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个人;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办事条件
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本市居民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可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换领居民身份证 符合以下条件的,应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1、因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等)变更的;2、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的;3、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 三、补领居民身份证 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申请补领新证。 *注意事项: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须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所需材料
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1、户口簿;2、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 二、换领居民身份证:1、户口簿;2、原居民身份证;3、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如属半年内第二次换领身份证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免提交照片回执)。三、补领居民身份证:1、户口簿;2、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如属半年内第二次补领身份证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免提交照片回执)。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居民身份证的,须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
办事程序
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申领人携带《户口簿》和《广州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 二、换领居民身份证:由申领人携带《户口簿》和《广州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如属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或有效期满换证的可到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增城、从化除外)。增城、从化居民应到户口所在地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属有效期满换证的应在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之日前二个月办理换证手续。 三、补领居民身份证:由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和《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如属半年内第二次补领身份证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免提交照片回执)到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增城、从化除外);增城、从化居民应到户口所在地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补领新证后,如找回原身份证的,须将原居民身份证交回公安机关。 *注意事项: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须由监护人陪同前往办理。
受理部门
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户口所在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 二、换领居民身份证:如属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或有效期满换证的可到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增城、从化除外)。增城、从化居民应到户口所在地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 三、补领居民身份证:本市居民可到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增城、从化除外);增城、从化居民应到户口所在地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
受理地点
越秀区公安分局第一办证中心:海珠中路72号; 越秀区公安分局第二办证中心:东华东路367号; 荔湾区公安分局第一办证中心:光复中路245号; 荔湾区公安分局第二办证中心:鹤洞路42号之三; 海珠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江南西路紫龙大街18号; 天河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瘦狗岭路613号2楼; 黄埔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港湾路83号; 白云区黄石、永平地区的市民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白云大道331号)办理;该区其他市民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 萝岗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香雪三路3号(其中九佛、镇龙地区的市民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 番禺市桥地区的市民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富华东路155号)办理,该区其他市民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 花都新华地区的市民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建设北路185号)办理,该区其他市民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证窗口办理; 增城荔城地区的市民到荔城办证中心(荔城街金徽路3号)办理,新塘地区的市民到新塘办证中心(新塘镇府前路40号)办理,其他市民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从化街口地区的市民到办证中心(街口河滨北路128号)办理,其他市民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南沙区的市民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联系方式
咨询:83112080,投诉:83118310
受理时间
荔湾、越秀、海珠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8:30~21:00(周一至周五); 8:30~17:30(周六、日);天河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8:30~20:00(周一至周五);8:30~17:00(周六、日);白云区公安分局: 8:30~12:00 14:00~17:30(周一至周五);黄埔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8:30~12:00 14:00~17:30(周一至周日);花都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公时间:8:30~17:30(周一至周五) ;番禺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8:30~12:00 14:30~17:30(周一至周五);南沙区公安分局:8:30~12:00 14:00~17:00(周一至周五);萝岗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8:45~11:45 13:30~16:45(周一至周五) ;从化市公安局综合办证中心:8:30~12:00 14:30~17:30(周一至周五) ;增城市公安局荔城、新塘办证中心: 8:30~12:00 14:30~17:30(周一至周五)。各派出所办证点:8:30~12:00 14:00~17:30(周一至周五)。
办理期限
60天内
收费标准及依据
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缴纳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证件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缴纳工本费40元;发改价格【2003】2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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