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能实现的梦想才能称之为梦想,才能不断的给生活注入力量。能够实现的,都是欲望。 要有光 by 马叛 在她手上的肥皂水溅到我脸上之前,在她问出那句我无法回答的“你为什么不帮小光打架”之前,我一溜小跑回了家。 从小妈妈就教育我,不要和人打架,别人打你你就躲就跑。你打伤了别人我们没钱给人出医药费,别人打伤了你妈妈心疼。 可是谁能一直不打架呢。从幼儿园开始,我就被迫和一群同龄人待在一起,不管我再老实再不去招惹是非,总是会有讨厌的人来招惹我。有时候靠讲道理根本不管用,而且我也没地方躲,学校就那么大,小时候读书的厕所又没有门。 于是我就经常被人打。 我能和小光成为朋友,最大的原因就是我们两个不打架。我不打架的原因是因为家里没有钱万一出了事摆不平,小光不打架的原因要高大上一些,他的口头禅是:君子动口不动手,打架的都是小人。 于是我们俩就整天腻在一起,靠着精神胜利法慢慢长大。被打一次,我们就过一次做君子的瘾。 虽然小时候同学们下手也都不重,但君子做久了也腻味,每次看着他被打,或者我们一起被打的时候,我总是在想,什么时候我们也做次小人吧。不管老师和家长说得多么好,我还是觉得小人过得更好些,君子总是被欺负。 我去问我大姐,家里三个孩子,就她读书最多。大姐说:你们做君子是对的,君子再被欺负,也是被尊重的。你现在害怕那些打架厉害的同学,但是你打心眼里尊重那些学习好的同学吧?你长大了会羡慕那些有钱人,但是你内心深处会更尊重那些有文化的穷人。只要知识还是被尊重的,一切就还有救。 大姐读书读傻了,我听不懂,就去问二姐。二姐说话畅快:什么时候我们家有钱了,什么时候你长大了有力气了,就不用挨打了,就可以做小人了。 因为太小不懂得怎么挣钱,我只好把希望寄托在长大有力气上。我每顿吃三碗饭,因为电视里说三碗不过肛,吃四碗就得蹲厕所,在家里蹲人口多要排队,去学校蹲霸道的同学多更要排队,所以我每次的极限都是三碗。 吃饱了我就去锻炼,那时候除了二姐和小光,没有人知道我那么拼命想长高长大长力气的原因,是想过一把小人的瘾。 不过小光虽然懂我,却从来不跟我一起。我在小腿上绑着沙袋从坑里往外跳练习轻功的时候,他在读书,他说知识的力量要比身体的力量更强大。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太大,招来了在旁边玩耍的男生,他们走过来不由分说对着小光就是一顿胖揍,然后问他:是你的知识厉害还是我的拳头厉害? 小光护着手里的书,还是那一句:君子动口不动手。 那群人哄笑着散去,这时候小光又小声的对我说了句: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 小光的妈妈从不示弱:没法沟通你就给我滚。 小光听我说这些,就会鼻子一酸,岔开话题跟我聊读书。那些关于君子和秀才的话,都是小光的爸爸教他的,他爸爸临死前让他做一个谦恭有礼的君子,所以不管她妈妈怎么唆使,不管被别人欺负得多么过分,他最多就是流几滴泪,从来不还手。 因为小光总是跟我说这些话,我也渐渐明白了,秀才和君子一样,都是被欺负的角色,要想心里畅快,还是得做小人。想清楚之后,我锻炼身体就锻炼得更卖力了。 把精力全用在了锻炼身体上之后,我成绩就变得特别差,但好在二姐成绩比我更差,所以每次除了被妈妈劝诫要向大姐学习之外,也不会受到别的什么责难。 随着时光一点一点的流逝,我渐渐长成了彪形大汉,用小光的话说就是身高九尺有余,用现代话说就是两米一。因为长得高大壮实,小光更愿意跟我走在一起了,他说这样特别有安全感,别人看到我这么壮实威猛,自然会退避三舍。二姐的话应验了。 但我却越来越觉得大姐的话更靠谱,因为虽然我已经长得这么高了,但总有人比我更高。虽然我力气大了,但总有人力气比我更大。我在学校是排球队的,有几个人只有一米九,却比我打得更好。 简单的说就是——虽然没人打我了,我却更自卑了。因为每次都是靠着体育特长升学,而体育方面我却没有什么特长,别人问起这个的时候,小光总是会在旁边说,他长得特长。 而且还总是有人带着戏谑的口吻问我:上面的空气好吗?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渐渐变成了一个异类。从小学到大学,我和小光一直在一起,他都换了六个女朋友了,我初恋还没献出去。 连我妈也说我,光长个子,不长脑子。 长脑子这种事我打小就没计划过,我就是打算长高长大有力气,虽然真的长高长大之后没我想的那么爽快有些可惜,但二姐指的另一条路却渐渐明朗起来。那就是我们家越来越有钱了。 大姐读完博士后做了国际贸易,整天飞来飞去,后来嫁了个富商,日子更好了。二姐学习不好退了学,但是靠着长得好看,做模特也赚了不少钱。我呢,靠着身高优势,被各种地方排球队叫去打比赛,也能赚到很多钱。 大姐要跟姐夫一起照顾自己的家,二姐要买各种名牌,我没女朋友,钱太多没地方花,只好打给妈妈。 每次妈妈收到钱,就会狠狠的夸奖我一番。末了又会劝我说:娶媳妇的钱早就攒够了,什么时候你带媳妇回来啊,妈妈还等着抱孙子呢。你长得高可以,眼光可不能太高了。 我无言以对,想打钱回去听夸奖,又不想被催着谈恋爱结婚。非常矛盾。 有一阵子,我为了避免被催婚,就故意不打钱回去,不知不觉卡上就存了几十万。我是个特别没有安全感的人,钱给谁都比留在自己手上放心。我问大姐要卡号,大姐让我打给妈妈。我问二姐要卡号,二姐说:你有钱不如接妈妈出来玩一趟。你给她她也舍不得花。不如让她出来看看外面的世界。妈妈这辈子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我们那的市区,她其实很想到北京来的,一直没提只是怕给我们添麻烦。 于是我请了假,带妈妈逛了故宫长城等一系列名胜古迹,妈妈一路上一直感叹,本以为咱们老家河南人就够多了,没想到北京人更多。 妈妈走的时候我假期满了,二姐请假去送妈妈,回来之后二姐跟我说,妈妈以前特别后悔生孩子太多,负担太大,让我们几个过得都不好。但是现在老了却觉得,还是孩子多好,有人接有人送。要是只有一个孩子,想出来看看,都怕走丢了。 听二姐这么一说,我突然明白小光为什么那么快就结婚了,并且一口气生了俩孩子。小光在他们家是独生子,不是他妈妈不想生,是爸爸去世得太早了。他说家里人口少,有时候都不像个家。虽然他有很多很多的书相伴,但终究还是渴望天伦之乐带来的温暖。 因为一直找不到女朋友,我也就没有建立一个家的想法,在我的世界里,能称得上家的,一个是老家,妈妈在的地方。一个是姐姐在北京安的家。 姐姐结婚后生了一个大胖小子,我第一次体会到了当舅舅的感觉。每次外甥缠着我买礼物的时候,我都旁敲侧击的教育他,让他长大了做一个谦恭有礼的君子,在学校不要跟人打架。 我想这是小光对我的影响,虽然看不上他读死书,但我骨子里还是尊重他的,觉得他懂得很多道理,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我觉得这个世界需要小光这样的人,他的存在是我们这个社会的底线。在大家都在追求世俗的东西的时候,有那么一个一尘不染的人在那里,想想就觉得很心安。所以我希望我的外甥也能做一个像小光那样让我觉得很了不起的人。 外甥也常常问我:舅舅以前经常跟人打架吗?打架好玩吗? 遇到这些的问题我只能脸一红,给他拿吃的。 不过这样的情景并没有维持多久。很快我就有了打架的机会。 还是因为大姐,外甥长到六岁的时候,她发现姐夫在外面有了人,已经发展到了跟别人住到一起的地步,大姐忍不下,就带着我外甥儿离开了家。 我去找姐夫,以前在新闻上看过很多在外面包养小三的男人,都没啥感觉。可能因为自己也是男人的缘故,反而觉得男人有这方面的需求很正常,能包养说明人家有能力。但这种事到了自己亲人身上,才觉出恶心,才有了禽兽不如的感觉来。 在去姐夫家的路上,我回想了大姐和他交往的全过程,起初大姐是看不上他的,大姐很漂亮,又有学问。最后之所以跟他在一起,完全是因为他当时追得真诚,没事就往我家跑,光是给我买的玩具就能堆满一床。而且他家里也有钱,这一点是妈妈非常看重的。 人穷太久,确实会穷怕了。我虽然没有穷怕,但是在大姐婚姻这件事上,我觉得还是有愧于她的,如果不是家里穷这个弱点,也许姐姐不会选择他。 见到姐夫之后,我心里压抑了二十多年的东西被点燃了,没什么可说的,他什么道理都懂,但还是干出了这样混帐的事情。 我一天到晚锻炼身体,他自然不是我的对手,只有嚎叫和求饶的份儿。可以说,人生第一次打架,我打得很过瘾。 但打完之后,我一点也不开心。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大姐还是跟姐夫离婚了。 外甥懂事的点了点头,我发现大姐和姐夫离婚后,他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再也不哭闹着缠着我要礼物了。 我问大姐:我是不是不该打姐夫,也许我不打,你们还能坐下来好好谈谈。 大姐说:这种事没什么好谈的,虽然从小我就跟妈妈一起教育你不要打架,但是这一次,姐姐觉得你做得没错。 我没有再说话,姐姐也没再说话,外甥也没说话。我们三个人在一起第一次这么安静,但一点也不尴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事。我想姐姐可能是在回忆她的婚姻,外甥可能是在思考他的未来。而我,脑海里又浮现出和小光一起在操场上谈论梦想的情景。 小光说他要读很多很多的书,要成为一个像他爸爸那样有学问的人。如今小光在老家建了一个超级大的图书馆,自己做馆长,每天都在触摸他的梦想。 我当时有两个梦想,但是只跟小光说了一个,那就是要长高长大变得有力量,变得没有人敢再欺负我们。 还有一个没说的,就是我想有很多很多的钱,多到花不完,多到妈妈不用为了我和两个姐姐的学费去求亲戚,不用为了让我们吃饱而自己饿着肚子。不用再对我说:不是妈妈不让你还手,万一出了事,家里承受不起。 如今两个梦想都实现了,我长高长大有力气了,也有了很多很多的钱。可是为什么,我还是不开心呢。 为什么我不能像小光那样活得温文尔雅又畅快淋漓呢,我想大概是一开始我的梦想就错了。不管是长高长大有力气也好,还是挣很多的钱也好,这都是世俗的简单的通过努力就能实现的梦想。梦醒了,就会发现自己无路可走。 而小光的梦想是永远无法实现的,人在有限的生命里不可能读完无数的书,所以这不能实现的梦想才能称之为梦想,才能不断的给生活注入力量。 能够实现的,都是欲望。 马叛,作家、编剧。在「一个」发表《别怕有我》《光头女友》《最后一个女朋友》《深埋心底的名字》等作品。 (本文经作者授权发表,选自《陪伴是最常情的告白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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