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悲情越南冤案受害者将获赔72亿越南盾

 rjhm 2015-06-14
【今日亚洲】近期,越南媒体报道了一则冤案,越南一男子阮声震2004年涉嫌杀害一名女子,被法院判处终身监禁。但其妻子坚信丈夫无辜,其调查最终使真凶自首,阮声震在被囚10年后获释。今年6月5号,越南最高法院表示,阮声震将获赔72亿越南盾(约216万元人民币)。这是否应该由国家财政进行赔偿,在越南社会引发热议。

强迫认罪受害者妻子多年坚持调查终发现真凶
【悲情】越南冤案受害者将获赔72亿越南盾
2003年5月8日,越南北江省越安女子阮氏欢在家中被杀害,警方认定阮氏欢的邻居阮声震为凶手,并于次年3月,判处其终身监禁。阮声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称警方强迫他认罪、甚至威胁要杀了他。但越南最高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
不过,阮声震妻子阮氏战坚信丈夫无辜,她在调查中发现真凶李阮钟并搜集证据,多年来,她的不懈努力,使已经定案的冤情出现转机。2013年,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重新调查,真凶李阮钟听闻后投案自首。阮声震于2013年11月获释,此时他已在狱中度过10年时光。

越媒:无辜之人被囚10年 警方胡乱执法、司法机关误判
【悲情】越南冤案受害者将获赔72亿越南盾
6月5号,越南最高人民法院称已向阮声震道歉,这次误判给越南司法机关和系统带来不好影响,阮声震也将获赔72亿越南盾(约216万元人民币)。此外,越南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下令逮捕北江省一名法官和一名高级警官,两人涉嫌伪造证据。越南媒体称,是当地警方的胡乱执法和司法机关的误判将这个无辜的家庭推向了痛苦的深渊。

是否应用国家财政对冤假错案进行赔偿惹争议
【悲情】越南冤案受害者将获赔72亿越南盾
近日,有关究竟能否使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冤假错案受害者进行赔偿的问题,在越南社会引发热议。有人认为,应该用国家财政资金赔偿冤假错案受害人,尤其是对于那些无法律行为能力的人或未成年人。也有一些人认为,因个人而造成的冤假错案,该个体应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不能用国家财政或者机关、组织代替承担后果。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