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松原市宁江区伯都乡伯都村西北3公里,松花江支流马场沟子河东岸,东西走向的漫岗上,四周是开阔的松花江河滩平地。地理坐标:北纬45°18′46.4″,东经124°46′53.0″,高程129米。1961年被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遗址东西长230米,南北宽100米,地表散见有汉书二期文化陶片和辽金时期遗物。遗址于1958年调查发现,1960年起数次复查。1974年,吉林大学考古专业调查组对遗址进行了试掘。试掘确认遗址包含汉书二期文化和辽金时期两类文化遗存。 汉书二期文化的陶器以泥质红褐陶为多,器型有鬲、鼎、罐、钵、碗、杯、船形器、器盖、支座等;陶纺轮有扁圆形、算珠形、馒头形、球形等。陶片纹饰以绳纹、篦点纹和各种压印纹为主,刻划纹和锥刺纹则少见。篦点纹、绳纹多饰于器身和器足,压印纹多饰于唇部和口沿下部。器耳多桥状、环状,少数舌状、兽足状。陶器均为手制,陶土未经淘洗,火候不高。石器有少量斧、环状器等。 辽金时期遗物有泥质灰陶片、灰色布纹瓦片、灰色砖块、瓷片及北宋“皇帝通宝”、“天圣元宝”、“嘉?元宝”、“熙宁元宝”等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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