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是用简明的文字按时间顺序扼要地记载一定历史时期内发生的重大事件,揭示重要事件和活动的发生、发展过程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的参考资料。以时为经,以事为纬,简明的记载和反映一定范围内各种重要史实的资料和工具书。 一、大事记的作用: 1、从纵的方面为利用者研究历史提供史实梗概。 2、补充档案史料汇编、历史著作和地方志不足,为编史修志提供可*的资料。 3、为回顾历史、总结经验提供线索和依据。 大事记的内容:由大事的时间和大事记述两部分组成展示历史发展的概貌和规律,应选择影响大、具有历史意义和查找利用价值的事件,主要应有: 1、本机关的重要组织变动情况。如:机关的建立、内设机构设置、职权范围的调整、人员编制、主要任务及分工、领导人的任免、变动、机关所在地的迁移,名称改变等。 2、本机关的主要工作活动。包括发出的重要文件、领导的重要批示和口头指示等。 3、本机关的重要会议情况。会议名称、出席人员范围、任务、主要议题和决议等。 4、本机关的重大发明创造、科研成果、重大工程的基本建设和失误教训等。 5、本机关领导、职工出国访问、进修、考察和接待外国友人活动的重大事件。 6、与有关单位交往活动情况。经验交流、相互协作、联合办企业等。 7、上级机关对本机关的重要领导活动情况,重要批示等。 8、其它需要记载的各种大事、要事。 二、大事记的种类 1、大事记的题目性质即大事记所反映的客观对象的性质各不相同,据此,可以把大事记划分为许多种类。其中较为常见的有国家大事、地区大事记、机关大事记、企业大事记、人物大事记(即人物年谱) 2、按照大事记记事范围的不同,可以把它分为综合大事记与专题大事记两种。 3、按照大事记正文形式的不同,可能分为文字叙述式与表格式两种。 4、大事记印行和使用方式有所不同,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单行本,另一种是作为其他作品的一部分或附录。 三、大事记的编写 1、大事时间的编写 编写大事时间,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大事时间必须考证、换算准确,标示清晰,竭力避免错误及含混不清。为了保证大事时间的准确、明晰,除要充分占有材料,详加考订外,在将史料中所使用的各种历史上的纪年、纪月、纪日形式换算成公历日期时,一定要避免差错;此外,不能使用那些笼统含混的时间概念,如“近来”、“不久以前”等。 第二,大事记时间应该标示具体,尽量写全年、月、日,必要时甚至应该写出时、分、秒。只有在确实无法考证出具体时间的情况下,才可以写最接近的时间。遇到这种情况,还应对大事条目的具体排列做出合理安排,排列的原则为:日无考附于月末,标“是月”;月无考,附于年末,标“是年”。 第三、某些大事持续时间较长,并且在大事记作为一个条目编写,其时间可以概括书写,也可以表明起止日期,如“X年X月至X年X月”。 第四,大事时间一般以公元纪年为准,否则应注明其他纪年形式,免去读者换算之劳。 2、大事条目的编写 大事条目是正文乃至整个大事记的核心部分,因此,在编写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编写大事条目一定要做到真实、可*、准确,不仅基本内容要确实无疑、确切无误,各种具体史实(如时间、地点、人名、数字)的记述也应竭力避免差错。 第二,编写大事记条目一定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做到观点正确,详述得体。大事启发中于撰述型资料,以客观叙述为主,但这并不等于单纯的罗列资料,描述现象。具体编写时,要注意两点:一是寓论断于叙述,于叙述中见观点。二是适当直接评论,鲜明地表明自己的观点,即夹叙夹议。 第三,对于客观史实的叙述,可以详尽一些,也可以简略一些,但无论内容详略,文字都应力求简明。 第四,为了使大事记正文眉目清楚,编写大事条目应坚持“一条一事”的原则,即在一个条目中着重记述一件事情,而不能把几件事揉在一起。 第五,对于那些持续时间较长的史实,应该根据其特点,分别采用分条记述的办法,或按照记事本末的体例,合并记述。 第六,编写大事记条目要搞清各种客观史实之间的内在联系。在编写时,应言简意赅地点明此事与其他某事的关系,尤其是彼此间的因果关系。 3、大事条目的编排 大事记以按时间顺序记事为主,时间顺序是对大事条目进行编排的基本依据。编者可根据大事记的繁简程度,灵活进行编排。 四、大事记的选事原则及范围 大事记的选事原则:紧紧围绕大事记所要记述和反映的对象,勾勒全貌,突出重点,大事要事必载,小事琐事不取。 1、机关综合性大事记的选事范围 机关综合性大事记的选事范围包括: (1)本机关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 (2)本机关作出的重要决定、决议、规划、部署以及发布的重要文件; (3)本机关成立、撤销、合并、复议以及内部机构设置、变化情况; (4)本机关隶属关系和职能范围的变化情况; (5)本机关党政领导人的任免、奖惩及其重要活动; (6)本机关发生的重大事件、开展的重大活动、完成的重大任务、取得的重大的科研成果; (7)本机关参加上级机关和其他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情况; (8)上级机关对本机关的重要指示、批示、表彰、批评以及来本机关检查指导工作的情况; (9)本机关向下级机关或基层单位派出调查组、工作组以及检查指导工作的情况; (10)本机关所辖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灾情和事故; (11)本机关开展的重要外事、外贸活动; (12)本机关所属范围内知名英雄、模范的主要事迹及其活动情况; (13)报刊、电台、电视台关于本机关情况的重要报道; (14)其他重大事件和重要情况。 2、企业综合性大事记的选事范围 企业综合性大事记的选事范围包括: (1)本企业生产、经营、技术改造、科研成果、重点建设项目的情况; (2)本企业召开的重要会议; (3)本企业制定的重要政策和规章制度以及发布的重要文件; (4)本企业成立、撤销、复建情况 (5)本企业主要领导人任免,内部机构设置及变化情况; (6)重要协议、合同的签订; (7)重要文件以及重大、恶性事故; (8)本企业及职工受奖惩的主要情况; (9)本企业开展的重要文艺、体育、教育活动; (10)本企业开展或参与的重要外事、外贸活动; (11)上级领导机关和业务主管机关报来企业视察、调研的主要情况; (12)其他应予记述的重要事项。 五、大事记编写要求: 1、内容要真实,观点正确。所记述的内容要符合客观实际,不得随意加进编者的主观见解,更不准歪曲事实。 2、文字要简明、扼要。对所记载的内容一定要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一般一条一事,每条大事涉及的时间、地点、人物、数据、发展过程、因果关系等均应揭示出来。 3、时间要准确。按时间顺序逐年逐月逐日记载,有的甚至要确切到时、分、秒。如有的没有时间或时间不够准确,应尽力进行考证。 六、大事记的书写格式:以年度为段落,月日顶格,内容在月日右侧书写。 例如: ×××××大事记 ××××年 ×月×日 。 ×月×日 。 ××××年 ×月×日 。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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