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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女孩火海殒命 或因手机充电引起火灾

 授人以渔奇文馆 2015-04-08

{各方态度}

女孩父亲:手机销售商、手机生产方以及物业公司都有责任。

手机生产商:购买的充电器并非是诺基亚手机正品。网络销售商:网店销售的手机中没有配置成组式充电器。物业公司:本着人道精神,给予2万元现金作为补偿。

{事件进程}

1.

两年前,女孩不幸葬身火海,事故认定可能因充电设备。

2.

两年间,案件多次审查,始终无法确认充电器从何而来。

3.

近日,经过调解,物业公司给予2万元现金作为补偿。

两年前,达州(微博)女孩方雪雪托朋友帮忙在网上买了一部手机,2013年4月1日凌晨睡觉时手机充电时引发火灾,女孩不幸葬身火海。而该事故之后的赔偿纠纷经火灾认定、初审、上诉、撤诉、再起诉等重重程序,最终因证据不足,日前以2万元补偿款在达州市通川区法院落下帷幕。对此,达州消防部门提醒:警惕错误使用充电器带来安全隐患。

女孩丧命 疑手机充电引起火灾

方雪雪家住达州市通川区正街,据其父亲方明反映,2013年4月1日凌晨12点左右,他本来已经睡下,后在迷迷糊糊中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开始没当回事儿,他蒙头继续睡。几分钟后,一股浓浓的烟味将他从梦中惊醒。他起身便看见家里全是白烟,客厅里大火一片。方明跑出房间,打开防盗门,困难地透了口气。稍稍清醒了些,他才发现家里父亲、妻子也都跑了出来,但唯独不见女儿方雪雪。这时火势已经很大,无法再进门,他只有眼睁睁看着女儿葬身火海。

据公安消防大队的火灾调查报告显示,此次火灾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6万余元,死亡1人。调查人员现场勘验发现,客厅侧墙与沙发结合处有插头零件、手机部件等若干残留物。最终火灾事故认定结论是:不排除正在使用的充电设备引发火灾。

证据不足 手机生产方、销售商不予赔偿

伤心之余,方明夫妇从女儿生前好友刘小莉那里得知,原来出事前,女儿曾托她在网上购买过一款诺基亚牌手机。“那肯定就是手机的问题了!还有小区的消防设施也不完善,物业公司也有责任!”一怒之下,方明将手机销售商、手机生产方以及物业公司推上了被告席。

刘小莉回忆说,她帮方雪雪买的手机配置的充电器与数据线连在一起,属于成组式充电器,并没有USB接口。但诺基亚手机生产商表示,该款手机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进网许可、进网检验,不存在安全隐患。“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我们现在生产的都是有USB接口的两段式充电器,因此方雪雪生前购买的并非是诺基亚手机正品。”

同时,网络销售商表示,事故认定书上明确说明不排除充电设备正在充电引起,并没有明确说明就是因为充电器充电引起爆炸而起火,而且网店销售的手机中也并没有配置成组式充电器。

起诉前,方明信心百倍,庭审后,他才深感缺乏足够的证据。此案后来经上诉、撤诉,又起诉、庭审等多重司法程序,在通川区法院法官多次协调下,日前,方明夫妇与物业公司达成协议,由物业管理公司本着人道精神,给予2万元现金作为补偿。

消防提醒 充电器不能长时间插在插座上

方明伤心地说,女儿方雪雪出事时只有20岁,不想竟因一个充电器付出了生命。对此,法院相关工作人员提醒,网购要谨慎。“市民买手机时要认真核对发票,快递公司送来货物时先认真核查送到的货物以及货物名称与实物是否相符,然后再签字确认。”

记者在翻阅此案卷宗时,发现多起调查证据均显示,方明一家人以前常有四五部手机在晚上充电。对此,达州消防部门提醒,市民需正确使用充电器。“市民一定要购买正规的充电器,同时充电时间不宜太久,充满后要及时拔掉,不能让充电器长时间插在插座上。此外,充电时还应远离可燃物,以免引发意外。”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谭顺富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王华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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