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日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从哪儿支出 唐继荣 企业都会发生与职工有关的福利支出,例如旅游、节日补助等等,大多数企业将这些支出计入了福利费,但国税函[2009]3号文对福利费支出有明确的规定,并且范围很窄。那么类似的支出应如何列支呢? 实际上,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以及《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对此类支出进行了更明确的规定。
这一点要注意,前提是工会组织的职工教育方面的培训,而企业组织的职工教育培训只要符合财建[2006]317号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这一点要注意,春秋游活动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才可由工会经费中支出。而一般的到外省市旅游费支出各地区的规定不同,允许在福利费中支出的省市有金华地税、苏州地税、宁波地税、青岛地税以及浙江国税,明确不允许在福利费中列支的省市有河北国税和辽宁地税。所以稳妥的做法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最后应注意的是,上述的支出均应在所返还的工会经费中支出,不应在企业日常经营的账务处理中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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