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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谈火柴的别名

 文化龙乡 2015-04-20

                                                                  趣谈火柴的别名

 

   火柴,也叫“自来火”,俗称“洋火”。19世纪,西方的“安全火柴”传入我国,因是舶来品,被冠以“洋”字,是当时皇宫里的珍贵贡品。“道光年间,英夷所贡杂物,多淫巧好玩。中有自来火者,长仅盈寸,一端五色洋药,擦之而火爆发。士大夫见之莫不惊奇,叹为鬼物” (清代孙玉璋《异闻琐录》)。李镜侬《说味》中也有类似的描述,“洋人削木如烛骨木,长约寸许,捣硝磺为末涂其上,磨之爆燃作响而火自发,名‘自来火’。”记载中提及的“自来火”,就是现在人们常见的火柴。
  其实早在北周时代,我国就已经出现了原始火柴。“史载周建德六年,齐后妃贫者以发烛为业”(元代陶宋仪《辍耕录》),南北朝时,北周联合陈灭掉北齐,北齐后妃无以为生,便以制作火柴为业。据考证,“发烛”是火柴最早的称呼,含引发蜡烛之意。北宋初年,陶谷在《清异录》中记载了民间制作火柴的方法,“夜有急,苦于作灯之缓。有智者批杉条染硫磺,置之待用,一与火遇,得焰穗然,既神之,呼引光奴。今遂有货者,易名火寸。”“引光奴”也是火柴的别名,意思是引来光明的工具。北宋人陶谷的《清异录》中记载着百姓已经学会用一种涂上硫磺的杉木条引火,之后通过马可波罗传入欧洲。


  明清时代,火柴叫取灯儿京师有市取灯者,其名甚雅。以芝麻秸削为细枝,涂硫磺于顶,遇火即燃,用以引烛(福格《听雨丛谈·取灯》),大约在明代初年,以制造、贩卖取灯为业的人越来越多,并逐渐聚集在一起,现在北京的取灯胡同就是当年取灯作坊和手工业者、批发商聚集的地方。明清小说中也多有取灯儿一词出现,明代冯梦龙所著《古今小说·蒋兴哥重会珍珠衫》中有忘带个取灯儿去了一语。如今华北不少地区还这样称呼火柴。
  杭州人称火柴为淬儿杭州削松木为小片,其薄如纸,熔硫磺其锐,名曰淬儿’”(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清代高士奇《天禄识余》中也有类似的记载,余杭人削松木为小片,其薄如纸,镕硫磺涂本片顶分许,名曰条烛,又曰淬儿,用于发火。
  从火柴的别称可以看出,我国才是世界上最早发明火柴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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