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火=赤。 造字本义:火刑,用大火处决罪人。 执行火刑为“赤”;将死囚从火刑中放生为“赦”。 大+火=赤 会意。甲骨文,从大(人)从火。人在火上,被烤得红红的。一说“大火”为赤。本义:火的颜色,即红色。 赤,南方色也。——《说文》
赤者,火色也。——《书·洪范·五行传》 “赤”字原来由“大”、“火”二字组成。因为火是红的,所以本义是“红色”。又有“空净无物”义,如“赤手”、“赤贫”;又有“纯净”、“专诚”义,如“赤金”、“赤胆”,还有“裸露”义,如“赤膊”等。
赤膊上阵似火烧 野草闲花心枯焦 浓桃艳李她作主 公平交易你逍遥
赤日炎炎似火烧 野田禾稻半枯焦 龙岩城内如汤煮 **牵妞过市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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