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噬嗑卦的象辞。噬是咬啮,嗑是咬合,因此这是个取象于人吃东西的卦。六个爻,一部分说吃,一部分引申讲刑罚。因为咬食物,颇有以刚硬手段去处理事物之意,故取义刑罚。
说吃的是六三、九四与六五,这三爻居全卦中间,合为坎卦之象,故为一组。六三云:“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是吃东西中毒了,不过不要紧。九四云:“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是吃带骨头的肉,虽费劲,如啮金矢,也还好。六五云:“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则是吃肉干时咬到了黄金,非唯无咎,简直还是赚到了。
这三爻本义如此。论吃,都只说吃肉干。是因本卦噬嗑,震下离上,本有咬食硬物之象,故只说啮肉干。
当然,它也均可以引申指治狱之事。如噬肉遇毒,可指碰上陈年老案,故施刑不顺利;也可指刑人不服,心存怨毒。噬胏,得金矢,可指治狱虽困难,但若不失刚直,便可贞吉。把金矢视为直道而行的象征。噬肉得黄金,则可指以柔乘刚,居中而行,故能如舜诛四凶般,贞厉无咎。
另一组,就不管吃的事而直接论刑罚了,符合卦辞所说:“噬嗑,亨,利用狱。”
初九云:“屦校灭趾,无咎。”校,绞也,指刑具器械。脚上本来要穿着屦的,但现在戴上了刑械。灭趾,指刑具遮住了脚趾。这是犯了小过失,得到比较轻的惩罚。
六二云:“噬肤灭鼻,无咎。”刑在肤鼻之上,已经比只是械足禁止走动、限制自由严重了。对肤鼻有伤害,如涅刑、劓刑之类。
上九云:“何校灭耳,凶。”何就是荷。戴荷刑具,且割掉了耳朵。这就更严重啦,故上两爻都说无咎,此爻辞则说是凶。
为什么?象传解释说:“灭耳,聪不明也。”割耳与割鼻虽同样是伤害器官之刑,但意义不同。
一,古人重耳,比对眼睛还看得重,所以聪明之聪要放在明字上。圣人之圣,主要也说耳聪,耳是直接关联着脑子智不智的。孔子曾说自己“六十而耳顺”,境界尚且在知天命之上,可见一斑。诸侯争霸会盟,谁执牛耳,谁就是霸主。杀敌,也只割了耳朵回去计功,代表首级。故灭耳,几乎只下杀头一级了,严不严重?
二,灭耳者,塞其聪明也。刑罚施于犯人,主要是限制其行动、伤害其肉体,但灭耳就有伤害其心灵、锢囿其聪明的涵义,这可不可怕?
那为什么要有这些刑罚呢?彖传说:“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彰。”天有和风煦日,就有震雷暴雨,刚柔相需,岂能一味柔巽?此即治国之道也。《尚书·吕刑》说:“德威惟畏,德明惟明。”仁德与威德都是必要的。
系辞传对此,也剀切言之:“子曰: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易》曰:‘屦校灭趾,无咎。’此之谓也。”
又说:“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勿为,以小恶为无伤而勿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易》曰:‘何校灭耳,凶。’”
以上两组,一偏于由治狱者说,一偏于由受刑者说。强调治狱虽苦但必须,获刑虽惨却还不要紧,只要能悬崖勒马就好,否则最终将不可收拾。先王明罚敕法之道,大体于此可见。
一般人谈到法治,都只知道法家。实则法家兴起较晚,其法术之学又只是帝王术,故非我国法学正脉。
法学正脉是由《尚书·吕刑》和噬嗑卦这类传统开启的。因此我国可说是世上法学传统最悠久的国家。巴比伦的汉摩拉比法典等虽也极早,但无传承,我国却是由儒家一直传承着这套法学的。孔子即曾担任过鲁司寇,听讼治狱乃其本行。他所佩服的前辈子产亦曾铸《刑书》。此后成文法典迄今不曾断缺,世界上亦仅此一家。法学教育,则汉已设博士,以教博士员生弟子。尔后法学专业人才之培养便一直不曾中断。再看人才之甄用。法学在科举中亦辄有专科,如明法、明律之类,选录到政府里工作。科举其他科目取来的士,授官时亦都要试判,也就是考察其断案、写判牍的能力,故法制建设、法学教育、法学人才之晋用,制度都一向完备。我们不能因现代法治不彰,就缺了这些历史基本知识。
龚鹏程谈易之二十四:周易至简美学 白贲无咎
白贲无咎。
这是贲卦的爻辞。贲卦是文彩修饰之卦,贲这个字,就是人把贝壳像花一样戴在身上的意思。
所以初九是贲其趾,在脚上做修饰,美甲啦、美足啦,弄到不乘车而徒步,好让人家欣赏到他的脚。清人笑话书上说一事与此颇似:某甲买了张好床,怕人家见不着,乃装病躺在床上,探病的人来,就都可瞧见了。结果亲家某乙来,坐在床边,故意把脚高高翘起,露出新买的鞋子来,问:“亲家害的是什么病呀?”某甲叹口气道:“嗨,我得的就是您这种病呐!”
六二是贲其须。须就是须。贲其须,指人美饰其毛发胡须。
九三是贲其濡如。濡是润泽,如是语助词。这是说人修饰润泽以增美,例如沐浴膏脂之类。
六四是“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皤和翰都是洁白的意思,谓人打扮得白亮鲜洁,骑着白马,一付白马王子的模样。可是不是去打仗呀,乃是去娶亲呀!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以上是对个人容仪的修饰,皆尽力求美;可是装饰丘园房舍就不能太过了,费用丝帛必须俭素。戋戋就是少的意思。如此简朴大方才吉利。
上九是:“白贲,无咎。”贲极无饰,所以是白色。
目前《易经》贲卦是如此,可是《吕氏春秋·壹行篇》另载了个故事:孔子卜得贲,孔子曰:“不吉”,子贡曰:“夫贲亦好,何谓不吉乎?”孔子曰:“夫白而白,黑而黑,夫贲又何好乎?”
这故事很怪,因为现今贲卦各爻均无不吉之意,卦辞且说:“贲,亨,小利有攸往。”利虽未必就甚大,但有利于发展是明确的,何以孔子独不以为吉?
孔子说此卦不吉,是把贲字解释成杂色之故。贝有白玄赤紫等各种颜色,凑在一起做成贝饰,必然是五色斑烂以为美观的。由卦象上看,此卦离下艮上,是下有火光照见山上草木蕃滋之状。草木蕃滋,自然也是色彩繁美的,所以这才叫贲。
可是这样贲采纷如,孔子却不喜欢,说它太杂了,不好,不吉。这种情况,和现今《易经》的卦爻辞和象传彖传都不一样。
可能的解释,是孔子改动了文字,并另做了解释。今传《易经》乃孔门所传,依一种新思路改变原先不吉的贲卦,将贲解为吉,且由“修饰”逐渐讲到“白”。皤如翰如虽也是修饰,但已以白为主了;束帛戋戋之俭素也是意义上的白,最后更说白贲。诸色尽褪,独显其白。如此,不吉之卦也就吉利了。
由卦象上说,如此解释也可显示一种返璞归真之意。由初爻、二爻到三爻,是修饰增华的历程,越饰越美。由四爻、五爻到六爻,是越趋俭白,最终以无色无饰为大美。整个过程,意蕴比一味贲饰更为丰富,也符合儒家讲“文质相救”之旨。文太多,救之以质;质太多,饰之以文,这样才能文质彬彬。
一般人只知道家讲俭朴、讲大音希声,其实儒家也一样。故《礼记·乐记》说:“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乐之隆,非极音也。食飨之礼,非至味也。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一唱三叹,有遗音者矣。大飨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大羹不和,有余味者矣。”讲的都是这个意思。大羹,最好的羹,用来祭祀太庙,只是淡肉汤,没什么调料及配合的菜。玄酒,更就只是清水。此皆俭朴无饰无味之极,但被认为是至味,与清庙瑟音之疏越不繁一样,都是至简美学的说法。和此卦所云“白贲无咎”思想上恰是一贯的,影响后世文艺发展及中国人的审美观至为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