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下班,翻开这本书,看几页入了神,一口气读了三分之一,倒换时空,从1920年回到2014年,走将出来,是前所未有的神清气爽,抬头望去,远处居民楼亮起星星点点的万家灯火,这个时候便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人——身轻如燕,健步如飞,沿途买一捧百合抱在手里,脸上满足得笑出了花。 退回来说这本书,之所以这样激动,是因为看到了这世界上绝对稀有、深刻、超越爱情的感情。之前我有辑录过他们的书信,现在看到这本穷极一生跟一个人的书信往来,看到将近一个世纪前,写信人的满心期待,收信人的惴惴不安,以及写信和收信的时间间隔里,那些不说自明,暧昧不清的情愫,从初恋的羞涩,变成热恋的灼热,再是回归友情之后亲切的关怀,男人和女人之间最敏感易碎的感情,被韦莲司处理得像艺术品,我怎能不暗自庆幸自己见识了这样的纸上爱情。 胡适写给韦莲司的信 当功成名就的胡适平静地审视自己这一生,他最想回去的其实是最后的那段留学时光。1914年,有个高洁狷介的女画家曾日日夜夜与他讨论哲学、时政,在绮色佳、纽约两地与他鸿雁往来。他在她家她家充满人情味的客厅里受到的款待冲淡了他的乡愁,又在心底默默地将她的母亲视为自己的母亲。他这一生,再也没有哪个时期能像这三年,与固定的一个人保持着长久而频繁的联系,甚至频繁到卜一离别已经思念的地步。赫贞江上有他的相思,韦莲司是他所有隐秘情怀的唯一收信人。如果不是有她的存在,他至少有一半是不完整的,也因为是她,一个年轻人充满启发和爱慕的话语才有了说出的可能以及妥帖的着落。可是他不是她的丈夫,她也知道,她不是他唯一的女人,隔在他们中间的,是浩瀚的海洋,数不尽的岁月,诡谲变幻的国际政治以及在中国大地上掀起的文艺复兴,他是这一切的主角,她什么都不是。自从他离去,她所有的岁月都成了围绕着他的期望和叹息。 即便在他非常短暂赴美的时光里,她也不是他唯一的惦记。他前脚从演讲台上走下去,后脚便去赴各种女性朋友的约。他充满东方情调的风度和他学者的头衔为他赢来一大票为他痴迷的名媛,而这时的韦莲司,不过是一个在他需要倾诉心事时的一个树洞,一个理解他的老友,一个参与过他思想启蒙的伙伴,一个他需要爱情时随时献出自己的爱人。他可以跟她大谈政局,也可以跟她聊些家庭琐事,在关系忽冷忽热的日子里,他甚至可以把他的情人托付给她照顾。 胡适与妻子在韦莲司位于绮色佳的家里,为了照顾江东秀,她特意为她买来中国厨具和调料,后又赠送了精美的瓷器,每件瓷器上都刻着“冬秀”二字,但她其实并不认识汉字。 大部分女人最后对他因爱生恨,更多的相忘江湖,他正宗的太太江冬秀跟他貌合神离,只有韦莲司,从始至终守护着这份微茫的爱。 有人说,胡适不是个敢爱敢恨的人,但首先得弄明白的是,真的爱是怎样的?是“白头如新,倾盖如故”,还是“衣不如新,人不如故”?是“我更爱你备受摧残的容颜”,还是“接个吻,然后告别”?是“在所有女人身上寻找一个女人”,还是“在一个女人身上找到所有女人”,是“一想起你,我这张丑脸就泛起微笑”,还是“我爱你,因此我要毁了你。” 爱上了一个没有可能,似有若无的人,是萎谢还是选择其他,最是能看出一个人的格局。所以,爱了胡适二十几年的韦莲司,在得知自己并不是胡适婚外唯一的女人,做出的决断,让我真想跨越时空拥抱她。她在心里,为自己和胡适举行了一场婚礼,决定用整个生命对胡适相亲相爱,至死不渝。然后她焕然一新,开始思虑为胡适做些什么,她觉得他最会在事业上需要她,于是她写信给他说: “你所需要的,是一个有智慧的我,一个能跟你合作,对你能够全心投入你所选择的人生大业,一个能对你做谏诤、能劝阻、提醒你,让你能全力以赴的我……我这辈子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必须跟这样一个澎湃无比的力量搏斗着,我要做的是:第一,保持神经健康,有必要转移心力;第二,厘清脑筋,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第二之第二,专精、不旁骛,尝试去了解。课业:新宗教、新宗教为何;静坐、读德文、中文;转移心力:做庭院工作、定心想单纯的事物。”在晚年,她用自己的全部积蓄为胡适设立了一个基金会,贡献出自己可以贡献的资料,方便后继学者的研究,她接济、照顾他的儿子,如同自己的亲生孩子,她站在背后凝视他,到了不计回报的地步,然而,当他们终于可以见上一面,胡适竟然不知她很久之前已经因为经济拮据而卖掉父母留下的老屋,自己盖了一间狭窄的小屋。 画家韦莲司。事实上她出身名门,从小备受宠爱。 他习惯了她的爱就像习惯了大西洋上的旅程,他一个无关紧要的吻,就可以支撑这个女人一生。 她并不是没有人追求,很多次,她都放弃了。 你觉得爱情是简单的荷尔蒙分泌么?还是时时刻刻的拥抱和亲吻?在这个女人身上,爱情混杂着崇敬、理智、矜持和骄傲,最后成了一种孜孜不倦的理想,一种道德尺度,和精神追求,她比爱情还要光耀夺目,她自称自己绝对自私,这样的眺望和守护是为了成全自己的心意,但坚持最后却走到了自私的反面。 她有过沉沦,但最终奋发,对自己的内心毫无欺骗,也没有对胡适有过任何要求。我们以为这种没有回应的爱是不牢靠的,幻想出来的,且不诚实,但我们错了,人们很容易违逆自己的心意,求全一生,而面对一份凄凉孤独的未来,不避退,反而能获得无限的幸福和平静。
重逢的情景他们想过多少回了,等到真发生了,跟想的完全不一样,说不上来的不是味儿,心里老是恍恍惚惚的。 男人轻盈地抄小道提前赴约,女人风尘仆仆从巴黎赶来,都对这次约会充满幻想,都在等待着被对方带到新的关系中去——残余的旧情燃出新的火花,或者相逢唯一笑,久爱成知己,即便两样都不行,重温旧梦也许是好的。所以,午宴地点选在过去常光顾的餐馆。 几乎一见面就知道,这次会面会是不欢而散的结局。15年来,他形单影只,失魂落魄,被诗歌厌弃,也被生活厌弃,回忆占据了过去,持有着现在,毁了他的未来,他只能是一个不得志的图书编辑,在办公室的一角,逃避着生活,做着愚不可及的梦。 她嫁了畅销书作家,锦衣玉食,生活看似美满,心里终究是放不下多年前的那段感情,否则怎会选择丈夫出差之际,乘着火车,从巴黎赶到伦敦,又从伦敦赶到旧日餐馆? 几句常规性的寒暄之后,再无可谈。Business as usual,一句话概括了15年的时间,多想一切回到原点,哪怕是分手的那一天,很多话可以再说,很多事可以重提,做错了也可以弥补,起码不像现在这样,欲言又止,声东击西,连一句简单的“想你”,也难以出口。为了不至显得太过尴尬,他喝了好多的酒,酒在肚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像隔着一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心里那块东西要想要用烧酒把它泡化了,烫化了,只是不能够。她也把她的手放至他掌心,轻轻爱抚,可是,这是怜悯还是动情?在他眼里,她越是志得意满,他越是若有所失。 是的,回不去了,我们都回不去了。说自己软弱无能也好,用失败的感情做借口,逃避生活也好,你我之间隔着的这15年光阴,并未使你变得更加清澈纯粹,也没有使我变得愈加英挺强大,我们都幻想靠对方拯救,先就把自己放弃了。一个自暴自弃的,在岁月里漂浮的人,谈起爱情,就像谈一起遥远的撞车事故,伤疤还在,可是不疼了,也不痒了,所有刻骨铭心、撕心裂肺,跟着一起消失了。 爱情太短,遗忘太长。 热闹到了最后,你还是只有自己。虽然心里始终还是想你的,但还是不如不见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