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暑假即将来临,为使中小学生、幼儿度过健康、安全而有意义的假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放假工作安排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湖南省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和《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结合本地教育教学实际,合理确定暑假时间,不得压缩假期。放假前,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通过家长会、“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将暑假工作有关安排告知学生家长,提醒、指导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
各中小学要认真安排暑假期间工作,科学指导学生的假期生活,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要坚持书本知识和实践学习的统一,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或在家长指点和简单帮助下能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各地各校要根据当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本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乡村少年宫以及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文化馆等公共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多就近、方便、有益的实践活动项目,满足中小学生假期校外活动需要。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让家长懂得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避免在暑期让子女盲目参加各种补习班,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
二、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湘教发〔2009〕36号)、《关于停止普通高中学校组织三年级学生节假日成建制补课的通知》(湘教通〔2010〕465号)等规定,严禁学校在暑假期间组织任何形式的补课或出租、出借场地给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复习班、辅导班;严禁在职公办教师参加由社会培训机构或家长组织的补课活动;严禁在职公办教师替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组织生源,诱导、强制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补课、培训。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校长和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三、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学校幼儿园检查并督促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要会同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督促本区域内各校车服务提供者,对校车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做好校车的检审和维修保养工作,完善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台账。
中小学幼儿园放假前,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校园网站宣传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溺水、防意外伤害、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专题教育,切实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尤其要重点做好学生暑期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提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在危险涉水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放假前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提醒家长在暑假期间加强对孩子的管理,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暑假期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如遇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暑假放假前和秋季开学前,各地要对校舍、厕所、围墙及水电等设施进行一次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问题予以切实整改。学校幼儿园对于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迅速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党委、政府,争取重视、支持并予以及时解决。
四、切实加大监管治理力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加强检查监督,做到放假前提醒、假期中督查、假期后总结,要结合本通知要求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规定补课的中小学和参与补课的教师,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无视政策规定、顶风违纪的学校校长要从严处理。
请各市州教育局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地区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并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7月6日前,请各市州教育局将暑假放假安排及秋季开学时间报我厅基础教育处(电子邮箱:4714912@163.com)。各地相关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2015年6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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