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假是法定的 针对孕妈妈们对“产检假”的疑虑,记者采访了云南省萃峰律师事务所的付庭燕律师。她对女性职工怀孕有休产检假、产假等权利进行了解读。 什么叫产检假? 按2012年4月28日正式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的规定,怀孕女职工有权请假进行产前检查。在用人单位确认她的确因为产前检查而占用劳动时间时,单位不得以病假、事假、旷工等事由扣罚她的工资。这个带薪享受的产前检查假期就叫产检假。 产检假怎么休? 怀孕1~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每个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是否要开证明? 产检假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是否需要开证明。但是,为了证明自己的确需要产检,当事人最好向用人单位提供之前的产检记录,或者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检查要求等。 被扣工资咋办? 如果女职工请产检假被用人单位拒绝或被扣工资,职工可向劳动部门依法投诉、举报,或申请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是否影响产假? 不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应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2012年4月28日施行的《规定》,又将这一假期从90天延长到了98天。其中,产前可休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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