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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与法学的不同特点

 乌梁素海书斋 2015-04-10

国学与法学的不同特点

 

儒家信奉性善论,主张用德治、礼治、人治的方法处理问题,而德治崇尚道德教化,礼治重视尊卑区别,人治提倡榜样示范,大体上是让人们发扬人固有的善性,心悦诚服的遵守国家的等级制度。

 

法学则认为,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主要通过法治的约束,加上道德的引导,使人们保留天使的善性,遏制魔鬼的恶性。法治是一种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平等性,强制人们去遵守。

 

儒家主张义务本位、礼让,不能争取自己的权利,而靠政府的恩赐和别人的行善获得利益。法治则认为必须争得自己的权利。

 

儒家主张贵贱有别,而法治主张人人平等。儒家重视礼制、礼仪、礼教,认为“礼所以别贵贱”。法治认为人人平等,反对特权,反对歧视。

 

我们在学习和传播以儒学为主要内容的国学同时,应该注意不要让死的拖住活的,让旧的拖住新的,应该找到国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结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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