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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消费金融公司过度神话

 飞云阁0811 2015-06-15

文/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嵇少峰

  金融的开放不能仅仅是产品与市场的开放,更需要金融顶层设计来创造民营资本与官方资本平等竞争的环境,否则会有可能使消费金融公司成为民营资本的又一鸡肋。民营资本家们也千万不要把所谓牌照的价值看的太大,所有的一切均需自身去努力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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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全面放开消费金融公司的地区及审批限制后,业界纷纷将其视作一大热点,似乎一夜间凭空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机会。笔者认为有必要给大家泼点冷水,冷静对待这类机构,以促进其健康发展。

  一、消费金融公司不是新生的业态,更不是暴利行业,消费金融公司也不等于是消费金融行业。对于巨无霸的银行、草根的小贷公司、互联网P2P平台来说,消费信贷市場本身早已存在,且已是深耕领域。

  商业银行的住房信贷、汽车信贷及其它个人消费信贷、信用卡业务,以及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的应急性消费信贷产品早已走入千家万户,占据了消费信贷市场的绝对份额,而我国的消费金融公司由于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从事的又是次级信用客户的小额消费需求,经营难度很大且发展空间相对狭窄。

  据银监会数据,自2010年放开试点以来,中国共成立了九家消费金融公司。截止2014年末,消费金融行业资产总计224.23亿元,贷款余额208.8亿元,实现净利润仅4.66亿元。

  二、中国的消费金融公司目前受限颇多,无论是监管政策还是行业本身,都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根据监管的规定,中国的消费金融公司不可以从事房贷及车贷业务,这就导致接近80%的最有需求的消费信贷市场是其无法涉及的。

  同时,消费金融公司不可以吸收存款,使得其资金来源严重受限,虽说按规定可以向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及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手段获得资金,但一是过程复杂难度较大,二是成本过高。除了金融牌照,当下消费金融公司的监管形态与小额贷款公司极其相似,拿着市场零售价的资金再去从事次级的消费信贷产品,难度可想而知。

  与小贷公司相比,虽然消费金融公司拥有金融牌照可以享受税收及法律地位的优势,但由于其受到了严格监管且经营范围受限,这方面带来的成本差距已此消彼长,基本接近。中国的小贷公司经营状态不佳,而现有的消费金融公司也胜之有限。

  当下中国的消费金融公司业务规模很小,其盈利更是远低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水平,其中困难不言而谕。理论上消费金融公司与银行业的消费信贷及信用卡市场是错位经营的,但由于银行近几年的激烈竞争,其常规的个人消费信贷、信用卡客户市场不断下压,部分业务已拓展至次级消费信贷客户,严重挤压了消费金融公司的生存空间。

  三、次级消费金融市场的兴起,还受限于多种因素制约。(1)国内信用环境与发达国家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消费者失信成本较低;(2)社会征信系统极不健全,从业者缺乏有效的客户信用信息与消费信息,现金消费比例过高及互联网消费数据不成体系;(3)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居民缺少超前消费的基础及习惯等。

  中国的消费金融市场很难产生爆发性增长,一定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如果一哄而入的抢食者众多,甚至会形成投资泡沫。

  四、对广大互联网金融企业来说,消费金融公司的推广不见得只是好事。由于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国际社会普遍将消费金融纳入审慎监管范畴,对从业机构均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当前互联网金融企业从事消费金融业务是处于无监管状态的,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监管套利。

  随着消费金融公司审批的放开,以前没有显现的矛盾有可能激化,大量体制内列入监管的消费金融公司有可能会迫使监管部门出手规范不具备资质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使之经营成本上升或直接退出消费金融领域。

  五、由于国内利率市场还没能够完全实现,不能吸收存款的消费金融公司包括互联网金融企业均面临着巨大的资金成本压力,这种资金来源的剪刀差,将会使消费金融公司很难迈过盈利的门槛。

  一些专家妄言的四倍利率会给从业者带来暴利的说法,是一种无视小额次级消费信贷庞大的管理成本与违约成本的无知。虽然说消费金融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可以享受同业拆借有获得低成本资金的可能,但实际上民营资本控股的消费金融公司仍会受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限制,其真正的融资成本与其大股东融资成本将相差无几,在资产证券化市场上获得资金更是如此。

  当下银行为背景的消费金融公司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的原因仍是其发起银行本身的信用,而不是消费金融公司本身。

  六、对互联网巨头及电子商务平台来说,消费信贷公司的放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尽管其拥有大数据及消费客户信息,但将现有客户转化为消费信贷公司客户的难度是巨大的。

  大数据与低成本获客是互联网的优势,但对于信贷市场来说,更重要的风险控制体系的构建。无论阿里、腾讯还是京东、苏宁,都不拥有综合性、全方位的信用数据来源,以确保授信的安全性。

  央行[微博]的现有征信数据又基本未覆盖次级消费人群。从阿里生态圈金融化的规模及京东白条的发展速度就可以清晰地得出这个结论。毕竟信用度够高又能接受消费分期高利率的客户面还是比较狭窄的,它一定是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而不是一个风平浪静的蓝海。

  当然,我们仍对中国的消费金融市场怀有信心。无论是银行也好,消费金融公司也好,都面临着互联网消费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归根结底还是依靠自身的实力。

  我们也要提醒监管部门,金融的开放不能仅仅是产品与市场的开放,更需要金融顶层设计来创造民营资本与官方资本平等竞争的环境,否则会有可能使消费金融公司成为民营资本的又一鸡肋。

  民营资本家们也千万不要把所谓牌照的价值看的太大,所有的一切均需自身去努力创造,别太把消费金融公司本身当回事。

  (本文作者介绍:曾在央行、银监会从事金融监管工作16年,后加入私募并创建融资担保公司,现为江苏金东小贷公司创始合伙人、董事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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