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教育公平这件事,公众的胃口是否已经被吊得太高,以至于很多人对此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期待? “想进最好的大学、读最好的专业、遇到最好的老师……人人都想接受最好的教育。要我说,一个人获得这种所谓‘最好’教育的概率,跟得上癌症的概率应该是差不多的——比如有些从不抽烟的人居然得了肺癌,这真得靠天命了。”学者易中天今天出席华东师范大学“十三五”期间大力促进教育公平高峰论坛时语出惊人。 包括易中天在内,多位学者专家在发表演讲时指出,促进教育事业更加公平、健康地发展,从政府到普罗大众,都有必要重新对“教育公平”的概念做一些梳理,形成正确的认识。 在政府“保底”的基础上要引入市场的作用 飞机有头等舱和经济舱之分、酒店按不同的服务规格有星级的区分——不同购买力的人们各取所需,这在商品领域从来不构成问题,可唯独在教育上,大众对“公平”的诉求客观上形成一种心理期待:所有人群应该享受同一种品质的教育。争议来了,这能叫“教育公平”吗?如果不是,该怎么办? 从大城市的“择校”热,到城市流动人口子女的就学问题,再到农村大量的留守儿童……因城乡差距、区域间的资源分布不均以及贫富差异等因素,客观造成了种种不平衡的教育现象。 按照易中天的说法,解决教育公平的问题,选项有两个。一是让城市和农村、发达地区和边缘地区的孩子彻底受相同的教育——提供的硬件、软件都一样。但显然,这种绝对的平均主义不可能达到。所以,更为可行的第二个选项应该是用多元化、多样化的方法,通过办不同类型的学校来解决教育公平。 “在义务教育阶段,政府的公共财政投入应该用来‘保底’,让我们国家的每个孩子都可以接受最起码的教育。如果有人需要享受比这更好的教育资源、对教育的品质有更高的要求,那就应该掏钱买。”易中天说,教育公平应该是“保基础”而不是“包终身”。义务教育作为“保底”的教育,公共财政应该重点投入、倾斜——在坚持这一点的前提下,应该适度开放市场,要允许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人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有权选择更优质的教育。 先给教育“钱袋子”算笔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但不少教育圈内人士直言,在教育领域,对公平的强烈诉求让“市场化”这个词几乎到了谈虎色变的程度。“一说教育市场化,公众很容易有抵触情绪”。 按照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胡瑞文的说法,“再不好好研究一下市场,光靠政府投入‘单条腿’,教育公平要更好地驱动向前,恐怕有难度。”比起空谈教育公平、教育均衡的理想,他认为,应该好好给教育“钱袋子”算笔账。 胡瑞文手头有一组统计数字:从1995-2005年,我国在教育经费年递增速度上,教育总经费的年增长率达到13.5%,其中财政性投入增长率11.3%,非财政性投入增长率18.7;而此后的2005年到2012年,教育总经费年增长率为12.9%,其中财政性投入增长率17.4%,非财政性投入增长率下滑到2.6%。 也就是说,最近的几年时间,对教育的投入未能做到政府投入和社会、私人教育投入的“双轨驱动”。胡瑞文认为必须意识到的是,随着我国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公共财政收入增长趋缓,在公共财政教育经费难以保持高速增长的情况下,要确保2020年教育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在坚持政府主导的情况下发挥市场的作用,已经刻不容缓。” 促进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标准化”:不仅有底线也有上限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部长葛延风认为,教育是社会事业,只讲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不讲政府作用肯定有问题,应该首先强调政府的责任和作用。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他认为,关键要抓住“标准化”。 “所谓标准化,就是政府要根据实际的财力和发展需要,确定更加细致的办学标准——既要设定最低标准,也要设定最高标准。”在葛延风看来,只有提供标准化的教育公共产品,才能避免“削峰填谷”式的改革模式。而另一方面,要以增量的改革方式,加快推进办学条件的均衡化。 比如,在不少地区,招生格外红火、一位难求的所谓“超级中学”、“牛校”,是公共财政长期投入的结果。除了按照国家要求取消“重点校”、“重点班”,完全可以出台教师流动、校长轮岗的举措,确保公共投入优先向薄弱学校倾向。 按照胡瑞文的看法,优化公共财政教育资源的配置结构,在“十三五”期间,中央和省级公共财政教育拨款的增量部分,至少保证三分之二以上投入义务教育、农村学前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领域。 而作为政策建议的另一个方面,胡瑞文说,应该适度降低公共财政用于高等教育和普通高中的比例。在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中,要适度调整对985、211大学的拨款力度,加强对特色应用型本科院校和高等职业教育的扶持力度。“根据国际上推动教育公平的经验,公共教育投入重点应该放在义务教育阶段,高等教育应该更主要依靠社会和私人投入。”以韩国为例,2010年韩国高等教育,公共投入占GDP比例仅为0.7%,私人投入比例高达1.9% 葛延风说,参考发达国家的一些办学经验,政府除了提供基本的教育服务产品,往往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办学。一方面政府会针对这些社会办学力量出台各类支持政策,另一方面也会有比较严格的监管措施。“在国外,参与办学的社会力量通常也是非赢利性的。政府在监管方面已有比较成熟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应该借鉴、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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