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采光权”
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了解到住房“日照标准日为大寒日,要求房屋大寒日日照时数要超过2小时”。
“武汉建设工程管理新规”明确要求,住宅建筑应当满足底层一楼至少有一间房在大寒日时,满窗日照不低于2小时。如果新建建筑挡了居民采光,可以得到补偿。除了有最基本的日照标准外,为了确保用户采光权,新规还将以往要求居住建筑最大间距由45米调整为55米。
最有力的证据是要请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我市有这方面资质的机构很少。另外,采光的标准的大寒日日照时数是否低于2小时,这对鉴定有特殊要求:需要在大寒日这一天测日照。大寒日一年只有一天,如果这天是阴天或者下雨天,那就只能等来年,如果天公不作美,可能要连续等上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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