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思想的基本精神和价值
道家思想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渊源之一,对中国人民之民族性格、伦理观念、人文意识的形成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研究道家思想的基本精神和现代价值,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完善企业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自然主义伦理观 道家崇尚自然,认为道德具有自然的功能和特质,人只有顺任自然,才能保持自己本性的纯真,并获得精神上的独立和自由。 1、“自然之道”。“道”是道家思想的基石。道家认为,“道”先于天地万物而存在,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有物混成”表明“道”是客观存在,“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说明“道”是不受他物制约而不停运动变化的过程和规律。 “无”和“有”,是“道”运行时的两种状态,是道家重要的哲学范畴。“无,名万物之始也;有,名万物之母也。”【“道”作为客观实在,不能有任何具体规定,自然是“无”;而“道”作为万物之本原,绵绵不绝,理当为“有”,从而“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道家上述思想,打破了天帝创造万物的神话,开辟了中国无神论之先河,中国传统文化中较少有宗教色彩,不能不与道家的自然之道有关。 2、“天人合一”。道家认为宇宙是一个有机整体,人类社会是这个整体的一部分。按照道家的解释,万物皆得道而生,人和万物都受制于“天之道”,人和天就有了同一性;值得注意的是,道家所说的“天”,既有自然特质的外在性,又有心理修持的内在性。这样,天人之间便“交相胜,还相用”,可以和谐共生,实现“天人合一”。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说:“在希腊人和印度人发展机械论的时候,中国人则发展了有机宇宙学。” 3、“道法自然”。这是道家思想的精髓。道家认为“道”是自然的,它使天地万物与人类按照自然法则运行、生长,因此,人类就应当按自然之道,构建一个融个人伦理、社会伦理、宇宙伦理为一体的伦理体系;“道法自然”可保持自然的纯真和质朴,可使个体臻于完善。因此,就要“全真保性”、“返朴归真”,这样才能“同于大道”,使“心斋”在与大道的同一中获得独立和自由。 可见,道家的价值目标,从根本上说,并非指向社会政治生活,而是指向主体精神的完善。道家以高迈、超逸的态度面对人生,主张摆脱功名利禄、荣辱得失的羁绊,顺任自然,把个人的完善统一于宇宙大化之中。总体上看,道家自然主义伦理观呈现出超功利主义、超利己主义的特征。 当前,我们处于市场经济和社会转型期,功利追求成为人的重要心理特征,拜金主义、个人主义抬头,并引发种种“现代病”和异化现象。由于市场经济必须承认本位利益差别,必须承认人的“经济人”特性,所以,笔者无意谴责功利追求。但问题是,人生的意义是否止于功利追求?在功利追求之余能否实现心灵境界的超越?人的心灵家园的“终极关怀”何在?笔者认为,道家的自然主义伦理观,对于我们提升道德境界、使心灵家园少一些浮躁和贪欲、多一些宁静和纯真,必将有所裨益;而道家“无”的智慧,“无用之用乃为大用”,对于加强企业文化、企业形象等软件建设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要知道,人文管理比纯科学管理更富有价值,“有所为,有所不为”、“无为而无不为”,实在是一种高超的管理艺术。 二、人道主义伦理观 道家尊崇自然之道,要求弘扬生命的价值,追求精神的独立和自由,昭示了人道主义的宗旨和价值取向。 1、“全生保真”。这是道家的重要原则。道家认为,世间最可贵的是生命,“论其贵贱,爵为天子,不足以比焉;论其轻重,富有天下,不足以易之。”提倡珍视生命,反对涂炭生灵,也不赞成“杀身成仁”。 2、“化同大道”。道家认为生与死是自然规律。主张在精神上超越生死,化同大道,并以“道通为一”的思想来解释生死,使生死具有了宇宙学的意义。在道家思想中,人是没有原罪的,不需要外在的力量来拯救,只需要自身的修持,来达到“万物与我同一”的境界。所以,道家的“化同大道”,并非宗教,而是对生命的超越和升华。 3、“天籁齐物”。道家认为人我之间、物我之间都是平等的。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为而不争”,认为“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体现了早期无政府主义思想;在社会生活方面,倡导不分尊卑贵贱和自由平等的生活,“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逍遥于天地之间而心意自得。”以一种朴素的平等思想与儒家的“亲亲有术,尊贤有等”的观念分庭抗礼。 4、“贵德重道”。这是道家思想乃至中国传统文化最显著的特征,道家“贵德重道”的思想主要包括: 其一,“内在道德”的修养功夫。道家要求把道德视为内在的自觉,主张“处其厚,不处其薄;居其实,不居其华。”做人要敦厚和老实,不要轻薄和浮华;认为上善若水、上德若谷、宽容和合,化育万物而不矜其功,惠泽众生而不图其报,人也应有这种博大的胸襟,“为而不恃,功成弗居。”反对居功自傲和恃功索取。 其二,“抱朴守真”的道德趣向。道家认为宇宙苍生皆自然而质朴,人也应当抱朴守真、率性而行、“不以德为德”。也就是说,高尚的道德是不必表现出来的,正如“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认为修持道德是天经地义的,反对以任何形式把道德作为谋取功名的手段,表达了道家超越必然,追求自由的愿望。 其三,“为而弗争”、“多予少取”的道德原则。庄子说:“人皆取先,己独取后…人皆取实,己独取虚…人皆求福,己独曲全…”主张“为而弗争”,这与其说是消极退让,不如说是道家对人生境界的一种参悟和超越。“以其不争,则天下莫以为争”,表达了道家对于得与失的超然心态;而“以退为进”、“以静制动”更闪烁着辩证法的光芒。 其四、“以德报怨”的高尚品格。老子说:“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认为“善人者,不善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道家的这一思想,超越了常人的“以德报德、以怨报怨”的心态,倡导以宽容和合之精神、真诚友好之态度,去感化他人、抑恶扬善,这对于推动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社会风尚的形成十分有益。 5、“清静无为”。这堪称道家思想的主旨。“无为”即无违,也就是不违反客观规律。用于治国,要得民心、顺民意,“而天下治矣”;用于修身,“清静可以为天下正”,“清”为不贪,“静”为不躁,即不贪不躁可以为天下立正气。这在人类文化史上是具有恒久价值的真知灼见。 道家伦理具有浓重的人道主义色彩,虽然不属于社会精神的主动力方面,但其所崇尚的抱朴守真、平等待人、多予少取、为而弗争、以德报怨的伦理原则,对于淳化社会风气、净化人的心灵、提升道德境界、缓和矛盾冲突、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发展,也不乏现代价值。正如冯友兰先生所说,人总是会有一些问题,道家哲学“不能解决问题,但它能使人有一精神境界。对于有这种精神境界的人,这些问题就不成问题了。它不能解决问题,但能取消问题。人生之中总有一些问题是不可能解决,而只能取消的。” 三、生态伦理观 道家崇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理念,认为人与自然不是对立的,而是一气贯通、融为一体的,主张不违反客观规律,不破坏生态环境,使人与自然保持合理的维度,与自然和谐共生。 在道家看来,自然界是神圣的和不可侵犯的。因此,道家的生态观,与人们常说的以法律规定或行政干预来约束物欲、实现环保的观念有极大的不同,道家是出于对自然的依恋、敬畏、甚至是崇拜的心理,强调人对自然的依赖关系,倡导“清心寡欲”、“知足常乐”、“清静无为”的生活方式,弘扬与自然和谐的生命乐趣和文化诉求。认为人只有回到自然,才能回到真正的家园,享受人生的快乐,包括超越物质层面的精神追求,包含着生命意义的无限和永恒,这是一种与政治强制无关、完全是出于内心需要的环境意识和生态伦理。美国著名物理学家卡拉普说:“在伟大的诸传统中,据我看,道家提供了最深刻并最完善的生态智慧。” 道家倡导的“道法自然”的生态伦理、“清静无为”的生活方式以及人格独立的价值取向,在内在精神与气质上极易引起落魄文人、失势官僚的认同,成为其慰藉心灵的一剂良药。即便“入为儒”,一旦失势,也会“出为道”,从而归隐山林;即使身处逆境,也能“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出淤泥而不染”。这一思想,对中国的绘画、书法、小说、诗歌都有极大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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