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措1 举措1: 澳方专门针对中方投资项下工程和技术人员赴澳设立新的便利机制,促进中国企业在澳从事投资活动。该机制系发达国家首次对中国作出此类特殊便利安排。 澳大利亚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市场。据统计,2013年,中国对澳直接投资总额174.5亿美元,较2012年增长25.8%。为实现进一步的互利合作、共赢发展,在中澳自贸协定框架下,中澳双方签订了《投资便利化安排谅解备忘录》,旨在对中国赴澳投资企业的相关人员给予一定的签证便利化安排,从事食品和农业企业、资源和能源、交通、电信、供电和发电、环境、旅游等领域大型投资和工程项目的人员赴澳将获得便利待遇,这将有助于缓解中方在澳企业劳动力短缺和高用工成本等压力,充分发挥中国企业在澳的竞争优势。
举措2 澳方承诺对符合要求的中餐厨师、武术教练、中医医师和中文教师提供最长可达4年的工作签证,且对于上述四种职业的从业人员保证每年提供总数为1800人的工作机会。 作为最具有中国特色的典型职业,上述四种特色职业,不仅蕴含着传统中华文化几千年来的沉淀和发展,而且体现了中方服务提供者较强的比较优势。通过此项特殊安排,中国特色人员赴澳展现才艺的机会将显著增加,并将有力推动相关服务提供人员走向世界。
举措3 澳大利亚将向中国18至30岁的年轻人提供每年5000个进入澳大利亚旅游并进行短期工作或培训的机会,使中国青年赴澳获得了除留学、工作、旅游外的第四种选择。 在中澳自贸协定的框架下,中澳双方签订了《假日工作签证安排谅解备忘录》。根据该安排,澳大利亚将向中国18至30岁的年轻人提供每年5000个进入澳大利亚旅游并进行短期工作或培训的机会,使中国青年赴澳获得了除留学、工作、旅游外的第四种选择。这不仅有助于中国青年实现海外游学愿望,还将加强两国青年的人文交流,促进两国关系长远发展。
举措4 澳大利亚将在《中澳自贸协定》生效之日起取消汽车电工、细木工、木工、木工细工、柴油汽车修理工、电工(普通)、电工(特种)、工匠、汽车修理工(普通)、摩托车修理工10类职业的强制性技能评估要求。 中澳双方决定开展合作,简化与技术工人临时签证相关的技能评估流程,包括减少目前中国公民申请澳大利亚临时工作(技术工人)签证(签证类别457)需进行强制性技能评估的职业数量。澳大利亚将在《中澳自贸协定》生效之日起取消汽车电工、细木工、木工、木工细工、柴油汽车修理工、电工(普通)、电工(特种)、工匠、汽车修理工(普通)、摩托车修理工10类职业的强制性技能评估要求,并在未来审核其余的职业类别,以进一步减少需要强制性技能评估的职业数量,或取消该技能评估要求。该项举措免除了中国特定工种技术工人赴澳的中间环节,为中国技术工人赴澳减少了障碍。
其他 在《中澳自贸协定》自然人移动章节中,双方就签证快速申请程序、临时入境准予、透明度、自然人移动委员会等方面设定了相关义务。此外,澳方还给予中国商务访问者、公司内部调动人员、独立高管、合同服务提供者、安装和服务人员、随行配偶和家属更长的在澳停留时间。这些规定为便利两国人员流动,密切两国经济合作,促进双向贸易和投资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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