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卦 火雷噬嗑(上离下震) 噬嗑本意为咀嚼咬食。噬,说文喙(音会)也,嘴之意。嗑者,说文多言也。《序卦》曰:“嗑者,合也。”所以噬嗑二字放在一起就是合嘴咬食之意。也可以引申为磨合、和谐等意。食物通过被咀嚼变的柔顺了,利于消化吸收了,这是噬嗑卦所示之象。那么进一步引申来说,人与人之间有矛盾分歧了,通过磨合,慢慢的就能友好相处;社会不安定了,统治者利用刑罚惩治恶人,社会就能逐渐的走向和谐。
《序卦》曰:“可观而后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观卦说的是下观仰上而上教化下。如此则上下能够和谐统一,此即观卦彖辞所谓“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如此可知观后必有所合,合就是噬嗑,所以将噬嗑卦排在观卦之后。 噬嗑。亨。利用狱。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颐卦上艮下震,上下两个阳爻,中间四阴爻,卦象如张开的嘴巴。上艮止而下震动,正如咀嚼时上颚不动而下颚动一样,故颐有口象。而噬嗑卦相当于颐卦六四变成阳爻,阳为实为物,所以说颐中有物曰噬嗑,这也解释了噬嗑卦为口中有物之象。咬碎口中之物嘴巴就能够合上,故噬嗑而亨。刚柔分是说噬嗑卦的阳爻都被阴爻所间隔,动而明是以震为动而离为明。这句话是比喻方法刚柔分明,行事公平公正,故曰刚柔分,动而明。离象日居于东,而震亦居东,故雷电合而章。雷指震而电指离,章者,明也。这句话是换了个角度,要表达的意思和刚柔分动而明相近,是说雷电交加,雷有威慑使人惧,而电能照物辨黑白,合而施为则体现了执法者的公正严明。 柔得中而上行一句谓六五,六五以柔居中居尊,故柔得中而上行。阴居阳位故谓之不当位。执法者贵在适中有度,过刚有暴力执法之嫌,过柔亦有姑息放纵之疑,而六五以柔行刚而居中,兼体离之明,就如同执法适中,秉公有度而赏罚分明,故有利用狱之说。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敕法。 噬嗑卦的卦象为下震雷上离电,所以说雷电,噬嗑。古代的君王观察噬嗑卦雷威电明的卦象领悟到,应当威明并用以严明刑罚,整饬法度。敕者,整饬也。 初九。屦校灭趾。无咎。 屦(音巨),说文履也,穿戴之意。校(音叫),说文木囚也,泛指木制的用以禁锢犯人的器具,如同现在用的手铐、脚镣等。灭者,说文尽也,又通没(音莫),淹没之意。趾者,足也。所以屦校灭趾解释为戴上刑具遮挡住了足部,行动受到限制。初九居卦之最下,如同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然而其以刚居阳,行事过刚而不懂柔顺,则必不免犯上获刑,所以有屦校灭趾之象。因其受到刑罚而有所戒惧,以至于不敢再犯,所以不会招致更大的咎害,故曰无咎。这正是孔子在《系辞传》中所说的:“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依象震为足,或取初为足(上为首),互坎为校,震在坎下故屦校灭趾。 象日。屦校灭趾。不行也。 初九行之过刚,所以用限制行动的刑罚以惩戒其恣意妄行,故曰不行也。若从卦象角度解释,初九前有重阴利往,任其往则遇坎险有危,所以屦校灭趾以止其行,小惩以诫祸也。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噬肤意思是吃带皮的肉,而皮下是脂肪,所以肤指柔软的皮肉。灭鼻字面意思为淹没鼻子,用以比喻古代的劓(音艺)刑,即割掉鼻子的刑罚。噬嗑是以噬物比喻刑罚,那么按卦义来理解的话,柔脆之物不会造成太大的梗阻,很容易咬合,引申到刑罚,那就是说不严重的犯罪,就可以从轻处罚。古代劓刑还算是一种相对较轻的刑罚,简单说就是割鼻代首以示惩戒之意,故曰噬肤灭鼻。轻罪轻罚则属执法适中有度,故无咎。若从卦象的角度来看,艮为肤为鼻,而艮没于坎水,六二体艮且在颐口之中故噬肤灭鼻。又居位中正故无咎。 在古代时期,农业还不发达,百姓多以狩猎为主,耕地为辅,所食之物,亦以肉食为主。所以以肉食比喻口中之物,是与当时的历史环境和人类生存状况相联系的。噬嗑卦二、三、四、五爻皆喻以口中之物,四为阳喻以肉连骨,三、五近四为阴喻以肉,二亦阴且距四最远则喻以皮连肉。 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六二乘刚不顺,如同口中有物不顺,亦如有初九之过刚不法致社会不顺,对其施以适当刑罚(劓刑)予以惩戒,就如同噬肤口合一般,所以说噬肤灭鼻。依象初九过刚喻不法,六二中正以乘之,喻其惩戒有度。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腊(音西)肉,肉之陈久坚硬味厚者,指经阳光暴晒制成的肉干,可以长期保存。毒,本意指一种味苦的野草,引申为苦。有实践经验的人都知道,腊肉虽然可以长期保存,但是放置过久,内部会慢慢腐败,吃起来会有苦味。所以噬腊肉遇毒就是说吃坚硬的肉干,吃到了味苦的肉。比喻执法者用刑失度致受刑之人不服而产生怨毒,有如腊肉之坚硬而味苦,食者难以下咽。然而肉味虽苦,却仍旧是肉,犯刑之人虽有怨念,毕竟当受其刑,故曰小吝无咎,谓虽小有憾惜而无咎害也。依象六三以柔居刚,如腊肉之坚,故噬腊肉。坎为毒,三体坎故遇毒。失位故曰小吝,承阳有应故无咎。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六三以阴居阳谓之失位,或曰位不当。以位不当喻其用刑不当而致不服,故遇毒。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胏(音子),脯有骨也,意为带骨的肉脯。噬乾(音义同干)肉即食带骨的肉干,坚硬而难以噬咬。比喻执法施刑遇不服而难以顺利。金,刚也;矢,直也。得金矢意思就是象金矢一样刺穿带骨的肉干,比喻因其刚直故能攻坚克难。因守其刚直能攻坚从而利于在突破艰险时贞固守正,所以能获吉祥。依象离为干肉为兵矢,九四体离故噬乾胏得金矢。坎为险陷,为艰,四虽体坎有艰难,利用刚直也,故利艰贞。兼其近君且乘阴而顺,故曰吉。 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坎为险陷为隐伏,离为光明,九四居坎之极兼离之初,如同处于黎明前的黑夜,将明未明之时,故曰未光也。比喻虽因黑暗而有艰难,最终会因光明到来而获吉祥,此爻辞利艰贞吉之故。 六五。噬乾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离为干肉,九四为阳为实,所以噬带骨的干肉,六五为阴柔则曰噬乾(干)肉。喻其因失位无应自身不正而致受刑者不服也。黄,说文地之色也,又玉篇中央色也。周易中黄字皆出现在二五两爻,故取中央色之意。金,刚也。得黄金是说六五执法刚柔适中而有度。依象六五以柔居刚,失位无应,故噬乾肉。但其以柔居尊,且居离明之中,故能施其刑罚,且得刚柔适中之道,谓之得黄金。因其自身不正,故贞厉,诫其当贞固守正以防不正之危。虽自身不正而有危但施用刑罚适中得当,故曰无咎。 有些版本将黄金解释为真正的黄金或者黄铜,其实也无不可。黄金也好,黄铜也罢,都有金属之刚且兼居一定的韧性,若取其刚柔适中之象,也能解释通顺。 象曰。贞厉无咎。得当也。 得当是说六五因其居尊得中,虽自身不正而刑罚适中,所以能贞厉无咎。 上九。何校灭耳。凶。 何者,说文儋(音丹)也。即负荷、以肩挑担之意。校指木制刑具。何校灭耳字面意思为以刑具枷锁套于肩颈,耳朵被刑具遮掩住了。古代对于重刑才在颈上套枷锁,比如杀刑。上九已至噬嗑之极,以刚居亢则有不闻明诫而积恶不改之象,所以应当施以严刑以正典,而非惩前以诫后。被处以极刑就没有悔改的机会了,故凶。从卦象角度说,互坎为校,互艮为背为何,上应三既体坎又体艮,故有何校之象。坎又为耳,离为槁木,离在坎上故灭耳。或取阳为物,物在坎上亦灭耳象也。上九居位不中不正,且进无可进,退则应于坎险,故凶。 象曰。何校灭耳。聪不明也。 聪不明指上九居坎上有灭耳之象,如同虽有耳却不进善言,不闻明诫,终致罪大恶盈而不可解,故有何校灭耳之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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