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读品(微信号:lawread)”。这是本文作者高嵩向“法律读品”赐稿,作者系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合伙人。法律读库转载此文已取得授权,推送此文时有所删节。 2015年第二季度美文选集之四
对于律师来说,平时广泛接触的法律条文、判决书、备忘录等等东西,冰冷、乏味,不着人待见。但是,如果您换一种角度和心态去观察每天都接触的文字,你没准会发现这些字符又能够神奇地复活。本应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稍一抚弄,即刻化腐朽为神奇,为您紧张的工作提供笑料,能不感恩乎?
说得这么邪乎,恐有人不信,那就看小人为您拈来几则撷英。
NO.1《物权法》娱乐指数:★☆☆☆☆
《物权法》第49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NO.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4]78号)娱乐指数:★★☆☆☆
该通知本应属于极其专业的,且枯燥乏味的文件,但是我再写备忘录的时候,还是被一句话吸引住了。该通知第二条赫然写道:加强征管堵漏增收。不动声色依靠打击违法增收、堵塞漏洞增收、科技管理增收,增强税收征管主观努力程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NO.3关于刑法逃离部队罪的司法解释娱乐指数:★★☆☆☆
《刑法》第435条规定: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PLA军事法院1999年向两高请示:《关于军人非战时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能否适用刑法定罪处罚问题的请示》。两高收悉后经研究,答复如下:
军人违反兵役法规,在非战时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四百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NO.4《广告法》娱乐指数:★★★☆☆
《广告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
(二)出现饮酒的动作;
(三)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
(四)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NO.5《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娱乐指数:★★★☆☆
那些非量贩式的歌舞厅里面到底啥样,其实不用我多说,那里面如果不藏污纳垢,估计去的人至少得少三分之二,咱们“保八”的任务岂不难以完成。不过如果万一有没去过的先生,公安部的规定绝对可以作为路线图,试看:
“歌舞娱乐场所包厢、包间内不得设置阻碍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屏风、隔扇、板壁等隔断,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任何形式的房中房(卫生间除外)”。
“歌舞娱乐场所的包厢、包间内的吧台、餐桌等物品不得高于1.2米”。
“包厢、包间的门窗,距地面1.2米以上应当部分使用透明材质。透明材质的高度不小于0.4米,宽度不小于0.2米,能够展示室内消费者娱乐区域整体环境”。
“营业时间内,歌舞娱乐场所包厢、包间门窗透明部分不得遮挡。”
“歌舞娱乐场所包厢、包间内不得安装门锁、插销等阻碍他人自由进出包厢、包间的装置”。
“歌舞娱乐场所营业大厅、包厢、包间内禁止设置可调试亮度的照明灯”
NO.6《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娱乐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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