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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增2所学士学位授予高校 累计已达27所

 常心舟 2015-06-12

    华龙网6月11日17时40分讯(记者 周梦莹)记者今(11)日从重庆市教委获悉,重庆警察学院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已获准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截至目前,全市范围内已有24所普通高校和3所军队高校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据了解,近日,重庆市学位委员会审议和批准重庆警察学院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并同意增列重庆警察学院的侦查学、治安学专业和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的学前教育、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现在这两所高校和被批准专业已经可以行使学士学位授予权。



    据悉,截至目前,全市范围内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已达27所,包括24所普通高校和3所军队高校。其中,这24所普通高校分别为:


    1、重庆大学;


    2、西南大学;


    3、西南政法大学;


    4、重庆医科大学;


    5、重庆师范大学;


    6、重庆邮电大学;


    7、重庆交通大学;


    8、重庆工商大学;


    9、四川外国语大学;


    10、四川美术学院;


    11、重庆理工大学;


    12、重庆三峡学院;


    13、重庆文理学院;


    14、长江师范学院;


    15、重庆科技学院;


    16、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17、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


    18、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19、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20、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21、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22、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2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24、重庆警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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