解说:解说太多会破坏现场感,会破坏纪录片的风格。所以,解说尽量要少,要精!

(4)结构:以电视片“主人公”的行动过程为结构的唯一主线。

(5)语言:平实为要。多用动词,少用甚至不用形容词。

(6)镜头:多用跟拍手法,多用长镜头。对“非遗”项目的精品展现的镜头追求唯美、大气。

 

三、拍摄团队

总制片人:胡桂林 黄迅雷

总撰稿:胡桂林

撰稿兼总编导:唐  炜

编导:舒鸣柳 任淼等

摄像:王大蔚 王 凯等

制作:刘舜尧 芮又铭

 

四、播出传播

播出平台:武汉广播电视总台新闻综合频道《都市写真》栏目播出。首播时间:20:08。从2011年8月份开始推出,每月2期。力争在2012年2月全部采访制作完成。

武汉网络电视台、大楚网播出节目视频。新浪网负责刊载节目文稿。

武汉广播电视周报负责进行报道。

制作完成后,将节目光碟与文稿结集出版。

 

五、拍摄经费

主要拍摄经费由武汉广播电视总台《都市写真》栏目部提供。为了弥补拍摄经费的不足,武汉市汉阳区江欣苑社区愿意赞助拍摄制作经费10万元整。

(2011年8月8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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