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的乐趣 辛泊平
我有一个读书习惯,就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把一些曾经打动我的书重读一遍,比如李白、鲁迅、郁达夫、老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卡夫卡、等经典作家的作品。在那个时候,即使有新买来的书,也只能穿插,甚至干脆就放进书柜。也想闻新书散发的淡淡的油墨香,但相对于旧书沉潜的气质,我更倾向于后者。 有人说,读旧书就像他乡遇故知。这话乍听没错,但仔细品味,还是能感到差异。或许,在最初一刻,那种惊喜是相同的。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交流的深入,你会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老朋友间的那份情谊不会变,但经历和体验会有许多不同,所以,经常会出现谈话的扭曲和冷场:一方正说得兴致盎然,另一方却开始哈欠连天。而读旧书不但不会出现这种尴尬,相反,味道会随着阅读的深入而越来越浓,仿佛经年的沉酿,醇香往往在后头。近来重读的是两部长篇,一个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一个是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 可以这样说,在上个世纪90年代,《平凡的世界》几乎就是那个时代的标志,或许这样说也可以,它是全民读一本小说的时代的终结。我们阅读,我们感动,我们流泪,我们立志;我们把自己变成孙少平和孙少安,变成和苦难交锋的民间斗士。那是一次让人难以忘怀的心灵净化。和这本书一起的打动我们的还有路遥叙述自己创作《平凡的世界》过程的随笔《早晨从中午开始》,那是对精神力量的证明,是对写作理想的明晰。对于路遥来说,这是一部生命之书,是生命的绝唱。若干年后,所有的茅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都没有像它一样影响过世道人心,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这本小说的艺术魅力。 而《穆斯林的葬礼》是一本曾经让许多中文系的小女生流泪的小说,是一个关于爱情与信仰的故事,是一次关于宗教冲突的阅读体验。催人泪下的生离死别,让人难忘的地老天荒。一见钟情的两情相悦,魂萦梦牵的生死两界。美丽的相逢,必然的分离,它以一个错位到我们无法接受的结局告诉你,爱情之所以是人类永恒的话题,不在于那种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大团圆,而在于它无法把握的结局以及它忧伤的底色。霍达的语言是有根基的,那就是深厚的学养。记得我当时读完这本小说,曾无限感慨地写下,如果要把小说写得厚重,必须熟知某个时代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说,霍达的写作应该成为一种范例,一种尺度,尤其在当下写作泛滥、轻飘的背景下。 一觉悟即是佛。翻看旧书,我常常会有这样的感觉:从前觉得明了的反而成了新的惑,而从前的疑惑却促成了当下的顿悟,在不断的反诘、欣然中,我完成了理性的修整和情感的回眸。可以这样说,新书更多引起的是阅读快感,旧书更多完成的是理想的沉淀。读新书可以广识,但只有常翻旧书,才能使那些稍纵即逝的“识见”稳固,融入你的心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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