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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梅霞道人五行精纪卷九论五行三(1)

 johnney908 2015-05-03

论五行三(1)

    凡命五行下生上曰助气,主一生享福,凡事容易受人福力。上生下曰盗气,主一生为人谋,多庇荫他人,供他人之福。

   凡命五行下克上,主沉滞难发,上克下,主有威势,害物,不利妻妾子孙,大抵皆孤独,生旺则差慢。(《广信集》)

    假如年月日时胎,纳音皆是木,看如何旺,若时上木败尤好,以其太旺则刚暴,须有柔弱以御之,运行金乡无害,取其不嫌于克制故也。

    又云:假如命得金为福,但有一金又无气,而为火木所战,皆不得力,水火土皆然。(林开《五命》)

[五行返制]

五行之数最难详,闲位须防胜位亡。

火多金少浑闲事,火少金多大不祥。阴阳偏出,造化不成。五行大抵要克制,有理稍出意外,则有过与不及之患。且如火多金少,聚散不得成形,虽有制抑,亦苦不害。若火少金多,既不成销铄,火则反有灰飞烟灭之厄,造化之功当曲尽。(《太乙统纪》)

[五行太过不及]

一水生三木,枯槁;

三水生一木,飘溢,贵于阴阳等也。此不人格。

一土生三金,蹇滞,

三土生一金,福盛。惟土生金,土多金少,无碍,转为福寿。

一水得三金,太过不均,早发早亡,是乘父母之福。

一金生三水,虚弱。

一木得三金,必克伐。

一金得三木,自钝。然金以木为财,木多者,不可克也。

一金得三火,是贵,金人不畏火,若在土位,得火者为上。

一火得三金,亦不名财,然火克金,火轻故也。两金两木,粗得,两木两水粗得,两金两土造化,两土两金粗得,两火两木粗得,两木两火闲弱,两金两水闲弱,两水两金清秀,两金两火最上,两火两金足财,两土两木造化,两水两土造化,其余仿此消息,更看天干交涉。(《天元变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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